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6-0400-2024-00097
    • 备注/文号:厦湖住建〔2024〕2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0
    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6-20 17:0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办统一部署和省、市、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加强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根据省发改委、市住建局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20日

      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坚持精准施治、标本兼治,聚焦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查找短板弱项,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整治工作合力,对工程领域招投标违法乱纪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查办一批问题线索、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制度规则,构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为湖里区培育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支撑。

      二、整治内容和范围

      (一)4个整治内容

      围绕工程立项、工程发包、联标卖标、标后监管等四大方面重点整治问题。

      1.工程立项决策“盲目冒进”,决策不科学、不民主、违反决策程序,搞虚假论证,擅自立项;

      2.工程发包“明招暗定”,通过设定特定要求,以会议纪要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以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

      3.联标卖标“沆瀣一气”,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违规评标;

      4.标后监管“形同虚设”,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与监理单位串通,隐瞒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虚报工程量和虚增造价,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挪用工程款等问题。

      (二)2个问题线索

      今年发现和查处的党的二十大以来工程建设领域各类问题线索,包括以下两类:

      1.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包括12345便民服务等政务投诉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营商环境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收集的问题线索;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线索;其他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

      2.工作中主动发现的问题线索,包括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2023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发现的薄弱环节、尚未有效整改的问题线索等。

      三、工作分工和机制

      (一)工作分工

      1.区住建局:作为全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牵头会同区直各部门及各街道抓紧开展问题排查和线索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抓好相关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区发改局:负责排查和梳理工程立项决策问题线索。

      3.区人社局、区住建局:负责清理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挪用工程款问题。

      4.区财政局:负责排查和处理虚报工程量、虚增造价问题,督促区属国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民政局、教育局、科工局、文旅局、公安局、卫健局及各街道:根据各部门职责,核查党的二十大以来作为建设单位实施的项目,收集提供问题线索,建立协作联合机制,强力惩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湖里区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科工局、区公安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各街道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落实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监管协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负责本领域的工作统筹,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协调人员,同步开展具体工作。

      2.强化市区联动。结合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区直各部门及各街道主动对接市有关部门,加强相关业务交流,共同推进问题排查、线索梳理、整治整改等工作进度,确保问题处置一个不落下、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3.强化过程监督。区直各部门及各街道主动与区纪委监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工作对接,如实上报问题清单台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监督。

      四、治理方式

      本次专项治理聚焦查问题、纠偏差、补短板、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清单台账。围绕此次四个方面重点整治问题,区直各部门及各街道抓紧再梳理、再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并动态滚动更新。建立问题收集、核实、处理和反馈的“清单+闭环”管理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个案问题,按项目编号和责任单位分送处理;对于制度机制问题,按“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进行清理或修改完善。

      (二)开展抽查核查。对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治理结束以来的新项目,按照1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核查。对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适当提高抽取比例。抽查核查存在的问题要纳入问题清单,抽查情况应存档备查。

      (三)强力推进整治。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清单台账,在分类分级的基础上,强力推进整治,紧盯问题处置情况:一是对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抓紧整治整改;二是对发现党员干部存在工程领域招投标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三是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是涉及其他单位和领域监管职责的,移送相关职责部门处理。

      (四)抓好专项清理。区直各部门及各街道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和《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的九条措施》等政策措施,组织对现有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完善,严格按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时纠正企业反映的行业壁垒、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等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

      五、实施步骤和重点任务

      自2024年5月底开始,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底至6月15日)

      1.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5月30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6月15日前,区各部门进一步明确部门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全面部署推进。

      2.形成首批问题清单台账。6月5日前,建立台账,明确问题类型、职责部门、完成时限、整改措施。

      3.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6月15日前,确定区直各部门及各街道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工作联系和衔接配合。

      (二)第二阶段:集中攻坚(6-7月)

      1.全面开展整治和自查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核查和下沉督导,重拳出击打击一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区直各部门及各街道按照区住建局《关于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自查整改的通知》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和表格。

      2.尽快处理问题清单。首批问题清单原则上6月15日前要有初步处理结果;6月5日至15日梳理的问题清单,原则上6月底前要有处理结果,7月收集的线索,争取当月处置完毕。

      3.加强工作调度。集中攻坚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商,研究重要问题,抓好工作调度,推动工作落实。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8-10月)

      1.开展常态治理。强化日常监管,持续整治具体问题,坚持“整”和“治”相结合,现集中攻坚成果。

      2.建立长效机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法,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在专项整治结束前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3.做好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区直各部门及各街道要根据调度时间要求,及时报送问题清单台账、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须于9月10日前报送区住建局,区住建局汇总区直各部门及各街道情况后,报送区政府、区纪委监委,并报送市住建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整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乱象、净化市场环境的有效途径。区直各部门及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周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行业和部门多。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压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确保落细落实。要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解决突出问题。要围绕整治内容和整治范围找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的堵点、难点、突破点,积极稳妥处置每条问题线索,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治理任务。要加强核查督查,让数据说话,让社会监督,杜绝人为干扰,避免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推动各项惠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做好总结推广。区直各部门及各街道要边整治边总结边提升,认真梳理本区本行业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适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和典型做法,推动专项整治提质增效。同时,要完善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处置机制,及时跟踪督办,稳妥处置相关舆情。

      附件:1.湖里区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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