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厦建科〔2018〕11号)精神,为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岁末年初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做好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治理时间
2018年2月8日前。
二、排查治理工作方式
本次排查治理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街道办事处检查和区建设局督查工作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主要内容为:(1)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2)生产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情况:搅拌楼的基础及紧固件、封闭的料仓、砂石堆场堆垛、粉料罐、废水回收池、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制度落实等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情况。
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二)各街道办事处检查
各街道办事处应于2018年2月8日前对属地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会同区有关部门对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坚决打击,予以取缔,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区建设局督查
2018年2月8日前,区建设局组织督查工作。督查工作成员主要由局建管科、区质安站和安全专家组成。
三、督查检查结果处理
对于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未认真履行自查自纠工作的或企业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将依法约谈法人代表或责令停产整顿。
特此通知。
附件:湖里区预拌混凝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
查表
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
2018年2月2日
抄送:市建设局,区安监局、区经信局。 |
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 2018年2月2日印发 |
附件:
湖里区预拌混凝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2018年2月 日
编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存在风险隐患及整改要求 |
1 |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
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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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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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设施安全维护 |
搅拌楼的基础及紧固件有否检查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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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封闭的料仓、砂石堆场堆垛有否安全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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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粉料罐有否检查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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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废水回收池有否安全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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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厂区是否有明显安全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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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运输车辆有否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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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运输车辆有否冒、滴、漏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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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用电安全 |
各配电用电设施运行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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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有无带电作业等不良用电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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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劳动防护 |
有无电源裸露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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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有无违章指挥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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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有无违章作业、蛮干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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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有毒药品是否按规定保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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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有否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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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效 |
受检单位意见: 检查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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