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2021〕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一号线2014C63号政府储备用地一期项目(寨上物流用地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
本府《关于轨道一号线2014C63号政府储备用地一期项目(寨上物流用地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厦湖府〔2020〕124号)规定的房屋签约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最后搬迁期限至2021年1月31日止。依征收组织协调单位申请,经研究决定,现将房屋签约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最后搬迁期限延至2022年1月31日止。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本府《关于轨道一号线2014C63号政府储备用地一期项目(寨上物流用地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厦湖府〔2020〕124号)。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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