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6-0400-2021-00068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3
2020年10月27日11时许,位于湖里区钟宅村南侧、五缘湾道北侧的钟宅南苑安置房项目现场发生了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区建设局、区总工会、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湖里公安分局、禾山街道办、区质安站等单位人员组成“10•27”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完成了事故调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154381424A;住址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自贸试验区内);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8550584782;住址在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69号;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1R2GN63;住址在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54号603单元。
4.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550995479F;住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北侧(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楼第九层;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贰级。
(二)事故相关单位主要人员情况
1. 孙小燕,女,37岁,身份证号:321324xxxxxxxxx483,户籍地址:江苏省泗洪县归仁镇归仁社区居民委员会七组54号,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
2.陈光桢,男,30岁,身份证号:350526xxxxxxxxx511,户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后莲村路西38号,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钟宅南苑安置房项目现场带队。
3.梁建,男,46岁,身份证号:352102xxxxxxxxx612,户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安全总监。
4.徐刚,男,40岁,身份证号:452525xxxxxxxxx031,户籍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金珠街118号-1,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行业拓展中心负责人。
5.郑明勇,男,34岁,身份证号:350322xxxxxxxxx819,户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西里112号1409室,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钟宅南苑安置房项目经理。
(三)公司相互关系
1.2020年10月25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与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远程智能监控业务服务协议》,提供钟宅南苑安置房项目现场“远程智能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并接入“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中。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负责提供“建设工程远程智能监控系统”业务的中心平台、宽视界接入线路等相关配置,产权归其所有。协议签订后,具体业务由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负责。
2.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是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在福建省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是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在厦门的分支机构。
3.2019年2月26日,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由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前端全景成像测距摄像机、加工场摄像机、大门出入口摄像机、预制场摄像机、隧道洞内摄像机、施工升降机操作员智能识别设备、塔式起重机超视野摄像机、扬尘在线监测仪等安装、接入视频服务以及后期迁移、拆机和维护工作。
二、事故伤亡人员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人员
死者吴荣灯,男,33岁,身份证号:350424xxxxxxxxx511,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化县淮土镇竹园村街上15号,为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具备高处作业操作证。厦门市公安局禾山派出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注明死因为高坠。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65万元,其中善后处理费用约250万元。
三、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0年10月27日上午,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排员工吴荣灯、陈光桢等安装工人,到钟宅南苑安置房项目安装塔吊(4台,每台2个监控摄像)和入口大门(1个监控摄像)的监控设备。上午10时许,吴荣灯、陈光桢到达钟宅南苑安置房项目现场,着手设备安装准备工作。10时30分许,吴荣灯爬上塔吊进行监控安装作业,作业过程中吴荣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佩戴安全带,现场管理人员亦未发现并及时制止。11时许,吴荣灯不慎从塔吊上坠落至塔吊基础上。事发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求救,同时用车将吴荣灯送至厦门弘爱医院。12时30分许,吴荣灯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局等单位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街道等相关部门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并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二)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2020年11月13日,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善后协调协议(编号:厦湖禾调〔2020〕039号)。2020年11月13日,厦门市公安局禾山派出所出具了《非正常死亡证明》,死者吴荣灯遗体于2020年11月13日火化,目前善后工作已完成。
四、事故原因
根据现场勘察、调查询问和查看相关资料后认定:
(一)直接原因
吴荣灯在安装塔吊监控设备过程中,因违反作业操作规程,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失足跌落至塔吊基础,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监控设备安装的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工人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对工人作业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
2.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作为监控设备安装的发包单位,对汇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未安排人员对现场设备安装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对汇川公司工人违规操作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作为“远程智能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提供方,对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
4.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钟宅南苑安置房项目现场的管理单位,对进场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进场人员的违规操作行为。
五、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在通信设备安装作业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违规操作造成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处理建议
(一)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工人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对工人作业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造成事故并导致一人死亡,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2.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作为监控设备安装的发包单位,对汇川公司工人安装监控设备的高坠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工信局对该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作为“远程智能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提供方,对汇川公司工人安装监控设备的高坠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工信局对该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4.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系钟宅南苑安置房项目现场的管理单位,对汇川公司的高处作业工作在施工现场的高坠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市建设局对该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二)事故相关人员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吴荣灯,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自身违规操作,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对本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 孙小燕,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系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设备安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陈光桢,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建部现场带队,安装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4.徐刚,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行业拓展中心负责,督促、检查安装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根据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5.梁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安全总监,督促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根据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6.郑明勇,系钟宅南苑安置房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中建海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七、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特别是塔吊监控设备安装作业时要严格遵守高处作业规程,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隐患风险防范意识;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督、安全检查巡查力度,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强化对设备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设备安装单位严格执行教育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切实避免违规作业操作现象发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督力度,督促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组织辖区内承建项目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要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进场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规范进场人员安全作业行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0•27”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小组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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