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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1-20 16:30

  

  中共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党组

  湖里区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0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整改

  区委巡察工作是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的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帮助全区民政系统进一步“强身健体”,推动民政工作在服务发展、服务大局、回应群众关切期待上迈上新台阶。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中肯客观,提出的意见建议富有指导性和建设性。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区民政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诚恳认领、全盘接收,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对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党组书记在专题会议上明确,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合力攻坚,要高度重视巡察反映出来的问题,逐一认领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抓实抓细各项问题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科室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细化责任分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基层治理优化、社会组织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重点,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意见建议,经区分管领导审签、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审查,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方案》。充分研究讨论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领导班子主动挑起责任、剖析原因,科室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联动,按照整改方案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条一条改到位,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小见大、以近谋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注重从制度上分析原因,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用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切实防止问题反复发生。巡察整改以来,共制定会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20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兜底帮扶,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多元化、市场化、便利化建设,进一步推动社区队伍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有效运用到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学习贯彻不够到位、学以致用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通报存在问题,坚决立行立改。民政局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对巡察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党组会议组织学习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三个聚焦、三个基本”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组织学习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二是健全学习内容体系,提高学习质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等专题列入必修课,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推动湖里民政事业发展开拓新思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会议的第一个重要议题。三是及时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会议重要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论述作为民政工作的前进方向,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2)针对运用新思想指导推动工作不够有力,在协调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思考不多、用力不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快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全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在人均养老床位位列全市第一的基础上,继续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在2022年底推动建设江头街道(吕岭)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殿前街道(神山)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组织全区97名助老员培训,进一步加强社区助老员队伍建设,以更好适应老龄化需求。二是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智慧养老建设。加强与区直职能部门、相关街道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卫生医疗进机构、进社区,加快推进智慧养老、养老信息化建设。三是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适老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制度,贯彻落实《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于2023年元旦正式施行),针对老年生活中“七大难”(用餐、出行、看病、运用智能技术、用工、上学、就业)进行纾困解难。

  2.关于落实社会救助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执行上级政策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加强贯彻落实。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厦民规〔2022〕3号)抓好落实,确保各类社会救助金2022年7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街道在6月和12月按时开展半年审、年审,加强困难群众动态监管,及时核对录入社会救助各类资金发放情况。适时安排巡检抽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上级政策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与培训。做到边巡边改,及时制定和修改办事指南,开展专题培训,街道、社区负责社会救助的工作人员参加,有效扩大和提升相关文件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

  (2)针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用好用实相关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的原则要求和有关救助法律法规,边巡边改,建立健全、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机制,研究“一事一议”案例9个,加快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个。二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全区性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组织街道、社区1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政策解读和疑难案例解析培训,夯实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提升我区社会救助水平。三是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全面梳理保障范围和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建立健全救助与物价挂钩机制,严格对照有关规定要求,准确测算补贴标准,优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将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到位。

  (3)针对监督检查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规范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和相关流程。二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对于困难群众财产信息审核,确保“不错保”。加强平台预警信息应用,根据医疗预警等相关预警信息及时开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加强困难群众动态监管,指导街道按时开展半年审、年审,对于家庭人员、收入等有变化的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充分发挥省惠民资金系统的作用,及时核对录入社会救助各类资金发放情况,确保资金监管到位。

  3.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养老机构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全国老年文体康养周活动和各种宣传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和平台,通过线下线上多平台加大对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对外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市场化建设。总结归纳全国各地有关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先进经验,结合湖里区实际,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多元化、市场化、便利化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街道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在2022年底完成江头街道(吕岭)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殿前街道(神山)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个街道设有2家照料中心。

  (2)关于养老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推广近邻长者食堂补助制度。研究建立“长者食堂”建设补贴制度,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对周边居民开放或依托院内厨房开展助残配送的方式参与“长者食堂”,对参与运行的除上述用餐补助外,予以一次性建设改造补贴。二是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加大补贴力度,研究制定每张家庭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研究建立特定对象护理补贴等措施,如对全护理和半护理对象每人每月分级补贴。

  (3)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建立领导挂钩养老机构制度。3名局领导分别挂钩全区8家养老机构,其中:党组书记、局长挂钩象屿慈爱养护中心、弘爱养护院和兰馨颐养院,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挂钩建发溢佰养老中心、东渡老年公寓,党组成员、副局长挂钩温馨家园养老中心、蔡塘金厝边养老院和莲花医院养护院。二是加大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联合消防等部门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气火灾防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等)、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进行检查,对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疫情防控期间,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指导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局领导与各养老机构挂钩包干制度,由局领导带头,分组到辖区各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确保疫情防控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疫情防控责任制度。明确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举办者为第一责任人。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班子成员职责清单,细化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压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与辖区8家养老机构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对核酸检测、出入管理、物资转运、通风消毒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12月根据上级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对全区8家养老机构开展全面严格的监督检查,最大程度保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关于社会组织培育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总量下降的问题。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投入。继续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纳入区、街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常态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和逐年增长机制。在政府投入为主的前提下,建立“政府+社会”并行的项目资金支持机制,吸纳民间资本购买社工服务。

  (2)关于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大培育发展力度。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区级社会组织服务园培育孵化平台功能,为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性的指导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统筹,推动湖里区社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结合社会组织年报,对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财务管理进行重点审核,对于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僵尸型社会组织通过吊销证书、约谈法人、行政撤销等方式激活一批、注销一批、撤销一批,逐渐提升社会组织年报率。

  (3)关于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坚持党建引领。鼓励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党的引领作用,通过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二是加强政府引导。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东西部扶贫协作和闽宁扶贫协作,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三是坚持回报社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公序良俗,形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与邻为善、守望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居民群众的社会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4)关于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持续深入开展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和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组织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正向作用。二是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对标《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引》,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不同组织类型,统筹社会组织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评估内容,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使指标导向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反映社会组织发展态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的项目、内容、周期、评审流程、资质要求,严格依照评估程序,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确保评估流程规范有序,评估过程客观公正。三是提高评估工作的公信力、认可度和参与率。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社会组织评估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积极动员督促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评估,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评积极性,提升社会组织参评率,完成社会组织参评不低于20%的指标任务。

  5.关于基层治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指导和监管小区业委会缺乏力度的问题。一是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能力。以每年组织社区“两委”和网格员培训为契机,加入业委会法律法规解读和业委会选举操作规程案例实操培训内容,全面提升社区工作人员指导协助小区业委会工作的工作能力。二是强化考评激励。进一步发挥社区考评工作“指挥棒”作用,在社区考评中,适当突出业委会的成立(换届)的数量和比例,督促社区深入参与推动小区业委会建设工作。三是建立监管平台。利用已有的智慧社区平台,对业委会成立、换届的相关资料档案定期上传备案,便于日后监督。

  (2)关于典型培育和示范引领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典型培育。鼓励支持社区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形成适合社区治理的新机制新做法,并加以挖掘总结形成优秀社区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做到各街道至少有1个社区典型。二是坚持近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继续提升金安、嘉福、禾山等8个省级近邻服务示范试点社区,推动建成一批近邻服务示范点。三是挖掘推荐社区治理优秀做法参评全国基层社区治理创新案例。2022年底,我区推荐殿前街道北站社区的“老铁初心服务站”等三个社区治理创新案例参评第二届全国基层社区治理创新案例。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理论学习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机关党支部、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方式,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加深对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和把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市区工作安排和要求上来。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积极拓展学习方式和渠道,适时增加调研式、互动式学习,提高学习参与度和灵活性。先后组织支部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实地参观经济特区纪念馆、金安奋斗幸福里、集美人文馆等红色教育基地。三是持续跟踪“学习强国”落实情况。围绕“学习强国”注册率、参与度进行全面自查,定期通报党员学习积分排名情况,对排名靠后、日均分数较低的同志进行督促提醒,做到应进必进、该学必学。

  (2)关于落实规定动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抓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工作举措。二是严格落实《2022年湖里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述职报告、述责述廉重要内容。

  (3)关于阵地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阵地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一会一报”制度。根据区委网信办关于政务微信自查整改要求,关停“湖里民政”政务微信公众号。二是提升宣传质效。加强宣传策划,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策划宣传“一老一小”、社区治理、民生兜底等系列宣传。积极向“湖里头条”等微信公众号投稿,宣传工作特色亮点。

  (4)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一是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成立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室、责任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二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区社会工作促进会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湖里社工·爱心冰块”活动,发动志愿者共127人次,往湖里各核酸检测点累计运送228次、60610斤冰块。此外,还启动“湖里社工·关爱计划”为疫情期间有需要的群众爱心送药,提供心理辅导。三是扎实开展惠民活动进社区。在禾山社区幸福密码西门时尚广场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普及材料和文明创建材料。在金安社区开展“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湖里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进社区活动,为困境儿童发放200余份爱心大礼包。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工作作风不够紧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的问题。一是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修订《湖里区民政局机关效能十项制度》,营造“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各街道、社区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或存在业务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向局领导反映。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街道、社区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执行把握政策的准确性。

  (2)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及时整改到位。补发32名退养人员养老金。二是增强服务群众意识。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区、街相关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意识的教育督促,在今后工作中更加细致认真,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 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项目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加快2022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进度。督促各业务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提出建议措施,确保预算执行的及时性、有效性。二是多次召开局务会研究经费预算调整事宜。认真做好经费预算,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精准性,并将根据区财政的要求,于下半年适度调整工作经费,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财务报销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立即整改财务报销不严格问题。严格落实加班工作餐费公示制度,对公务接待附上接待清单进行报销。二是规范流程,严格审批。对巡察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印发区民政局内控制度,规范报销流程和手续,加强业务培训,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财务报销各项制度和办法,严肃落实财务报销工作。

  3.关于资产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资产闲置浪费的问题。及时联合所在街道对接养老产业公司,就“湖里区智慧康养产业园”三方合作框架协议做进一步协商,对有关事宜协议作出较为具体的补充。目前,养老产业公司正在拟定关于“湖里智慧康养产业园”的初步实施方案。接下来,将进一步联合街道,督促养老产业公司尽快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三方进一步协商一致后尽快提交区政府研究。

  (2)关于资金上缴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及时整改。已将“其他应付款-福利中心征地拆迁费用、五个一项目激励金、国土局退履约金、其他应付款-退款(2021年园山综合楼改造装修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退回支付自来水公司工程款超支费用)”如数上缴区财政金库。二是开展自查。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资金按财务规定全部上缴。

  4.关于购买服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购买服务监管不到位,合同签订和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及时整改。针对5项与合同内容无关的活动支出,已与相关街道、社区对接,要求街道、社区严格把控项目预算支出关口,严禁无预算支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二是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区民政局合同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监督管理制度。重新拟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文件,建立由购买主体负责的评估评审机制。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发挥专业评估机构、行业管理组织、专家等方面作用。

  5.关于慈善基金信托投资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作为主管部门,对慈善组织投资活动、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指导监督不够,信托投资存在政策、法律、市场、信用等风险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指导。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慈善组织投资活动、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的指导监督。二是加强对区慈善会闲置资金的监督。指导区慈善会学习市慈善总会的做法,同市慈善总会一起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信托,区慈善会对未来闲置资金只存银行,不做理财。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研究部署不规范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加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研究部署。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部署,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二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成立党组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区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各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全面抓好理论学习和民生保障工作。三是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由一把手总管、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及时开展廉政约谈,强化责任落实;对巡察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网上公示、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关于主体责任清单不够实的问题。一是重新梳理自查2019-2021年局领导班子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整改表述不规范、内容与实际脱离的问题。二是研究制定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从严从实规范清单各项表述,结合清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3)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廉政风险自查。对巡察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今后每年至少梳理一次廉政风险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及时更新风险防范举措。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6月以来,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失控的一把手》等;根据区纪委“一月一主题”开展纠治违规吃喝、纠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纠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专题学习教育7场次。三是认真抓好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主要领导做好表率,带头认真写好述责述廉报告与党建述职报告,每年召开会议听取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四是开展廉政谈话。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配齐记好廉政谈话记录本,严格落实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不少于1次谈话要求,对于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将学习计划分解细化到每月,并于年中根据上半年学习计划落实情况,及时调整下半年学习计划。二是强化督促落实,定期通报批评。将学习内容、要求等提前通知全体党员,以便党员有更多的思考时间做好发言。对未及时参加线上会议并发言的党员,第一时间进行提醒,线上党员大会参会率有所提升。如9月13日线上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应参加35人,实际参加34人,缺勤1人,参与率超91%。建立对连续三次缺席“三会一课”的党员进行通报批评制度,对少数党员、干部不重视参加党员大会的思想及时进行谈话和政治思想教育。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7月1日,庆祝建党101周年,党支部书记以《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为题进行理论授课。

  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全面摸底排查,已完成4名同志组织关系接转。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期组织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二是大力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建立非党员名册,自上而下广泛宣传动员,鼓励非党员职工提交入党申请书,以自荐、科室推荐、领导推荐的形式,结合思想和工作表现,将优秀的非党员职工纳入培养对象名单,建立一对一培养机制。现有两名同志提交入党申请书,一名新入职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于12月23日发展为预备党员。三是规范使用各类会议记录本,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明确《党支部活动记录本》主要用于记录“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会议活动。要求支部及各党小组会议记录应当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会议(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主持人、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员及列席人员等基本信息应当如实填写,发言内容、表决情况、决议分工落实情况等要素要完整齐全、规范清晰、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项、随意撕页、弄虚作假。

  4.关于社区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社区工作者管理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规范社区工作者借调、审批流程。督促各街道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的管理,明确借调审批流程,现已有25名社区工作者回原社区任职。二是出台社区工作者交流调配管理规定。试行人员提级管理,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调整、借调、挂职的条件和审批流程。三是启动网格员招聘补录。为解决因网格员退休、离职等造成的人员空缺问题,及时补足网格员工作队伍。11月已启动新一轮网格员招聘工作,12月3日完成笔试,目前83人已入职,其余36人将于春节后办理入职。

  (2)关于主动靠前服务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及时督促整改。积极协调街道和区劳务派遣公司解决网格员薪资补贴发放不及时问题,截至9月,各街道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各类薪资补贴均已发放到位。同时明确今后网格员薪资补贴由区劳务派遣公司随当月工资同步发放。二是定期跟踪发放情况。督促各街道按时将相关经费和发放名单送区劳务派遣汇总计发,确保网格员各项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3)关于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不够高的问题。一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在职社区工作者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同步开展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前培训,提高职业考试通过率。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能力提升。通过“3+”培训模式加强对全区社区工作者动态分层培训,加大业务交流培训力度,将社会工作、疫情防控等纳入培训课程,推动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升。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体系建设。通过不断规范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保障激励等管理制度,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体系建设。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

  1.关于资产闲置浪费的问题。

  整改进度:及时联合所在街道对接养老产业公司,就“湖里区智慧康养产业园”三方合作框架协议做进一步协商,对有关事宜协议作出较为具体的补充。目前,养老产业公司正在拟定关于“湖里智慧康养产业园”的初步实施方案。接下来,将进一步联合街道,督促养老产业公司尽快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三方进一步协商一致后尽快提交区政府研究。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722501;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邮政编码:361002。

  中共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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