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1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
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切实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督促巡察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一是高站位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成立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织召开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主动查摆、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找准巡察整改方向。二是高标准谋划,细化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7个方面20个问题,提出23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湖里区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三是高质量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做好沟通协调反馈,先后就巡察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多次向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征求意见建议,严格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将整改成效固化为制度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区委政法委员会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岗位调整情况,及时商请区委组织部,提请区委就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制定区委政法委员会相关工作规则,就工作例会、会议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推动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针对贯彻《中共湖里区委关于健全完善区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队伍工作机制的通知》还不够到位的问题。组织召开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暨委务会会议,重新学习区委关于健全完善区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队伍工作相关机制,强调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协管程序,进一步发挥区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队伍作用。
3.针对推动落实执法为民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践行执法司法为民理念,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探索建成湖里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室)4个,不断优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针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多元化救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
4.针对自主学习积极性不够高的问题。召开区委政法委支部委员会议,通报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研究完善支部学习制度,下发《湖里区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的通知》,出台2025年度支部学习计划,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规定动作,丰富学习形式,提高自主学习积极性。
5.针对阶段性教育成效巩固深化不够的问题。召开区政法各单位政工干部座谈会,深入剖析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部署如何进一步挖掘培养区政法各单位先进事迹,要求各单位提出先进典型人物中长期培养计划,切实增强先进典型感召引领作用,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巩固阶段性教育成效。
6.针对落实述责述廉不够到位的问题。下发《湖里区委政法委关于完善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制度的通知》,对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等14项述责述廉内容。2025年3月31日,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开展2024年度述责述廉工作并进行民主评议。
7.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修订《中共湖里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制度》,完善区委政法委议事规则,就委员会召开条件、议题通过条件等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推动民主集中制规范执行。
8.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责任人督导督促,要求落实落细巡察整改责任,举一反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总结,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监督评议的内容。同时,开展“共话平安湖里”群众意见建议征集活动,累计624人次参与活动,收集意见建议39条,营造平安湖里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聚焦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方面
9.针对推进社会治安建设有短板的问题。推动将城中村、夜市、烧烤摊、大排档、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治安复杂区域纳入大巡防勤务必巡点、必巡区域,组建专职巡防队伍开展24小时巡防勤务,做到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提高管事率、震慑力、控制力。推动定期对道路两旁的树木进行集中排查,如发现遮挡路灯则及时安排绿化一线员工修剪。定期排查路灯照明情况,发现故障或损坏的及时通报管辖单位落实更换、检修。推动湖里交警大队持续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落实护学岗等护学巡逻机制,提升上下学时段路面见警率,2024年下半年以来累计出动警力2800余人次开展护学工作。
10.针对落实和谐社会建设有差距的问题。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2024年各责任单位向区委政法委备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共150个,2025年至今已备案48个。
11.针对推动电信诈骗联防群防有欠缺的问题。区委政法委牵头湖里公安分局就反诈宣传等工作开展调研督导,定期组织研究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持续提升案件打击处置质效。2024年电诈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4.2%,全口径诈骗财损同比下降35.4%。参与制定《电讯网点“防范新开电话卡涉诈”工作要求》《银行网点“防范新开银行卡涉诈”工作要求》等工作指引,压实银行、电信运营商等单位主体责任,2024年涉诈两卡同比大幅下降13.78%,降幅全市第一。
(四)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方面
1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区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完善党员干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以及督导督促等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督导督促,要求充分认识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举一反三充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3.针对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加强案件办理流程标准化建设,并于2025年续聘五位法律专家顾问,提升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成效。
14.针对以实际行动落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政法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下一步对策。对较为薄弱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监督,切实筑牢廉洁底线,持续转作风提素能,不断激发队伍活力。
15.针对在推动“三个规定”落实上存在的问题。把落实“三个规定”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机统一起来,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自觉性。紧盯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等关键岗位,加大日常监督,及时发现案件办理环节可能存在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问题,督促制度落实到位。
(五)反腐倡廉守底线方面
16.针对日常检查监督有漏洞的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对财务报销相关制度进行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完善财务资金报批审核流程。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督导督促,要求补全相关审批手续。
17.针对专项资金监管有缺失的问题。制定下发《湖里区委政法委关于完善专项业务经费拨付使用监管机制的通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未支出的7笔资金进行逐一梳理,经核实,除使用到位的资金外,均已上缴财政。
18.针对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对合同瑕疵进行补充,督促财务人员加强相关问题监管,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作风建设提升效能方面
19.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加强对科室负责人督导督促,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举一反三,根据工作形势变化灵活调整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20.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谨的问题。制定机制,要求各科室业务负责人加大对年度部门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的检查力度,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每季度工作会议研究内容,及时调整预算和资金使用范围,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21.针对我区群众综治保险知晓率不高的问题。将综治保险宣传作为硬性条款纳入综治保险招标文件、保险合同,推动承保公司投入5万元开展综治保险专项宣传活动,户外投放宣传海报、平安小礼品等5万余份,进一步提高综治保险知晓率。
22.针对兑现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进一步明确奖励、补助对象,规范申报流程,完善保护奖励制度,提高奖励标准,其中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励标准提高至1万元,区见义勇为模范奖励标准提高至3万元。
(七)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方面
23.针对巡视巡察审计部分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加大党员发展力度,2024年11月以来已确定一名入党发展对象。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退款款项已于2024年3月上缴财政。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共向我委移交信访件1件。区委政法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5年2月8日,已办结1件。经核实,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巡察前已办结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
四、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着力写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在作风建设上更加深入。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边整改、边剖析、边提升,不断推动队伍转作风、提素能、促发展,进一步打造堪当新时代新重任的政法队伍。二是在管党治警上更加严格。持续扛起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消除廉政风险。三是在成果转化上更加到位。把提升整改成效与开展“党建引领争优争先争效、奋力拼搏奋勇争先、大学习大调研大谋划大攻坚”活动结合起来,努力转化为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推动平安湖里、法治湖里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打造“两高两化”中心城区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08509;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行政中心大楼546办公室,邮政编码:361006;电子邮箱331870711@qq.com。
区委政法委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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