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图片新闻
湖里区财政局赴区属国有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 2026-02-09 15:15

  为进一步强化区属国有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湖里区财政局(区国资办)组织专项检查组,对部分区属国有企业进行了消防安全工作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现场查验、询问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检查:

  1.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否落实到位。

  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深入企业办公场所、生产经营场地、仓库、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实地查看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维护完好、功能有效。

  3.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并实现闭环管理。重点关注电气线路、燃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等情况。

  4.应急管理与演练培训情况: 查阅企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可行,是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员工是否掌握基本防火、灭火、逃生技能。

  5.日常管理与宣传教育情况: 检查日常防火巡查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了解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开展形式与频次,是否营造了全员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发现的部分消防器材检查记录不完整、个别疏散通道存在临时堆放物、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等问题,现场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消防安全无小事,国有企业必须发挥表率作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求各企业: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将消防安全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进行反复查、彻底查,不留死角盲区。

  进一步加强培训演练,提升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有效逃生。

  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大消防安全投入,配齐配强设施设备,提升物防技防水平,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防控体系。

  此次检查是湖里区财政局(国资办)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区财政局(国资办)将持续跟踪相关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同时,将继续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为湖里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