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第22号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31号通告要求,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10月1日以来从中高风险地区(附件1)和从内蒙古额济纳旗、甘肃张掖、嘉峪关市等地入(返)厦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 2.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甘肃、宁夏、陕西西安旅居史人员,抵厦后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直辖市的区)的低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抵厦后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 4.有发生本地病例的重点关注地区(附件2)入(返)厦人员,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请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单位或住宿酒店。 5.因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1.10月1日以来从高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需在定点隔离酒店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 (1)如住所不符合“1人1室1卫”条件的,一律在定点隔离酒店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2)住所符合“1人1室1卫”条件的,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日常足不出户,严格落实分餐等规范要求)。 3.10月1日以来从内蒙古额济纳旗、甘肃张掖、嘉峪关市等入(返)厦人员。相关要求参照上述第2点的中风险地区人员落实。 4.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甘肃、宁夏、陕西西安旅居史人员。 (1)请持抵厦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厦,抵厦后立即接受一次核酸检测(机场、火车站等交通场站设有采样点); (2)请配合社区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相关要求同上)。 5.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直辖市的区)的低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 (1)请持抵厦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厦,抵厦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机场、火车站等交通场站设有采样点)。 (2)抵厦后请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管控要求:每天早晚各测量体温1次并报告社区,非必要不外出,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等)。 (2)请自觉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管控要求:每天早晚各测量体温1次并做好记录,尽量少出门,外出时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保持1米社交距离等)。 7.全国其他城市凡有新发生本地病例或新增中高风险地区,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三、请主动关注全国高、中风险地区和有发生本地病例的重点关注地区动态变化。具体可通过国务院网站(https://www.gov.cn/)便民服务中的疫情风险查询栏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nhc.gov.cn/)的疫情防控动态或“湖里头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查询。 四、请自驾车入(返)厦人员第一时间到核酸检测点采样,湖里辖区目前有厦门市中医院、厦大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厦门市儿童医院等三家24小时核酸检测点(附件3)。 五、请在上述地区出差、旅游拟返厦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备好入厦前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