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政策
发布日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巩固城市建设成果,优化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范金炉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政策与广大网民在线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1、市民: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如何认定?

  局长: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是指在《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前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经批准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已建成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未依法获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超过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

  2、市民:“四重点、五部位、六先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局长:“四个重点”:违法占用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五个部位”:水源保护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城市公共用地、小区公共空间、临时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专项整治。“六先拆”: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的违建(山边、路边、水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

  3、市民:“无违建”区创建标准是什么?

  局长:根据省市关于“无违建”区创建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违建”的创建标准是指无新增违建、分类处置率达到70%以上以及防控体系和疏导机制健全完善等标准。“无违建”创建示范区要按照“拆、防、化”的治理要求,实现“六达标”:调查摸底要达标;新增管控要达标;分类处置要达标;拆后土地利用要达标;个人自建房管理要达标;依法治违要达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