• 索 引 号:XM02100-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0〕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3
湖里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3 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li.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722室,邮编:361009,电话:5722721,传真:5722722,电子邮箱:xxgk@huli.gov.cn)。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下发《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细化职责分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共制作政府红头文件2263条,其中主动公开753条,依申请公开38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一是机构职能类信息129条,二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条,三是规划计划类信息47条,四是行政许可类信息63条,五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7条,六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4条,七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1条,八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86条,九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9条,十是其他类257条。

  1.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一是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将年度重点工作、惠民实事项目等工作细化到责任单位,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二是扎实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湖里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跟踪审计报告》。三是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全年我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2件,办理情况总结已面向社会公开。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2019年9月,我区制定《湖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全区执法部门进行三项制度基本公示信息、公示平台及系统建设、全过程记录设备、法制审核人员等信息采集,要求各执法部门将权责清单中涉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权力事项内容录入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2019年11月,我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资格审查,现确认我区现有34家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其中行政机关17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家,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组织14家; 梳理我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455人,其中缴销和收回行政执法证55本。行政执法主体将已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3.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加大重点区域及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同步,在区政府网站发布空气质量和水质量监测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与监督权。二是规范我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修订完善《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2020版)并印发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渣土运输企业等单位,同时公布于网站,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各方主体的主体责任。三是重点加强扶贫信息公开。对于对口帮扶、山海协作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用途进行公开。2019年向甘肃省东乡县、福建省浦城县等6个地区拨付对口帮扶、山海协作资金合计942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卫生、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我区按照市信用办统一部署,在区政府网站开设“信用湖里”栏目,按要求做好“双公示”信息及红黑名单信息归集及公示,同时认真梳理第二批信用信息公示目录,实现“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强制、公共服务”政府信用信息全公示。我区取消了区民政局等4个部门共计事项10项的湖里区自行设定证明事项,并将清理事项对外公开。2019年7月,我区向市司法局报备我区本市法规设定的拟保留证明清单31项,省级以上法律法规设定的保留清单34项。

  5.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突出做好就业、人才、社保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社会保险情况公开工作,认真细致做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十九个业务的申办对象、受理依据、申办条件等信息公开,从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和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及市审改办“四级四同”的要求,将涉及社会保障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相关政策及业务指南进行了全面梳理,实现区级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化、动态化,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认真开展就业信息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加强人才引进补贴的公开。全年共公开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4批次、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1批次。

  二是完善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按季度公开低保人数和资金、医疗救助人次及资金、临时救助户数及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次及资金等业务数据,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各种招生考试政策。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进行公示,不仅为学生提供服务,也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妇幼保健院服务体系。区妇幼保健院在网站上设置专题,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招聘信息、招标采购进行公示。同时利用院内LED屏、院务公开栏等载体对医保知识等内容进行宣传。

  6.细化财政公开。我区财政信息公开涵盖区级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采购信息、采购结果、工程招标、招标结果规划计划等重点信息。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包括《湖里区2019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统计表》等预决算信息。预决算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湖里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公开栏、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政务新媒体等均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1.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群众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区直各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直各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状态。 在政府网站开展了34期领导在线访谈,解读涉及政府工作重点以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与网民交流,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在政府网站开展42个意见征集、35个网上调查活动并公布征集、调查结果。

  2.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

  全区共有25个政务新媒体,主要包括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信息内容涵盖了政务资讯、教育医疗、文化艺术、人才招聘、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运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及图表图解等形式进行通俗易懂的信息展示。

  3.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情况

  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街道办事处、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均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立公报查阅处,供群众查阅主动公开信息。2019年,区图书馆、档案馆共接受各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送交的政府信息(纸质版)753条。

  4.政府公报公开情况

  我区自2013年以来开展政府公报工作,每两个月印发一期《湖里区人民政府公报》,每年印发6期,截至目前共印发70期。每期印发500本,赠阅范围覆盖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场所、基层单位、司法机关等处。公报刊登内容包含我区政府及所属部门人事任免、年度报告等重要文件。在区政府网站首页设立公报专栏,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2013年以来的70期政府公报全部发布至区政府网站。

  5.其他渠道公开情况

  全年在区政府行政大楼电子大屏幕公开有关人事任免、捐款、扶贫赈灾等内容的政务信息154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9年,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建设等方面。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是区建设局、区征收办和区发改局。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全区受理8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81件,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28件,“同意部分公开”25件,“不予公开”2件,“其他类型答复”26件。“不予公开”的原因主要是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全区行政机关因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2019年我区下发《关于印发湖里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规范了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信息发布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指定机构、人员进行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发布。信息发布单位严格限定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后台的管理使用权限,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发布账号和密码的保管使用。

  (六)平台建设的情况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目前我区各部门均建立门户网站定期全面巡查机制,安排专人每天值班读网。区政务信息中心网站管理人员每周登录网站监测系统下载查看错链报告和错别字报告,及时修复错链死链,甄别并修正错别字,确保网站链接准确、有效;每月对政府网站各栏目内容的更新频率和准确性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内容准确、更新到位,确保网站各栏目内容保障及时、信息准确。按照资源共享、集约建设原则,我区加大集约整合力度,区政府网站(包含人大、政协2个子站点)在全市6区中率先整合迁移至市政府网站群平台。区政府网站各个具有交流功能的栏目均实现统一注册一号登录,并将互动渠道统一整合到厦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互动集约化。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因我区政府网站已整体迁移至市里统一的云平台,根据市里反馈,目前互联网络尚未全面支持IPv6,预计将于2020年实施。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我区原有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28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6个、政务微博2个。按照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类平台(如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要求,我区对同一个单位底下的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进行整合,对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注销关停。经规范清理后,保留各类政务新媒体25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3个、政务微博2个。

  (七)监督和保障的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并落实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在内的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区政务信息中心设置多名政务公开工作专员,分别与责任单位对接联系,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按照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对各部门进行考核。2019年机构改革后,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大部分部门已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新修订的《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开始施行,我区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并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条例》培训工作,对各部门80多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年在湾悦城开展2次《条例》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本单位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0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9

  0

  6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19

  0

  3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5

  0

  69

  行政强制

  45

  0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

  1483836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0

  1

  0

  0

  0

  0

  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1

  0

  0

  0

  0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0

  0

  0

  0

  0

  2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0

  1

  0

  0

  0

  0

  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有一些不足:一是对群众“信息需求侧”研究不深,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二是对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和途径分析不足,公开渠道的针对性、分众化不强,新媒体受关注率不高、覆盖面不广。

  下一步,我区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落实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我区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工作,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按质按量及时公开。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考核力度。做到考核日常化,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促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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