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2-0306-2021-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发改〔2021〕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2
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4 08:4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里区门户网站(http://www.hul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638室,邮编:361009,电话:5722127,传真:5722592,电子邮箱:hlfgj@huli.gov.cn)

  一、总体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的要求,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我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我局制作的政府信息总数为56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为17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为39条,不予公开文件数为0条)。

  (一)聚焦权力配置运行,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在湖里区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

  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0〕67号)要求,编制了《湖里区发改局关于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意见》,在湖里区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主动公开。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我局认真梳理本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二)聚焦“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全面落实省政府《应对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若干措施》、市政府《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针对辖区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制定了《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围绕制定依据、支持对象、支持措施、兑现时间表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我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岛内大提升总体工作部署,以“三抓实”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一是抓服务方便项目申请。制作、完善服务指南,将审批服务事项实施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公示,方便项目单位获取。二是抓提效简化项目审批。立项项目推行“容缺受理、补正发件”,项目单位在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容缺非关键性材料,由项目单位作出限期补正承诺后进入审核程序,待项目单位补齐材料后发放立项文件。三是抓公开强化项目监督。做好审批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将立项、备案情况在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四)聚焦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我局认真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以湖里区政府网站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局加强湖里区政府网站和前期办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信息。同时强化网络安全责任,配合信息中心做好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安全防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2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87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但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对此我局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动公开的信息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抄送湖里区档案馆、湖里区图书馆进行公开,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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