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3〕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湖里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14:59

  厦湖府〔2023〕1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湖里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湖里区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市政府的指导下,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围绕减税降费、财政投资、疫情防控、稳就业保就业等方面,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和谐。构建惠企纾困政策平台,打造湖里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累计发布区级政策资金项目139项,开展政策兑现39项。其中,线上申报25项,免审即享14项;开展各类惠企活动140场,办理企业诉求371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舆情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846条,舆情回应322条,政策解读107篇,政策培训26篇,举办新闻发布会2场,编制《湖里区人民政府公报》6期,印发3000份。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建立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动态更新,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本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修改1件,废止或失效21件,累计现行有效27件。四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统计、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旅游服务、自然资源等领域标准目录,新增二级事项68个,同时推进教育、医疗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设专题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从实体答复和程序处理两方面入手,规范依申请答复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同时,坚持柔性答复,从服务便民出发,综合协调疑难申请件办理,答复前充分做好申请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和法律顾问严格把关,降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

  202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其中95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3件结转2023年办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湖里区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区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出台《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质量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备案、归档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保障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审查,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四)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功能。进行网站特色功能开发建设,包括网站栏目页面重新设计、政府公报子站开发、重点专题开发、政策文件库开发、搜索即服务事项开发等,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实施全过程管理。按照“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要求,对于涉及群众面广、影响大的政策及政策解读进行多账号协同发布,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三是深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建好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政策解读咨询、公众意见征集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不断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二是按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为期2天的政务公开培训,邓小达副区长出席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各街道办、区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共40余人参加。三是对2021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依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结合工作台账,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湖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2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38.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0

  1

  0

  0

  0

  1

  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0

  0

  0

  0

  0

  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1

  0

  0

  0

  1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3

  1

  0

  0

  0

  1

  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区政府门户网站样式、排版、内容呈现方式等稍显陈旧,亟需优化改进;二是政策解读传播力、影响力不强,需要强调高质量政策解读。

  (二)改进措施。一是对标先行示范要求,推进政府网站全面改版升级,从技术、设计、体验、运用等方面不断提升网站用户体验,实现全站移动端适配,彰显新时代城区魅力,保障公开及时高效,促进服务创新便民。二是聚焦企业、群众热点难点堵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解读,从形式到内容进行创新,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湖里区人民政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721室,邮编:361009,电话:5722601)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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