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11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退役军人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任务的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深刻领会巡察工作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局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和巡察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退役军人工作业务能力,为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整改工作与推动退役军人重点工作相结合,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限,针对每个问题逐一落实整改。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做好整改总结。整改期间建立健全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长效管理的各类制度16项,局机关被省人社厅、省退役厅评为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集体”,新港社区和祥店社区2个退役军人服务站被评为“五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和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党组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一是深入动员全面部署。2024年11月20日、2025年2月8日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情况,召开3次专题会,逐项审定整改进展,提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多举措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稳定退役军人工作人员队伍等5项举措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动真碰硬抓好整改。为更好地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将抓好整改与局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牵头制定组织学习、加强教育宣传、专题研究、开展调研、征集意见、挖掘培育、完善健全制度等有力整改措施62条,夯实责任使6个方面35项13个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效果明显。
一、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方面
存在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还不够深入。学习还不够系统。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纪念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局党组均未结合实际专题研讨和制定贯彻实施意见。落实还有差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好,把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好”,区退役军人局推动“退役军人一件事”系统建设实现数据共享方法不多,辖区2023年秋季退役士兵39人,至巡察进驻时仍有11人因系统数据无法共享未办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1.关于学习还不够系统的问题。
整改进展1: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抓好整改落实。2024年12月24日,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纪念活动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并专题研讨制定6条贯彻实施意见。二是系统抓实理论学习。党组严格落实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制度,2024年度,局党组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共组织集体学习7次,开展专题交流2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集中学习2次。
2.关于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2: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办结2023年秋季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2024年3月开始,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由军队和人社部直接对接,均已按照规定完成,该事项的具体办理已从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系统中移除。二是及时梳理上报服务系统问题。对于因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系统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服务的,及时将问题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解决数据共享问题。三是召开协调会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2024年8月20日,召集区委组织部、团区委、湖里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召开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系统事项办理协调会,推动解决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2.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还有差距。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还不够突出。2020年以来,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及国家、省、市的《“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规划》不够具体。在主题教育中联系基层不够紧密。局党组落实“四下基层”不够到位,对社区服务站开展一线调研不够深入,未实现全覆盖。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局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内容还不够全面。创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有差距。区退役军人局2023年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推动2家区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达到市级标准、建成1个市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文化公园,但至巡察进驻时仍未落实。
3.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还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3: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2025年1月,局党组制定、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学习方式、组织保障及管理制度,增加学习针对性、计划性。二是及时跟进学习退役军人相关新政策并提出贯彻意见。2024年8月,领导班子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对2024年8月最新出台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进行解读学习。2025年1月,局党组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并提出了贯彻意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同时进行了交流研讨。
4.关于在主题教育中联系基层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4: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扎实落实“四下基层”,深入开展调研。结合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评定工作,2024年6月成立工作专班,安排1周时间,完成全区60个退役军人服务站(5个街道、55个社区)的调研工作,指导基层服务站创建星级服务站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强共建单位退役军人工作指导。2024年4月,结合挂钩帮代,指导共建单位新港社区进行制度上墙和台账整理,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质量,该社区服务站被省厅评为五星级服务站;指导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建设,不断提升邮轮中心老兵志愿服务队服务水平,其服务项目2024年9月获“一鹭先锋”厦门市退役军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2024年12月获退役军人事务部“戎耀家园·暖心邻里”退役军人守护家园志愿服务项目。三是充分发挥老兵宣讲团作用。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活动,老兵宣讲团成员为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师生讲党史、革命史。此外,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宣讲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等方面的政策10余次。
5.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5:已完成,长期坚持。完善党组学习计划,突出学习重点。坚持每月1个主题,持续抓好学习落实。2024年3月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结合“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次。
6.关于创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6: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参照市级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标准,完成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创建。2023年,湖里区推动神山军地联学教育基地、薛岭山烈士陵园、禾山街道退役军人荣誉室3个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达到市级标准,并建成1个军梦双拥双创园文化长廊。二是持续推动双拥公园建设。2024年1月,完成“神山双拥公园”建设,建成1个市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文化公园。三是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2024年清明节,区退役军人局牵头,协调5个职能部门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协商机制,组织机关单位人员及学生90名,为烈士献上344枝菊花,共唱国歌,少先队员代表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启动“英烈事迹”进校园活动。2024年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活动100余场,覆盖42647人次。
(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差距。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2022年未按要求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按要求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1年来,“一把手”未落实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够扎实。2021年来,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未体现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2021-2023年班子成员未制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班子成员未落实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
7.关于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7: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组织深入学习党内法规。结合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度开展8次党内法规学习。2024年12月24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开展研讨交流,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3月11日、2024年7月22日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025年春节前,单位“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一把手”结合支部委员改选、新任职党组成员和巡察整改等开展谈话6人次。
8.关于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8:已完成,长期坚持。扎实落实“一岗双责”。2024年12月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要求严格撰写2024年述责述廉报告,并经局党组书记审阅后存档。2024年12月与分管单位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落实情况。同时,班子成员及时制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
存在问题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有欠缺。开展退役军人重大主题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形式不够多;理论宣讲与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宣讲结合还不够紧密。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9: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多形式开展宣传。2024年4月,与区教育局联合举办湖里区爱国主义教育“英烈事迹”进校园宣讲活动,实现区属51所中小学全覆盖。2024年8月1日,在厦门日报刊登宣传我区双拥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2024年9月30日,在海西晨报刊登宣传“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英烈精神”全国第十一个烈士纪念日特别报道。二是多方合力做好理论与政策宣讲。机关干部和业务骨干宣讲,2024年8月1日,区退役军人局四级调研员张三海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张丙昌到湖里街道康泰社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五好”“两尊”重要指示重要论述及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印制宣传手册,2024年印制《退役军人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暂行)》与《退役军人服务事项标准化流程(暂行)》,并及时发放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重点节日宣讲,发挥街道、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作用,每年春节、“八一”期间,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开展政策宣讲。
存在问题5.落实统战工作存在不足。2021年来,未严格对照《湖里区统战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工作细化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10.关于落实统战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10: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标制定责任清单。参照《指标体系》制定责任清单。2024年12月,参照《湖里区统战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局机关实际工作,合理制定《责任清单》,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自觉做好阶段性工作。二是依照《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责任人认真履行责任清单,自觉自查自评,已落实2024年统战督促自查工作和年底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存档工作。
(三)聚焦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方面
存在问题6.解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不够有力。辖区现有劳动年龄内退役军人5705人,未实现正规就业735人(其中未就业373人、灵活就业362人),占比12.88%。开发岗位合作机制不够完善。未充分运用政策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帮扶机制,解决退役军人就业。2021年以来仅开发了社区工作者岗位,促成23名退役军人就业。挖掘适配岗位不足。未深入企业挖掘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适配岗位,促进退役军人就业。2021-2024年开展专场招聘会6场,入场人数累计12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仅32人。扶持创业政策实效不明显。出台政策与实际结合不够,辖区现有退役军人创业197人,2021年来,享受创业减税政策的退役军人仅7人,享受创业贷款优惠政策的仅1人。
11.关于劳动年龄内退役军人未实现正规就业占比12.88%的问题。
整改进展11: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摸排未就业人员情况。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动态摸排建立季度就业创业台账。二是点对点精准开展就业帮扶。结合每季度摸排的就业创业台账,在组织专场招聘会的同时,定期联系未就业人员,了解就业状况,不定时推介工作信息,截至2024年12月底,剩余未就业有就业意愿退役军人36人,下一步将持续跟踪关注就业状况,针对性开展帮扶。
12.关于开发岗位合作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12: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积极拓展就业渠道。积极推动区委召开专题会研究成立退役军人人力资源公司和提高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退役军人比例等事项。加大宣传积极推进“兵教师”培养计划,开展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考前免费培训。二是部门联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2024年12月9日,发函区属国企、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局、湖里公安分局,在国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协警、辅警、协管等招聘中按比例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13.关于挖掘适配岗位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13: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针对性开展推介活动。结合“八一”建军节,开展退役军人专场“直播推岗”活动。2024年8月20日,区退役军人局携手禾山街道成功举办了“退役不褪色,就业再启航”湖里区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秋季线上专场招聘会,本次活动汇聚了众多知名企业提供了429个优质的就业岗位。二是新举措拓宽就业渠道。2025年1月11日,指导“鹭岛老兵”双创基地在湖里揭牌,已有5家军创企业入驻。
14.关于扶持创业政策实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14: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针对性开展扶持创业政策宣传。在专项招聘会上开设宣传点,及时宣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通过区、街道、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联动,不定期为退役军人推送创业优惠政策。2024年3月开展适应性培训,常态化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创业补贴等退役军人创业优惠政策方面的宣传。二是开展就业创业的意见征集活动。2024年11月1日至30日,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向退役军人征集关于精准帮扶就业创业的意见,为下一步更好提供帮扶打好基础。
存在问题7.发挥联系军人纽带作用不充分。落实精准帮扶还有差距。2021年我区因对常态化联系的7名伤残退役军人精准帮扶质量不高,“落实情况优良率占比”排全市第5位,被市退役军人局通报。化解涉军信访投诉不够有效。2021年来,区退役军人局受理信访投诉件共196件,其中涉及部队的违章搭建和卫生死角、营区周边道路和“门前三包”、部队小区物业管理和噪音扰民等3类投诉件123件,占比62.75%。协调解决军地土地争议不够积极。与区直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够,联勤部第一储备资产管理局厦门管理站有7块军队储备用地分别与江头、禾山、金山街道的村民用地存在争议,至巡察前尚未解决。协助推动部队清房工作不够主动。与91843部队就清理违规占用部队公寓住房工作协调沟通不够及时,转业安置在我区的个别退役军人未按时限要求完全移交公寓住房。
15.关于落实精准帮扶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15: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扎实开展常态化联系。通过春节、“八一”等重点时节继续做好常态化联系工作,将退役军人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退役军人。2022年至2024年,春节、建军节共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退役军人168人次,发放慰问金约17万元。二是及时用好现有解困帮扶举措。及时运用政策解决困难退役军人的合理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提供临时生活困难救助。2022年至2024年,提供临时困难救助7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约20万元。2023年度,区退役军人局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含困难帮扶、优抚褒扬等指标)中名列第一。
16.关于化解涉军信访投诉不够积极的问题。
整改进展16:已完成,长期坚持。充分发挥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桥梁作用,积极加强辖区部队、区属相关部门和属地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完成各类有关涉军信访件。2024年以来,未收到涉及部队的违章搭建和卫生死角、营区周边道路和“门前三包”、小区物业管理和噪音扰民等3类投诉件。下一步将强化信访事项法治化办理,依据职责依规依矩依法,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涉军信访问题。
17.关于协调解决军地土地争议不够积极的问题。
整改进展17:已完成,长期坚持。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23〕2号),由于职能转变,2024年2月前,已将军地土地(军事设施)争议遗留问题转至责任单位(区国动办),并积极联络部队对接国动办,配合推进军地土地争议解决。
18.关于协助推动部队清房工作还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18: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5年1月21日,单位主要领导对原双拥共建工作和现双拥共建工作分管领导进行教育谈话,进一步加强工作积极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对部队联络沟通。积极联络91843部队了解公寓住房腾退相关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配合该部队见面商谈,于2023年6月21日前协助91843部队清退违规公寓住房10套,同时配合部队并搬迁腾退完毕。
存在问题8.协调推进基层建设不够有力。街道服务站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靠前指导不够,街道服务站系统建设不规范、“重硬件轻软件”问题普遍存在。湖里、殿前、江头3个街道服务站工作未按要求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金山街道服务站以双拥工作总结替代年度工作总结。社区服务站队伍不稳定。缺乏有效的队伍建管措施,全区57个社区服务站(忠仑社区未达到30名退役军人,尚未建立服务站)按规定各编配1名专职人员,自2019年成立至今已先后调整219人。督导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不到位。全区59支社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至巡察前,有8支社区队伍未按要求在福建省志愿服务网完成注册,已注册队伍也未及时发布活动信息。挖掘培育先进典型不多。2022年来,全市共评选20名最美退役军人,我区仅1人入选。2021年来,未见我区“最美退役军人”“兵支书”等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宣传。
19.关于街道服务站基础性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19: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业务指导。2024年6月,通过开展服务站星级评定工作,对5个街道55个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指导。二是指导街道做好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7月,在区退役军人局的指导下,湖里、殿前、江头3个街道已将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纳入街道2024年度工作计划,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2024年8月,金山街道服务站完成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度工作总结修改并重新上报。三是加强服务清单梳理。2024年11月,按照区委编办要求,重新全面梳理了街道28个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减轻基层负担。
20.关于社区服务站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整改进展20: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沟通协调促提升。对接区委社会工作部,推动落实在网格员招聘中增加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专岗比例,后续将在招聘中进行落实,进一步稳定退役军人工作人员队伍。二是谋篇布局促提升。2月25日组织召开2025年度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部署会,学习传达了全国、全省、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区本级及各街道总结了2024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出了2025年工作思路,并围绕“奋勇争先、再上台阶、多作示范”的新要求对全区年度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三是强化落实促提升。按照梳理的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春节慰问情况汇总和经费统计工作,对各退役军人服务站1月和2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学习经验促提升。2月7日,局主要领导和服务中心主任同泉州市石狮市退役军人局局长、服务中心主任座谈,交流学习石狮市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试点过程中培训、选聘、考核和管理方面的经验,为上级统一部署后更好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打好基础。下一步将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评定上岗工作,加强选聘、考核和管理,及时落实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21.关于督导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21: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志愿服务队督促。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及时在福建省志愿服务网做好信息注册和活动及时录入,截至2024年4月未注册8个社区全部完成注册,社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同步在系统录入。二是加强志愿服务业务指导。根据退役军人特长和社区需求,2024年以来,全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共开展214场志愿服务活动,1335名退役军人参加,服务时长3243小时。
22.关于挖掘培育先进典型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22: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与选树工作。2024年,退役军人游文晃被评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禾盛社区退役军人刘万磊被评为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二是大力宣传优秀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协助游文晃2024年10月参加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巡回宣讲活动,2024年11月到原服役部队宣讲个人事迹,聘请游文晃为老兵宣讲团宣讲员,巡回到社区、学校宣讲学雷锋事迹,讲好优秀退役军人故事。
(四)队伍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9.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未将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内容纳入局党组议事规则。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不够主动。2021年局党组成立后,直至2023年6月才成立机关党支部。执行民主决策不够严格。2021-2024年期间采购部队慰问物资的供应商选定和采购方式等“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局党组集体研究。
2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23: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规范局党组议事规则。2024年12月24日,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对党内法规的学习领会,完成对《局党组议事规则》的修订工作,将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内容纳入其中,使局党组议事规则更加完善、更加规范。
24.关于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24:已完成,长期坚持。提升党支部建设领导力。党建引领退役军人中心工作,2024年度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13次关于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的议题。研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培训、党员考核与评价等5项制度。
25.关于执行民主决策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25:已完成,长期坚持。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和决议,2024年度,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党组会议10余次。
存在问题10.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存在以表扬夸奖、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的问题;2021年、2022年未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退役军人党、团员底数掌握不清。未落实退役军人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后的跟踪服务工作,未全面掌握全区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落实情况。
26.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26: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4年12月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互相提出批评共12条。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不断提升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24年度,领导班子上党课共4次。
27.关于退役军人党、团员底数掌握不清的问题。
整改进展27: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遵循户籍管理原则,提高了退役军人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效率。同时,持续跟踪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转移进度。2024年,完成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转移18人次。二是召开协调会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2024年8月20日,召集区委组织部、团区委、湖里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召开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系统事项办理协调会,推动解决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反腐倡廉守底线方面
存在问题11.落实内控制度不够规范。慰问物资管理不严格。2021年来,未制定慰问物资的采购、分发、监管等内控制度。慰问物资的采购和签收均由各部队自行负责,存在廉政风险。合同管理不规范。2021年与厦门市文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与福建联合信实(湖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均已超过3年购买服务期限而未重新招标。2021年1月,违规与个人签订薛岭山烈士陵园管理服务协议。落实专项经费监管不到位。2020年8月、2021年10月,先后下拨祥店社区退役军人党支部试点活动经费共8万元,2021年底结余3.75万元,至巡察时未清理。
28.关于慰问物资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28: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单位内控、采购等制度。在原有制度基础上,2024年12月,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采购等制度。二是严格加强慰问物资管理。湖里区退役军人局(区双拥办)于2024年12月份组织开展询价2025年慰问物品采购询价工作,厦门臻良贸易有限公司、好物航采(福建)供应链有限公司和厦门湖里国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品供应商报价,经过对价格、质量、交货能力、服务支持等方面评估比较,拟定由厦门湖里国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2025年度“两节”走访慰问部队慰问品配送服务单位,并经党组会研究后,于2024年12月30日签订慰问物资采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增加慰问物资选购、配送、签收全程核准确认相关条款,杜绝廉政风险。
29.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29: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合同制度。2024年12月,进一步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订立、履行、监督等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025年1月21日,单位“一把手”同分管合同签订的分管领导开展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遵守合同、协议签订有关规定意识。三是严格遵守合同管理规范。2024年10月至12月,就法律服务、退役军人事务有关活动摄像摄影等事项,按照规定开展询价比价,经过价格、企业资质、服务能力等方面评估,初步拟定提供服务单位,经党组会议研究后,最终确定购买服务对象,依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进一步规范签订服务合同。四是管理服务协议依规签订。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12月23日与厦门市湖里区后埔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三年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协议,由后埔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0.关于落实专项经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30:已完成。2024年12月底,祥店社区退役军人党支部按规定解散,并将试点结余经费3.75万元完成清退。
存在问题12.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不够到位。2021年1月省下达退役安置补助经费197万元,全年仅支出退役士兵社保续接专项费用17.58万元,预算执行率8.92%,剩余资金于2022年由省厅回收;2022年预算编制部队中转经费10万元、维稳经费2万元,当年均未支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2023年12月,将本应专项支出的双拥优抚、走访慰问部队等业务费2万元,用于支付2024年双拥工作摄影费用。2021-2022年,共4次报销薛岭山烈士陵园花圈费用1.57万元,均使用往来款票据作为报销依据。公用经费管理不够严格。2020年12月,从公用经费支出非财政供养人员加班餐费;2020-2021年加班餐费未对具体加班人员、内容、时间、金额等事项作统计并编制清单予以公示。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2020年4月、12月,先后购置办公桌椅、文件柜,价值共计2390元,均作为低值易耗品未入固定资产账。
31.关于落实预算执行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31:已完成,长期坚持。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应用尽用,专款专用。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为省级下拨我区用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仅用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因2021年该项工作基本完成,支出较少,结转2022年无支出,目前资金由区财政会同上级财政结算收回;部队中转经费主要用于过境部队慰问及支前物资运输等,该项经费实行据实支出,截至2022年年底无事项支出;2022年经费预算维稳经费2万元,当年群体稳定未出现外出维稳和处置突发维稳事项,未支出,根据工作需要,从2023年开始已经核减该项目预算。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3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32: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开展提醒谈话。2025年1月21日,单位“一把手”对财务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财务制度遵守意识,推动财务管理规范。二是加大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力度。2024年10月11日,结合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依托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专项经费使用、监控,物资采购和做好预算管理及预算编制开展集中专项培训,为更好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打好基础。三是规范优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12月23日与厦门市湖里区后埔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三年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协议,由后埔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三是制定管理办法及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经费监管。2024年4月制定《厦门市湖里区退役军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12月完善《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制度规范》,12月下旬对年度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使用的区本级经费年底由区财政局统一收回,下达经费各业务口做好经费支出台账,上级经费按相关要求执行,保障优抚对象切身利益,做好优抚优待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33.关于公用经费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33: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及时做好餐费清退工作。2025年1月9日,已将2020年12月从公用经费支出的非财政供养人员加班餐费100元退回至区财政局。二是制定局加班、值班餐开支管理制度。2024年7月3日,结合《厦门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加班、值班餐费开支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加班、值班餐审批力度和开支管理。三是按照加班餐费管理办法做好公示工作。从2022年起,各项加班、值班餐费支出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并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加班人员名单、加班内容、加班时间、餐费金额等内容。
3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34:已完成,长期坚持。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促进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科学化和长效化管理,巡察整改以来,结合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湖里区资产管理工作手册》及《政府会计制度》,将应列入固定资产的全部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六)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方面
存在问题13.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2020年区委巡察指出的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不够有力、指导监督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不够到位等问题,此次巡察仍然存在。
35.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35: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多方合力推进退役军人就业。2024年12月9日,发函区属国企、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局、湖里公安分局,在国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协警、辅警、协管等招聘中按比例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务实推进新增未就业对象就业工作。二是加强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指导。2024年6月,我局成立服务站星级评定工作专班,通过开展服务站星级评定工作,对全区街道和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开展星级评定考核讲评,指出各服务站退役军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监督落实。各街道社区服务站按照星级评定标准整理完善各类台账,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2024年9月,市退役军人局对我区服务站星级评定进行检查。2024年11月,省厅对新港、和通、祥店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评定进行了线上核验,3个社区均通过检查,其中,祥店社区以优异的表现获得省厅和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一致肯定。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退役军人局党组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人,退休干部2人。已开展提醒谈话5人。
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瞄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目标和“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退役军人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推进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再创新佳绩,为更快更好建设“两高两化”中心城区增添新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78378;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邮政编码:361009;电子邮箱:https://mail.xm.gov.cn/。
中共厦门市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6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