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双百计划”创业人才主要引进掌握领先技术的专家人才且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 5 年来厦,一般应具有国内外自主创业或知名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或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任职经历;
(二)已在厦注册创办企业,所创办的企业成立半年以上、 5 年以下,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 100 万元,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三)创业项目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四)须为企业主要创始人,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到我市发展,担任所创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办企业股份的 30%以上;
(五)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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