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0〕67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引领。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以全国统一、系统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二)坚持需求导向。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三)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的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要求,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公布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26个国家试点领域的标准指引,于2020年8月31日前出台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街道办要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1月10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公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街道办)
(二)规范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统筹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和数据互联共享。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统一专栏,集中发布区政府及部门、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借助“闽政通”全省一体化掌上便民服务平台和“i厦门”等政务平台,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能,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在区档案馆、图书馆、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各街道办,区档案馆、区图书馆)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渠道,采取简明问答、图表解答、音频视频等形式,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
(四)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推进居务公开。各街道办要指导支持社区居委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梳理社区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使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社区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居级财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方便群众获取信息。(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街道办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认真落实有关要求,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加强队伍建设。组建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要进一步强化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加强政策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有序有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府办将加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过程监督,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适时开展检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