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简体版
|
繁体版
|
邮箱登录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走进湖里
区政府
区 长:
肖 峰
副区长:
何汉峰
蔡成果
韦信斌
吕 方
焦杨
朱校园
陈炜
曾国辉
党组成员:
连友仁
城市活动
工作报告
政府会议
会议图解
区长信箱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数据发布
专题专栏
政策文件库
解读回应
回应关切
政策解读
政策培训
会议图解
新闻发布会
办事服务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闽政通APP
i厦门
互动交流
12345热线
智能问答
在线访谈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互动知识库
>
教育
幼儿园保健室设置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 2024-04-24 15:33
一、保健室面积
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二、一般设备
保健室设有桌椅、药品柜、保健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儿童观察床等设施。
三、体检设备
保健室应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身高计、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以及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
四、常用消毒用品
保健室应配备消毒剂、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
五、常用药品
保健室应在妇幼保健院指导下配备非处方外用药,如外伤消毒、过敏、撞伤等外用药。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