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卫规〔2023〕1号)文件要求,经托育机构申请,社区、街道审核,区卫健局现场核实确认,以下托育机构符合补助条件(名单详情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月2日至9月8日,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采取以下方式反映:
1.致电湖里区卫生健康局家发中心0592-2878355;
2.邮件:343705988@qq.com;
3.信件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南路161号,收件人:李丽敏0592-2878355
附件:湖里区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名单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日
附件:
湖里区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名单
序号 |
托育机构名称 |
1 |
厦门幼蒙考拉湖边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
2 |
厦门幼蒙考拉龙湫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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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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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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