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认定低保、特困和 低保边缘(低收入)家庭?
发布日期: 2024-04-23 11:24

  低保: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收入、金融资产均符合第一档,认定为低保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

  特困人员: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指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含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无生活来源(收入、资产均符合第一档)、无法定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认定为特困人员,给予救助供养。   

  低保边缘家庭:家庭人均收入、金融资产均符合第二档,认定为低保边缘(低收入)家庭,给予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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