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350-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工管〔2020〕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湖里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园区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由区政府党组成员、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黄伟同志任组长,副主任杨东捷、二级调研员黄建成、四级调研员陈建足、四级调研员吴允梭为副组长,有关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完善制度。在区政府办的具体指导下,建立健全办事公开、信息审查等各项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规范服务标准,提高办事公开质量。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通过公开办事依据、岗位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主动规范公开。我委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落地见效,常态化公开园区政务。做好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根据《湖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经审核确认,我委权责事项共24项,均属其他职责事项。我委发文《湖里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并通过湖里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3月,我委答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我市工业区内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和建设的建议》主办件、答复政协委员提出《关于依托集成电路产品保税交易中心,对台湾集成电路企业招商的建议》和《关于政银合作助力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的协办件。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规定做好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发布内容,同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在湖里区政府网站上开辟“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栏目,定期征集公众对园区公共资源建设的意见建议,今年完成了《关于湖里创新园交通问题的意见征集》、《关于湖里创新园“大物业”管理服务模式运营情况的意见征集》和《关于湖里创新园健身休闲配套的问卷调查》、《关于湖里创新园交通问题的意见征集》。三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5月份,举办“创新金融汇”,将“金融服务大餐”送到企业家门口,邀请优质企业、优秀资方机构与行业专家参与大咖分享、政策解读、资本对接等活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9月份,举办“企业创新服务周”,开展政策、招商、“三高”、招聘会及福利体检五大专场活动,为园企提供了务实、创新、贴心的服务。四是围绕群众网上办事推进服务公开。做好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接收、办理、答复与反馈,同时做好管委会知识库的更新工作。2019年我委共办理12345平台诉求件5件,其中便民类4件,均按时办结并得到信访对象的认可,满意率100%。五是围绕加强新媒体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发布部门工作新闻,规范更新区政府网站中管委会相关页面内容。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园区重大新闻及时报送《厦门日报》、《海峡导报》、“厦门非公党建”、“红色驿站”、区《湖里简讯》、《文明创建》、“湖里头条”、“湖里党建”平台,截至目前共登载信息48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的要求和《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通知要求,我委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只开设1个微信号积极发布党务政务信息、提供党务政务服务,没有委托其他单位运营,没有“不发声、乱发声”、“更新慢”以及“不当言论”等问题。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抓好“湖里创新园非公党建”微信宣传平台的管理,积极主动反映工作成果、开展网上宣传,传播健康向上的主题内容。六是围绕“五公开”工作机制做好材料报送。严格落实区府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向区图书馆和区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的管委会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每季度向区府办报送政务公开栏图文、发文目录和文件审批单照片;每季度按时规范填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根据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厦湖府办〔2018〕70号)要求,每天进行网站自查并制作自查台账,每周五报送《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内容保障每周自查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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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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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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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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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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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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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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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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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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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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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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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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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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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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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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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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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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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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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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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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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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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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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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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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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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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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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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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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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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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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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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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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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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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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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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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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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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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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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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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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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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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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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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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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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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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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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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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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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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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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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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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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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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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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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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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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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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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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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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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多种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拓展覆盖面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让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园区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五是做好网站留言、连线平台等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湖里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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