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领域和涉农补贴领域事项无内容公开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0-12-16 15:53

  

  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关于扶贫领域和涉农补贴领域事项无内容公开做如下说明:

  一、关于扶贫领域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来,市委农办提请市委上报省委,我市已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2015年我市低保标准为每年6600元,国家预计2020年脱贫标准为每年4000元),没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此,我区不涉及需要公开的扶贫领域政务信息。

  二、关于涉农补贴领域

  2003年厦门市湖里区基本完成“村改居”改革工作,城区实现了城镇化管理,辖区内无农村,无耕地、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产业。对照《厦门市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我区未设立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行业管理工作主要由市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因此,我区不涉及需要公开的涉农补贴领域政务信息。

  特此说明。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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