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350-0100-2022-00001
- 发布机构:湖里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09
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是湖里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发展工业园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管理园区土地,并合理开发和利用。
(三)负责统一管理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和投资项目的规划、定点、初设审批、施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开工、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工作。
(四)负责协调、完善园区生产、生活配套,优化园区投资环境,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协调园区企业的各项行政性审批工作,为企业服务,促进园区企业发展。
(六)负责协调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制订园区各项管理办法,实施园区日常管理。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5761304、5761305(传真)
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对管委会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管委会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管委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综治、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接待工作;协调园区安全生产及应急事项处理。
(二)经济发展科: 5761324、5761325(传真)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落实园区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提出调整招商政策的建议;参与入园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的审查、批复或转报工作,协助办理各项入驻手续;负责园区经济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园区企业档案动态管理;负责园区企业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园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依法保护园区企业及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协调园区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维护等工作;协调环境保护工作;跟踪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园区物业单位提升服务质量;协调园区交通管理秩序。
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为厦门市湖里区工业园区服务中心。
工业园区服务中心:5761348、5761347(传真)
负责做好园区工业产值和税收统计分析等工作;开展企业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园区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做好园区人力资源信息的登记和发布,指导企业做好员工招聘工作;负责协调园区与周边单位的社会事务关系;负责协调做好园区安全、治安、消防、城管、环保、绿化、环卫等工作;协调解决园区企业生产、员工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园区生产生活配套;协助开展园区文化、体育、娱乐等各类活动;协助湖里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做好园区其他各项服务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创业大厦6楼 。
(二)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方式:电话: 5761304传真:5761305
五、负责人信息
陈 枫(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全面工作。
黄建成(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二级调研员):负责园区企业服务、人才工作站、工会、妇联、维权、关工委等工作,分管工业园区服务中心。
陈建足(管委会四级调研员):负责园区规划、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秩序管理等工作。
张 颖(非公企业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负责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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