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曾以勤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08 15:04

  厦湖府〔2019〕5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曾以勤免职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免去曾以勤的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监委,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人武部,湖里公安分局、湖里消防大队、湖里区税务局、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湖里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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