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要求:
(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至少具有1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执业医师:
1.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2.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
(三)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场地要求:
诊所的使用面积和建筑布局应满足诊疗科目医疗需求。
设备要求:
(一)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脉枕、体温计、紫外线消毒设备、污物桶等。
(二)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开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存在一定医疗安全风险的技术,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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