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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5-23 19:06

  一、背景依据

  (一)起草背景

  2018年,为增强湖里区会议展览接待的核心竞争力,我区印发《湖里区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意见》(厦湖府办规〔2018〕66号),此后又分别于2020年、2023年两次修订和发布。2023-2024年,该政策吸引550个会议项目、11场展览落地湖里,累计兑现0.61亿元,直接带动住宿消费约13.58亿元,占我区限上住宿业营收总额38.03%,拉动相关旅游收入约105.52亿元。

  (二)起草依据

  本次提请研究的《湖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送审稿)》,以《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为依据,在我区2023年会展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重点参照市商务局提出的《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比较思明、海沧、集美、同安的产业政策进行研究。

  二、目标任务

  预计2025-2026年,该政策可吸引约580个会议、20场展览落地湖里,带动住宿业消费约15.36亿元,拉动相关旅游收入约119.50亿元,两年政策周期内预计需财政扶持资金约0.65亿元,包括会议项目奖补0.53亿元、展览项目奖补0.06亿元、会议项目特别奖励0.06亿元。

  三、工作进展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通知》(厦湖府办规〔2025〕1号)(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于2025年5月23日正式印发。

  四、范围期限

  本《意见》自2025年6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发布实施日间符合政策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五、主要内容

  《意见》聚焦会展行业发展新趋势,助力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2大类别7个方面扶持措施。一是针对会议项目提出境内会议住宿补助、国际(境外会议)住宿补助、特大型会议参会人数补助、订货会场地补助、特别奖励5方面扶持措施,二是针对展览项目提出自办展项目奖补、招揽引进展奖补2方面扶持措施。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如下:

  1.明确会议项目奖补。《意见》第二条规定对在厦门市举办且入住湖里区的符合条件的酒店的各类会议,给予补助。本条措施在2023年版文件基础上修订2处,突出4个亮点:一是坚持开放兼收并蓄。扶持对象的办会范围覆盖全市,只需入住我区符合条件的酒店。目前此条政策是我市唯一的面向全市范围的区级会展奖补政策。二是精准聚焦新业态+。鼓励演唱会、体育赛事主办团组入住我区,带动演职员、选手、观众入住,促进我区住宿业发展。三是助力厦金同城生活圈构建。鼓励旅行社组织超过50人的团组入住湖里并前往金门或台湾,欢迎金门或台湾50人以上的旅游团组入住湖里,进一步加强我区与金门、台湾的旅游协作。四是实施表述更加到位。参照《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将招揽引进会议鼓励对象象由“会展机构”更改为“企业、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表述更清晰。

  2.明确展览项目奖补。《意见》第三条明确了对由社会机构或企业主办、承办或执行单位,采用市场化运作,并且在湖里区范围内举办,符合条件的经贸类展会或消费类展会进行奖补。本条措施在2023年版文件基础上修订3处,突出3个亮点:一是进一步明确奖补项目范畴。参考《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定名,将原文件中表述的“经贸类展览”名称改为“经贸类展会”,并明确强调奖补项目包含“消费类展会”,通过范畴的明确让企业更增强举办多元化展会的信心。二是进一步优化兑现标准划定。参考《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特装展面积折算标准展位数、室外展览部分面积折算展览面积进行补充说明,表述更清晰,可操作性更好。三是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过去执行过程中因我区办展场地规模制约兑现较少的“招揽引进展奖补”的规模补助,将展览规模和补助金额的起点均降至原先的一半,鼓励更好地加大引进展览频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3.关于奖补兑现。《意见》第四条明确了奖补对象的申报资格、奖补申报、评估、审批流程均未做改变,与旧文件保持一致。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区文旅局体育与旅游科,杨诗悦,

  联系电话:0592-578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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