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24 07:10

  厦湖府办〔2019〕23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湖里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湖里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湖里区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初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造湖里一流营商环境等要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正)》及《湖里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

  截止2015年底,湖里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52个社区居委会,全区总人口数101.6万人。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281家,其中市属(管)医院4家、急救站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区属妇幼保健院1家、计生服务站2家(市、区各1家),区管一级医院6家、门诊部44家、诊所等218家。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1.85张、执业(助理)医师数1.81人、注册护士数1.65人,其中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6.4%、执业(助理)医师数占比45.6%、注册护士数占比31.9%。湖里区妇幼保健院与区计生服务站完成功能整合,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已开设产科床位50张;殿前、禾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新中心,康乐、围里、马垅等卫生服务站在建,其中禾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新中心将设康复床位50张。目前,湖里辖区内正在规划新建的市属(管)医院有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厦门市心血管病医院、厦门眼科中心扩建项目、厦门弘爱医院、厦门弘爱妇产医院等5家三级医院,无二级综合性医院。

  二、规划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强化政府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的主导作用,增加财政投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规划期限内完成建设目标,形成保障能力,有效满足辖区群众基本就医需求。

  (二)分级诊疗原则。加强区级、社区医院建设,突出医疗服务体系的完整性,合理区分各级医疗资源的功能定位,构建体系完整、分工合理的分级诊疗格局。

  (三)市场引导原则。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法律法规框架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医疗机构合理竞争。

  (四)公平效率原则。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规划目标

  以满足辖区群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为根本目标,围绕“强基层”和落实分级诊疗,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结构,补齐辖区无二级综合性医院短板,做强区妇幼保健院,形成完整的上下转诊环节;进一步加大基层医疗服务网点建设力度,按照“一个街道一个中心、一个分中心和若干个服务站”的标准进行规划布局,形成步行15分钟的就医半径;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优势,打造多元化办医格局。至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资源量达到全市规划目标,即床位数6张/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24人/千人口、注册护士数3.46人/千人口,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5%左右,辖区群众能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规划内容

  (一)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完成在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殿前和禾山两个原有中心待新中心建成后改成分中心继续使用;继续加大利用市区两级所属公房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度,要求每个街道再新增加若干个卫生服务站,新建社区居委会应为卫生服务站预留足够面积的业务用房,实现“一个街道一个中心、一个分中心和若干个服务站”的建设目标,具体按《湖里区社区卫生设施配置研究及近期实施规划》实施。

  (二)建设二级综合性医院。在原湖里医院现址筹建一所“小综合、大专科”的非营利性二级综合医院,规模不少于100张床位,以老年病、慢性病、康复医学或中医科等为重点发展专科。

  (三)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除医学美容类医疗机构或科室外,社会资本可申请举办法律法规允许、区级审批权限内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业务向健康服务业拓展,举办老年护理、康复、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养结合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全科诊所、医疗机构设置全科医疗科;落实市卫计委关于台湾医师在厦门开设门诊部或诊所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小区医生建设。

  各类医疗机构选址应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公厕、垃圾转运站等污染源保持距离50米以上。

  (四)市属(管)医院和村卫生所。辖区内正在规划新建的厦门弘爱医院等5家市属(管)三级医院以及新扩建的市中医院康复综合楼,根据规划进度自2016年起已陆续投入使用,“十三五”期间预计可增加4000张以上的床位。鉴于我区“村改居”已经完成,将不再设置新的村卫生所,现有村卫生所将逐步淘汰。

  五、相关说明

  1.本规划适用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本规划在施行过程中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由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适时进行修订。

  3.本规划由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说明:现状中辖区常住人口数为2015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辖区内医疗机构数、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等为2015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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