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建设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和我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31 11:20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现将《厦门市建设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和我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17〕2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湖里区建设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厦湖建〔2017〕254号)、《湖里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厦湖建〔2017〕258号)、《湖里区建设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高层建筑消防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厦湖建〔2017〕274号)精神以及正在开展的第三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和保障我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平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区质安站于2018年2月14日前,结合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一并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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