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党组(鉴于机构改革调整,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已划入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表述为原区市政园林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原区市政园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共16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协同原区市政园林局党组针对反馈的1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4条,立行立改18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未完成1个。
一、夯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
结合机构改革,在原区市政园林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以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局属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区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和督促推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树立“靶向思维”,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6个问题,逐条梳理整改措施,逐个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34条,做到逐一落实、逐一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
坚持改革、整改两不误,责任主体不断档,做到事随人走,账随事走,保证机构改革和巡察整改统筹落实。针对机构改革过后职能调整、岗位变化,进行研判,要求巡察发现的问题决不一并了之,主体责任决不悬空,巡察整改决不断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于3月初制定局党组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和交流研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主要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福建省统计条例》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对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健全完善。
(2)针对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就仙岳公园东南的“小胡同”存在2004年违法搭建的无产权木屋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已完成《仙岳公园林业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概念方案》的设计;加强风控管理,对重点区域加强安全巡逻,特别是阻止流浪汉进屋居住;结合现状地形、特点适时增加休憩、户外共享空间,以及公园、林地等管理配套设施。二是对林长制考评体系进行优化,2023年度林长办工作稳步推进,对标对表安排全年度的林长制工作,妥善完成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工作,多次受到市、区两级领导的批示表扬。2023年度先后发布《2023年湖里区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湖里区林长制协作单位考核办法》。组织到仙岳公园、湖里公园等点位进行调研,深入掌握公园、林业现状,推动公园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林长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
2.关于落实“正本清源”工作部署不够彻底的问题。
(3)针对排海口截污处理仍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进展:基本完成,预计2024年12月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5个排海口晴天出现非正常排水问题,持续推进排海口流域溯源排查修测并实施排海口整治工程。目前东渡码头4号、邮轮母港2号排海口应急整治工程已完工,机场北片区4号、翔安大桥南侧排海口已完成全部管线溯源排查,上述4个排海口水质持续稳定。机场北片区6号已完成全部管线溯源排查,目前存在问题为:一是路桥集团在雨水管迁改过程中将管径改小,区住建局已提请区污水指挥部研究,根据湖里区污水指挥部第八十七次会议纪要要求,该污水管由路桥集团自行出资整改,同时区住建局已再次发函路桥集团督促自行整改;二是上游独立排水户(厦门泊寓院儿海湾社区和厦门临港智选假日酒店)尚未实施“正本清源”工作,该问题由企业自行整改,区住建局已发函企业督促自行整改并进行多次沟通,目前假日酒店已完成整改。后续区住建局将继续跟进核查整改成效。
(4)针对推动雨污分流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未完成,预计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6年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工业、经营性企业等独立排水户整治工作尚未全面开展的问题,已梳理完成493家工业、经营性企业等独立排水户底数,并初步完成工程整治投资测算。同时,根据区发改局《关于开展湖里区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储备工作的通知》,区住建局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储备项目研究,并邀请中规院协助做好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准备工作,通过对项目筛选、策划,拟将我区尚未实施“正本清源”工作的独立排水户划分为7个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申报资金,目前已根据资金申报要求倒排工期,形成投资计划申报表、前期设计费测算一览表等材料,为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做好充分准备。
(5)针对排污管道污水溯源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祥店新村等小区附近部分餐饮店周边的排水管道重新溯源排查,排查发现餐饮商家将烟囱接入污水管道排放共计9处;并于2024年4月15日发函至区城管局与江头街道办事处,协请区城管局与江头街道办事处对此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经区城管局与江头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现均已完成整改。后续区住建局党组将进一步对排水管道进行定期巡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3.关于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6)针对口袋公园建设不够均衡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结合实际,梳理辖区居民群众诉求较大又适合建设口袋公园的存量绿地,特别是加快推进金尚路以西区域,江头厦门农商银行西侧绿地、金枋世家小区周边绿地等口袋公园的建设,上述2个项目已于4月30日进场,后续区住建局党组将进一步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管理,推动口袋公园建设和近邻健身场所、适儿化改造进行有效融合,进一步丰富市民游客日常休憩活动空间,补足辖区绿化空间资源。
(7)针对租赁移动公厕到期未及时跟进处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原与泉鹭公司承租的30座租赁公厕,经多次与该公司协调,已有8座到期公厕已经拆除,其中2024年3月拆除1座,目前继续与该公司协商尽快拆除处理。同时由区环卫中心招标钢结构公厕作为预备补建,以填补到期租赁公厕关停或迁移后产生的如厕需求空白。目前已经补建5座(高新园2座、尚忠1座、台湾街1座、金山路1座),后续将继续选点补建。同时,针对此次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
4.关于燃气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8)针对燃气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采取短信、进社区进物业、安全用气短视频、燃气企业应急处置宣传等形式,有效提升全区燃气用户安全意识,解决居民灶具隐患问题,全区开展城中村居民燃气设施安全提升工作,2023年度全区实现瓶装燃气安全“零警情”,全区居民灶具隐患率已从2022年的95%降至2023年的30%,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后续将根据《关于禁止销售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的通告》要求,进一步指导餐饮企业购买合格燃气器具,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加强宣导,开展相关整治行动。针对城中村燃气安全工作预警存在薄弱环节,下一步将按区政府会议要求地对《湖里区城中村瓶装燃气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提升工作方案(送审稿)》进行调整优化,为加快推进瓶装燃气用户安装报警器,以“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房东应装尽装。截至2024年6月6日,全区城中村居民累计安装报警器3111台。
5.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不够优化的问题。
(9)针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不够优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仙岳山公园文化广场管理,中心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了解巡察指出的仙岳山公园11个管养问题,明确8个寺庙范围,3个中心范围的工作责任,督导整改完毕,后期将加强巡查,督促管养单位做好日常保洁和文明劝导工作。6月4日,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对仙岳公园进行深入调研和指导建议,后续相关科室将督促管理企业加强仙岳山林地管理,全面提升仙岳公园的游园环境,提升考评成绩。二是2023年以来区垃分中心坚持以垃圾分类准确率为导向,在常态化日常巡查基础上,组织对市、区考评成绩较差或优秀的小区进行“回头看”。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打造垃圾分类样板小区等阶段性工作重难点开展专项考评并进行通报。原区市政园林局联合原区建设局对辖区实行“以奖代补”物业小区开展专项检查并进行通报。协同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辖区大型商超、酒店、医疗机构、办公场所等区域开展联合检查并进行通报。常态化组织到辖区各街道召开垃圾分类考评情况现场交流会,靶向通报分析街道考评综合情况,分享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同时也通过现场互动掌握前端分类、监督检查、宣传动员等各环节的一线情况,目前已举办8场,约600人次参加。
6.关于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0)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指导监督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指导监督不足方面,印发《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关于加强古树名木管养力度的通知(厦湖市政园林〔2024〕32号)》,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第一时间与管养企业进行现场核实,仙岳路1939号附件古榕树已开展复壮工作;中港花园二期、祥店新村小区、薛岭社龙源官等古树均已悬挂保护牌;开展古树病虫害防治工作,已于3月4日完成古树白蚁复查消杀。加强专业管理养护,着力推动国企化管养,目前湖里街道、江头街道、禾山街道、殿前街道已签订古树名木管养合同。
(11)针对挖掘古树名木文化和生态功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古树名树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利用重要节日,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利用科普基地、口袋公园等地点,开展各式活动深入展示古树名木价值,提高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认识;结合城中村提升改造,总共谋划了17个古树公园。持续提升我区古树名木生长环境,加强文化与生态功能运用。
7.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于3月初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4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聚焦政治学习定位,原区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牵头加强会议学习材料审核,落实好党组会议与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的相关要求,5月26日组织区住建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进一步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始终的主题主线,进一步突显中心组学习的政治属性。
(13)针对宣传宣讲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完善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各事业单位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以及市政园林系统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明确道德典型选树宣传、微信矩阵宣传等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保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凝心聚力担使命,奋楫扬帆勇争先”理论宣讲比赛选拔活动,局机关党委书记牵头,选拔出两名党员干部参加预选赛,进一步提高了理论宣讲事业水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湖里区新闻发布的通知》,重视重大新闻报备工作,自巡察发现问题以来,积极主动向区委宣传部沟通、报备,未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进一步利用好“湖里市政园林”微信公众号这一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积极宣传区住建局在城市建设、市容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典型事例,提高宣传影响力。后续将结合机构改革情况,选树高质量宣讲人才,打造好理论宣讲队伍,做到队伍层级合理、覆盖广泛、理论扎实,做好基层理论宣传宣讲工作。
(14)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局系统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的统一管理。已于2022年7月15日注销“湖里燃气监管”、“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公众号;加强公众号运营管理,把握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结合市政园林系统亮点工作,提高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近期“湖里市政园林”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内容阅读量均上千,特别是“蓝丝带”宣传报道、年终汇报等内容被广泛转发。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在湖里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名中,从2023年第二季度的95名提升至13名,粉丝数量从1395人增长至3949人,增长率约为180%。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区住建局党组研究计划将“湖里市政园林”公众号与“湖里建设”公众号进行整合,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提高住建系统宣发水平。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服务群众质效不高的问题。
(15)针对服务群众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通过每月一次邀请湖里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将培训结果与考核标准相挂钩,大力提升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强督查考核,定期评选“群众满意窗口”“最美服务之星”等,发挥窗口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二是针对12345平台投诉件办理不够高效问题,制定局12345工作办理制度。严格按“一核一答一提”操作,要求接件后应立即组织核实,要求各中心要对反馈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联系和答复诉求人。要求具体经办人要加强与诉求人沟通,第一时间联系诉求人了解详细诉求,事项办理完成后要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诉求人,确实提高事项办理的满意度;严格落实退件制度、注重办理时效。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诉求件,在一个小时内退件并充分说明理由和依据。对受理的诉求事项,按照具体办理限期办理,尤其是对紧急诉求件,加快办理流程,坚决杜绝超期情况发生;对有不规范操作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机关效能处分、年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相应责任追究措施。
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16)针对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和违规使用行政办公费慰问结对帮扶对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核实康泰、康晖社区慰问人员名单及困难情况,收到消防及社区的证明材料。原区市政园林局党组牵头对燃气中心负责人开展约谈。机关党委以经费发放情况为重点,对下属各事业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财务制度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管理、规范运行。结合机构改革,区住建局党组进一步对财务纪律进行强调,并逐步梳理规范内控制度,加强改革后相关工作人员财经意识。
(17)针对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于3月份开展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对局属各单位财务规范性开展全面检查;结余资金已申请上缴。团费结余将用于团员活动经费。
(18)针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局本级水费已完成清理。环境卫生中心历年质保金除已清退和需要保留外均已清理,无法联系的企业、企业放弃的、因抽审不再支付的质保金上缴区财政。市政园林中心核对3家相关企业往来款并上缴区财政。原忠仑公园已于2023年12月28日将应缴挂账超过2年往来款上缴财政。原公园中心已于2023年12月15日将应缴挂账超过2年往来款上缴财政。同时,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区住建局党组进一步往来款项未清理情况进行排查,避免后续出现类似问题。
10.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9)针对部分工程项目先施工后立项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2022年后采取将夜景工程下放为市政园林中心办公会立项的制度,未出现此类问题。
(20)针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针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监管问题召开会议,要求局系统各事业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强化常态监管,定期对项目进展进行严格检查,认真确认核实相应工程量,并做好相关台账管理;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区住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建设过程监管要求,同时针对此次具体问题先后多次专题协调,目前已按照法院判决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判决结果,抓紧提交竣工材料,以便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等相关工作,并对本次问题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
(21)针对部分项目完工未及时竣工结算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园山南路(园山社区段)人行天桥垂直绿化工程、南山路(南山公寓)人行天桥工程、蔡坑路(枋湖路-枋湖南路)道路工程已完成结算,其他项目将在项目验收完成后,制定项目结算计划,及时有序办理项目结算,定期对标项目结算进度,对滞后办理结算的项目定期发函催促;同时通过规范制度提高结算相关工作效能,如,项目结算办理进度与合同处罚挂钩,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
(22)针对未按实际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2021年1月6日收回结余在代建单位账户上的资金并缴入区金库,后区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达给原区市政园林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结余资金于2021年1月31日前全部支出。于2024年4月召开原区市政园林局系统经管会议,机构改革过程中,区住建局党组进一步对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完善,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严格审批,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1.关于资产管理存在疏失的问题。
(23)针对出租代管房产失管失责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原区市政园林局党组牵头对各局属事业单位房产管理情况进行排查,要求各事业单位切实落实好管理职责,深刻进行反思剖析,健全完善好资产管理制度;并针对此次问题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中湛园林绿化公司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拆除违建,并安排复绿。区住建局党组结合人员整合,组织在后续工作中对各事业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经营场所进行不定期巡查,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逐步梳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4)针对移交国企使用车辆未收取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经核实,2020年8月枝叶粉碎厂停用后,原存放相关设备均由城优建设有限公司代管,要求其每月对相关机械进行启动保养,确保应急作业时能正常使用。目前已将除枝叶粉碎机外的挖掘机、装载机和内燃叉车移回区市政园林中心自行保管;原忠仑公园管理处2辆环卫清洁车,已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标准参照执行,车辆年折旧费计算已于5月7日经原区市政园林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目前城颐公司已上缴折旧费用。
(25)针对未按最新调增标准收取租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区市政园林中心执行市土管委2023年6月调增的房屋租金标准,向厦门建发城优建设有限公司补收租金;区环卫中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补收徐厝清洁楼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租赁费用,上缴区财政。区园林绿化中心执行市土管委2023年6月调增的房屋和停车场租金标准,向厦门山海步道景区管理公司,厦门湖里城颐公园管理有限公司补收相关款项。本轮机构改革过程中,区住建局党组对辖区内各场所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结合人员整合逐步完善内控制度,确保租金收取工作管理规范。
12.关于部分政府采购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6)针对部分政府采购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于3月对原区市政园林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采购相关经办人员开展廉政教育、采购规范化培训,督促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和施工、采购的标准执行,强化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各预算单位采购行为,健全《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局采购管理制度》中的采购需求审查机制,并根据此次机构改革调整情况,正逐步完善内控制度,区住建局党组进一步对采购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强调,逐步提升采购关键环节执行效率,避免后续发生类似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坚决的问题。
(27)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原区市政园林局党组领导班子于4月13日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进行问题查摆,并进行相互批评,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并明确党组会议中各项工作的研究部署要求、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要求、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相关要求,避免后续类似情况发生;由原区市政园林局党组领导班子牵头,采取相互监督、跟踪指导的方式,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对标任务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后续将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对区住建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强化主体责任。
(28)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于3月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关于谈心谈话的要求,并向原市政园林局系统各党支部层层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坚持开展一季度至少一次的党风廉政教育,并根据上级要求,利用好神山党员教育基地、江头廉政主题公园等阵地,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好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同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及本轮机构改革,组织区住建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观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廉政教育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29)针对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于3月组织党组成员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尤其是明确议事范围及与会权利等有关细节;对明确要求局党组研究的上级文件,按照“清单式管理”的方式督促落实;后续将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根据调整后局属各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指导各中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4.关于推进班子和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30)针对班子建设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对区住建局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班子建设,明确党组成员及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同时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与各事业单位的分管挂钩联系,通过前往分管领域调研、讲课等方式加强与分管单位的联系,加强责任落实,树立好区住建系统“一盘棋”思想。
(31)针对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振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通过组织全局系统干部大会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邀请专家讲课等方式开展干部培训,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和实践经验,提高干部素养和业务水平;同时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完善区住建局机关领导干部与局属各事业单位的协作与管理机制,通过日常交流联系与调研走访等方式,加强干部管理,倒逼区住建局系统全体干部进一步提升能力素养,改进工作作风。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的问题。
(32)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结合区委组织部与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工作安排,2024年3月组织原区市政园林局系统党务干部参加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各局属党组织基础党务工作能力;采取口头提醒、书面提醒、党内通报等方式督促基层党支部开展换届工作;重视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同时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根据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关于党组织调整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区住建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
(33)针对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组织原市政园林局系统各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学习;后续将轮流针对局属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完成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工作流程不规范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限期整改,切实压实责任,同时根据党组织调整情况,对区住建局机关党委及下属各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化管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情况
16.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再次发生的问题。
(34)针对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再次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于2024年3月底针对此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认真研判分析原区市政园林局系统在采购制度以及落实上级要求方面存在的不足,完善健全原区市政园林局系统办公设备采购标准化制度,加强设备金额审批,后续将根据机构改革后工作调整情况,进一步加强区住建局系统内的采购把关,逐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杜绝超标准购置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原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党组移交信访件1件。原湖里区市政园林局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4年4月19日,无相关责任人需要作出处理。结合本次党纪学习教育,共对巡察整改中指出的租赁移动公厕到期未及时跟进处理、服务群众质效不高、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移交国企使用车辆未收取费用、资产管理存在疏失、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再次发生等6个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对7名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2人开展批评教育,并着眼于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对症下药、综合施策,根据党纪学习教育要求以案促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别人的教训作为镜鉴,发现自己现实或潜在的问题,在内心深处留下深刻的警示,鞭策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误。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关于落实“正本清源”工作部署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排海口截污处理仍有疏漏问题
措施:区住建局将重点抓好建设和管理两个环节,持续提升污水治理成效,争取实现辖区排海口晴天污水“零排放”。一是加强管养衔接。为解决市政排水工程“建管养脱节”问题,区住建局牵头组织湖里国投工程建设公司与厦门市政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区属排水公司,并以“厦门市政湖里排水管理有限公司”的名称于2024年4月11日完成工商注册。根据区污水处理设施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指挥部第八十次会议纪要精神,湖里排水公司已先行介入8个“正本清源”项目,分片区开展成效复核及设施接管工作。下一步,区住建局还将组织湖里排水公司参与市政排水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环节,以提高后续管养效能。二是加强工程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提升范围和实效,针对省级督办的渔港西路排海口,采用远临结合措施,近期先行截污、确保污水不入海,远期策划生成渔港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目前该项目已进场,且根据区委主要领导近期现场调研要求,已于7月15日邀请中国科学院等国内防腐领域前沿专家对排水管道防腐方案进行论证,专家认为原设计方案防腐措施设计合理、基本满足防腐要求,下一步将增设环氧封闭漆。
2.针对推动雨污分流存在差距的问题
措施:为提高7个排水管网更新改造申报项目的成熟度及保障成功率,结合中规院建议,拟先行启动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五、下一步举措
下一步将持续督促指导区住建局系统各单位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深刻分析产生问题原因,做到举一反三;以进一步梳理排查廉政风险清单为基础,全面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用制度规定巩固和完善巡察整改成效。结合本轮机构改革调整,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把巡视整改形成的好作风、好制度转化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的强大动力,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将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推进行业结合起来,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整改成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做到以整改强党建、促发展、转作风,推动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722244;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66号,邮政编码:361006;电子邮箱:szyl@huli.gov.cn。
中共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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