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商事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 年以上(含 1 年)且申请时仍在正常运营的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具备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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