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0-02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民〔2023〕12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1
厦湖民〔2023〕12号
湖里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湖里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街政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3年湖里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1日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区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对“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重要论述的认识,深化改革、守正创新,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职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力推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两高两化”中心城区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精髓、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教育引导全区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部门落地生根。在民政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突出问题导向
和目标导向,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和把握。
2.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民政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工作职责。
3.扎实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用活用好海堤纪念馆、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神山党员教育基地等红色阵地,不断增强理论自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4.不断提升民政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落实“一岗双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第一纪检组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查找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潜存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规范党内生活制度,涉及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做到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不断激发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
5.推进正风肃纪长效化。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四风”,坚决整治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促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坚决履行机关效能十项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文电管理和保密制度,严肃履职尽责追责制度。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6.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按照“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的原则要求,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落实好“政策找人”,加强主动发现,充分发挥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志愿者等作用,开展困难群众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落实《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工作规范》,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畴。
7.畅通完善临时救助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急难情形处置,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政策、失业保险政策衔接,加强对未参保失业人员和未就业大学生等陷入困境群众的临时救助,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采取直接受理,先行救助、补办手续的程序,加大临时救助时效性;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联动救助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8.深入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以强化党建引领、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积极探索“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鼓励街道、社区通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对相关人群开展精准帮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
9.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收养业务与省网系统对接,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落实落细“六大保护”责任,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制度体系,协调健全防范侵害、临时监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等制度。总结推广殿前街道、江头街道第一批未保站试点经验,推动第二批街道未保站试点建设,逐步实现全区覆盖,夯实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层基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
10.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针对各类不同救助对象及历年社会救助关切的热点问题,对现行救助政策进行重新梳理、规整,指导各街道学懂用好救助政策,加强业务实操培训,有效解决落实好困难群众救助需求。
三、全面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1.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依照项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深化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成果。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队伍人员能力,以老人需求为导向,开展以助老服务人员为主体的服务能力培训,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规范性、专业性。探索“物业+养老”的社区养老新模式。
12.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养老机构各项补贴政策发放,确保公正、公平、合规。抓好小型养老机构建设,推进1家养老服务机构在殿前街道落地。
13.继续推进养老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抓好市政府、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1个照料中心和1个敬老餐厅改扩建项目建设。提前筹划1个照料中心(含敬老餐厅)项目作为明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时,做好幸福安康险投保工作。
14.持续抓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按照新冠“乙类乙管”防疫方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分区管理、重症救治等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各项纾困减负政策落实,帮助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规范管理
15.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努力提升两个覆盖,扩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展的增量,扎实推进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依托“党建益企联合行动”,推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探讨如何创新党建活动载体,促进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坚持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班,完成五年全员轮训目标。
16.抓好社会组织监管。对入驻我区社会组织服务园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管理,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年报监测评价,提高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做好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进问题落实整改。继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17.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以建设省级人才基地为抓手,扎实做好柔性引才工作。考核首批资深型社会工作者及发放一次性补贴,评选第二批领军型社工人才。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18.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优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着力做好社区减负增效、近邻服务等工作,进一步下沉社区治理工作力量。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履职能力、依法办事能力、执行决策和服务居民的能力。
19.推动典型示范社区建设。以禾山街道禾山社区为试点推动参评全国首批和谐社区,通过组织社区自主申报等方式进一步挖掘总结全区优秀社区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20.推进两岸社区深度交流。充分发挥我区对台服务及两岸融合工作的基础优势,扎实推进两岸社区治理经验深度交流,积极争取承接第十届海峡两岸社区治理发展论坛。选址湖里区社会组织服务园打造“两岸社区治理交流中心”,建设集两岸社区交流、治理研究、学习培训、社工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两岸社区融合发展的新基地。
六、优化社会公共服务效能
21.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推动救助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街面临时救助多部门联动,最大限度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发生,坚决杜绝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饿死等极端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信息共享,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核对、寻亲访家,落户安置、供养照料等工作。
22.大力倡导“平安清明”新风尚。在清明、冬至等祭扫关键时期,强化部门协同机制,压实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和服务工作,提前多渠道开展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移风易俗。
23.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提质增效。深化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服务,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准备工作。推进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及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服务。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
24.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加大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有关政策衔接,加强资金发放监管和补贴档案管理。
25.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厦门市道路命名导则》等文件精神,保护传承地名文化资源,规范开展辖区内地名命(更)名工作。提升行政区划工作的科学性、统筹性,绘制湖里区行政区域界限地图。常态化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补更和二维码门牌编排、安装工作。
26.全面提升民政事务管理水平。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和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抓好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扫黑除恶、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和谐稳定。加强调度督导,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民政资金监管、保障性住房监管等工作,确保工作部署落地见效。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擦亮文明底色。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