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0-0200-2021-00018
- 备注/文号:厦湖民〔2021〕1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0
厦湖民〔2021〕11号
湖里区民政局关于印发
《2021年湖里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街政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1年湖里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街道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抓好落实。
附件:《2021年湖里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5月10日
抄 送:市民政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
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 2021年5月10日印发 |
2021年湖里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专项改革和社会事务管理改革,努力在全面推进全区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以优异工作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实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和省、市、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意见,周密安排部署、抓好学习培训、积极宣传引导,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找准民政部门在新发展阶段的职能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民政工作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合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全力推动关于民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扎实履行民政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历史使命。
3.深入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促进民政干部思想境界和干事创业精神有新面貌,解决问题和开展工作有新办法,干事创业和促进发展有新进展。
二、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4.加大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力度。持续扩大救助范围和提高救助标准,根据《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按照“两个不低于”(不低于最低工资42%、占消费支出比例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要求,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及时发放低保、临时救助、特困、水电、物价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救助、补贴金。积极推进街道、社区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5.加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适时修订《湖里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救助程序。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不断增强临时救助工作时效性,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对支出型临时救助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6.加强社会救助业务学习培训。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政策解读、案例研判等形式,对街道、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政策解读,帮助其更好掌握相关政策规定;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疑难案例,要通过“一例一议”“一人一议”“一事一议”,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案例研判,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性,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水平,防止“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7.加强儿童关爱和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做好孤弃儿童、监护缺失儿童收留抚养工作,深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服务,创建1-2个“福蕾行动计划”工作示范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内容丰富的儿童关爱服务类主题活动。推动街道、社区购买一批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能力培训,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小区治理
8.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按照“提前介入、摸清情况、周密组织、扎实推进”的工作要求,依法有序完成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选举前组织各街道对社区选情进行摸底调查,对可能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不良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及早介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选举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指导督促各街道落实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换届任务。
9.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围绕人员下沉、工作下沉、力量下沉三大主线,加快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推动街道扩权赋能,让社区回归小区治理和服务居民的主责主业。按照《厦门市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实施方案》(厦社办〔2021〕1号)要求,积极推行社区近邻服务模式,开展试点建设、提炼试点经验,推动社区治理高质量赶超发展。支持以社区、街道为单位,整合基层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局部区域信息网,实现上下信息部门数据共享,大幅减少社区台账、会议、检查。巩固扫黑除恶社区治理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经验、补齐短板,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协商议事、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社区内部管理等制度机制,不断夯实基层政权根基。
10.培育社区工作队伍。按照“方向正确、目标清晰、体系完备、突出能力、特色鲜明”要求,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完善《湖里区社区工作人员“六统一”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制度体系,规范社区工作者招聘管理等制度,做好政策并轨、工资福利待遇套改等工作,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水平,保持社区干部旺盛斗志和工作热情。
11.推进小区治理。深化“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的“湖里模式”,推动小区党支部和业委会深度融合,持续提高“两个比例”,落实深度融合“三项制度”,着力增强小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引导“三无”小区建立健全治理组织架构,加快推动“三无”小区建立小区党支部,修订完善业委会建设相关办法,抓好业委会规范化建设,打造培育小区治理新典型示范点。扩大小区治理“智囊团”,组建小区治理爱心联盟,发动各行各业爱心企业为小区引入服务资源,组织开展“爱心行”系列活动,在“湖里头条”开辟“小区家人”专栏,全面启动新一批小区治理先进典型挖掘、展示。在“城中村”社区探索推广小区治理经验,研究出台加强安置房小区管理相关机制,规范提升安置房小区治理,解决由“村落散居”到“小区聚居”引发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过度衔接问题,推动“村民”真正向“市民”转变。
四、全面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12.加强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消防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防疫、防火、消防、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新冠肺炎病毒防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确保入住机构老人健康安全。
13.进一步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全方位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助老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殿前街道北站社区、金山街道金安社区两个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提高社区居家养老品质。
14.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养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力度,举办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继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推动社区助老员标准化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能力水平。
五、强化社会组织培育管理
15.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依托“五级十五同”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成果,进一步探索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实施“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全面推进“网上办”“免费邮寄办”“免政府材料”等疫情防控期政务服务专区服务。稳妥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相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措施。贯彻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大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不断完善负责人审核制度,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管理。
16.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加强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着力提升综合监管质量,不断完善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好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对74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抽查,做好2021年度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等工作。要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评比达标表彰行为,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畅通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曝光。要不断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17.坚持党的引领,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深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确保社会组织的正确发展方向。继续做好党组织建设,持续开展社会组织调研,全年至少走访23家社会组织。结合建党100周年,组织至少4场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挖掘一批非公党建好故事,举办1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同时依托区党建服务中心,交叉开展党务和业务培训。
18.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育,探索建立一套涵盖社工发展需求,涵盖高校专家人才、优秀社区主官、实务督导、行政管理及相关业务部门骨干组成的师资库,在政策创制、项目督导评估、立项评审及人才培育等工作中发挥作用。优化服务平台,高标准打造省级社会工作人才基地,通过举办公益创投发掘、打造可推广的品牌项目,利用“明星项目”评比品牌项目,形成品牌集聚力、辐射力和影响力。完善政策保障,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实施意见、社工项目评估办法及指标、社工项目立项评审办法等政策文件的修订及完善。继续做好资深型、领军型社工人才的认定和评选工作,做好社工人才政策解读和宣传。开展 “湖里社工经验”征文活动,开展2-3场社区治理创新下的儿童服务、养老服务等不同服务领域“轻”沙龙或“轻”论坛,筹备“三社联动模式下 社工参与社区治理创新”论坛暨福建社工参与社区治理创新发展论坛。
19.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引导区慈善组织参与“爱心厦门”建设,深入开展扶老救孤、扶贫济困等慈善活动,实施“慈善助学”“雨露育青苗”等品牌慈善项目。依法开展2020年度慈善组织年报和“双随机”检查工作,积极打造“阳光慈善”。
六、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20.深化殡葬改革,优化殡葬服务管理。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实施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综合整治和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违建坟墓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清明祭扫工作,大力推行绿色殡葬文明祭扫,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殡葬,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殡葬和森林防火等有关法规和政策。
21.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福建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加强婚姻登记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婚姻登记行风建设,推进婚俗改革,推动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和颁证服务工作创新,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和颁证服务工作。
22.加强收养登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收养评估工作,推进收养评估制度的落实。
23.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协调机制,持续开展本区街面巡查。做好日常救助的台账记录,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工作人员素质。
24.稳妥推进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规划工作,提高新生地名文化品位。稳妥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做好二维码门牌设置工作。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
七、持续推进民政基础和能力建设
25.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激发党建工作活力。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社区居委会换届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26.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成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出入人员管理、定期核酸检测筛查、重点部位消杀、物资储备等常态化防控工作,稳妥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
27.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和廉洁关,持续营造“清正”的干部选任风气;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机制,强化对干部的平时考核、重大任务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动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凝聚更多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力量。
28.严格内部日常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路长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日常行为管理,强化效能监管,严格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文电管理使用和保密制度,严格履职尽责追责制度,让每一名民政工作人员牢记“一个岗位、一份待遇、一份职责”。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扫黑除恶、综治、信访、消防、安全、计生、保密等工作责任的落实,建设节约型机关。
湖里区民政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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