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0-04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厦湖民〔2024〕10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8
厦湖民〔2024〕10号
各街道街政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4年湖里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
2024年5月8日
抄送:市民政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 2024年5月8日印发
2024年湖里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开展“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各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公共服务,为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中心城区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基础党务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四风”,坚决整治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规范各项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文电管理和保密制度,严肃履职尽责追责制度。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二)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和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主题主线,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要求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科学把握其世界观、方法论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三)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等,认真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研讨交流、处级干部带头上党课等推动常态化理论学习全覆盖,用好“学习强国”“党建e家”等党建学习载体,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在民政领域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机关党支部要协助党组落实主管主办责任,主动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规范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内外、线上线下言行,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传递正能量。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加强对本部门本领域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确保宣传阵地可管可控。加强舆情监测处置能力建设,做好重大活动、重点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情研判与引导,抓牢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持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五)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部门会商和“一事一议”。强化医保数据联动,落实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参保人员情况核查、监测及认定,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费用救助工作。灵活有效运用好临时救助政策,及时为生活临时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总结推广“慈善+救助”工作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持续开展“救助+慈善帮扶”宣传月主题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
(六)继续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指导街道深入开展摸排核查并分类处置,充分发挥平台风险预防的前哨作用。继续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配优配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落实分级培训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街道、社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案例式教学,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七)规范流浪乞讨救助。加强区级救助工作力量配置,积极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街面巡查等工作,突出抓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文明城市创建、极端天气等特殊节点巡查劝导工作,做实做细日常巡查和联合巡查工作。深入推进“大爱寻亲·温暖回家”救助寻亲工作。加强临时救助点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细化工作流程,提升救助管理质效。
三、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八)推进养老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持续推动2024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1个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1个敬老餐厅改扩建项目建设,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真正把民生实事建成民心工程、精品工程。
(九)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落实《湖里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湖里区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夯实特困人员兜底型养老服务,扩大社会养老服务供给,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组织高龄津贴、老年人节日慰问金发放、老年优待及优待证办理,继续为年满60周岁的户籍老年人自动购买幸福安康险,协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推进居家养老提质增效。深化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成果。完善区级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形成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层面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落实《厦门市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合理布局长者食堂建设,深化“食堂+学堂”的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试点探索照料中心“养医结合”服务。巩固拓展社区助老员试点改革成效,开展以助老服务人员为主体的服务能力培训,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规范性、专业性。
(十一)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星级评定达100%。建立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明确奖励和惩罚标准。深化“点题整治”成果,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重点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服务质量、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整治。加强与消防、食安、卫健等专业监管部门的信息联动和共享,推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规范养老机构各项补贴政策发放,确保公正、公平、合规。
(十二)推动厦金两地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在第十五届海峡论坛期间,推动厦金两地养老服务机构、高校签订服务合作协议,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培训基地,深化厦金两地在养老服务领域和养老专业人才培养的合作交流,加强产业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厦金两地在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障方面的衔接与配合,共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四、不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十三)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完善“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三方协同的未保工作机制。推动街道、社区选优配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推动湖里街道未保站建设验收,实现街道未保站全覆盖。实施“福蕾行动计划”,打造“护未启航,童心圆”保护、“护未成长,童港湾”服务、“护未参与,代言人”赋能,“护未联盟,育未来”等未保活动品牌,积极链接未保资源,培育未保志愿服务队伍,引导社会组织、社工、社区、慈善力量等积极参与未保工作,织密未保防护网。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建立定期随访系统,监督落实困境儿童一月一入户制度。
(十四)提高收养工作规范化水平。发挥“阳光收养”体系作用,依托收养评估系统,专业规范开展申请人初步筛选、收养能力评估工作,帮助被收养儿童尽快融入收养家庭,保障被收(寄)养孤弃儿童的合法权益。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五、持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十五)推进社区品牌建设。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共治与居民自治,围绕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治理路径、机制、载体等方面进行创新实践,积极探索新做法、构建新机制、寻求新突破,扩大党建引领社区品牌培育,不断深化“一社区一品牌”创建工作,注重提炼打造具有独特鲜明特点的社区名片,培育一批富有特色的社区品牌,推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抓出特色、抓出亮点
(十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认真研究湖里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优化社区工作者薪酬保障结构,完善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制度,强化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机制等,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持续优化,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持续提升,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持续增强,打造一支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十七)坚持抓好基层减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梳理社区工作事务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职责范围,严格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努力构建政府依法治理和居民依法自治有效衔接的社区治理机制,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积极推进村级组织标牌标识整改,按照便利群众、清晰醒目、因地制宜、简约节俭的要求,规范社区挂牌及管理使用。加强监管,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持续提增基层社区治理效能,落实专项督查检查。
(十八)推进两岸社区治理交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推动海峡两岸社区交流中心挂牌并尽快投入使用,深化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共建,开展综合性涉台学术研究,促进两岸社区治理交流,提升社工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区加强海峡两岸社区交流、推进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和深化网格化治理等重点工作。
六、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十九)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两纳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引领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二十)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提升社会组织登记质量,严格开展登记审查,加强社会组织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深化“僵尸型”社会组织出清、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治理等工作,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依法管理社会组织论坛活动,持续深化社会组织收费行为监管。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依法督促社会组织按时换届。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的离任审计、注销审计工作,对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专项财务审计。继续做好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二十一)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引导动员行业协会商会围绕“十个一批”重点任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培育先进典型,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七、做大做优慈善事业
(二十二)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依托社区平台,开展各类慈善宣传推广活动,定期刊印《湖里慈善》期刊,提高刊物质量,适时调整并扩大发行渠道和范围,增强慈善会的凝聚力。积极开展公益慈善的宣传活动,加大对慈善组织、慈善人物、慈善事迹的宣传,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热情,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投身慈善,营造“人人向善、人人可善”的社会氛围。
(二十三)支持开展慈善活动。持续推进“情暖湖里迎新春”“雨露育青苗”等慈善项目,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推动基层慈善公益基金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通过“互联网+慈善”提高慈善募捐的效率和慈善项目的管理水平。推动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相衔接,发展应急慈善,加大“救急救难”等临时性慈善救助,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紧密配合区委、区政府工作任务,拓展延伸与闽宁镇三村一居结对帮扶工作,落实落细帮扶项目,整合投入社会帮扶资金110万元。
(二十四)强化慈善监管。着力推进“阳光慈善”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开展慈善组织、慈善信托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将党建工作贯穿于慈善工作,促进慈善工作高效运转,规范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现代慈善组织体系。鼓励社会公众和各类媒体对慈善进行监督,促进各类慈善组织全面、真实、准确地公开信息,加强慈善活动全过程监管,提升公益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二十五)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持续规范婚姻登记服务工作,做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打造优质服务窗口。落实省民政厅“山盟海誓”婚姻登记服务品牌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湖里区两岸婚庆产业园建设和婚姻领域移风易俗,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工作。
(二十六)提升地名管理服务。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做好辖区内的地名服务,深化区划地名成果应用,提升地名数据质量。推动标准地名共享应用,提升辖区内地名文化价值。做好湖里—思明区域界限联检工作,加强界限界桩维护,落实好平安边界共建协议,提升平安边界创建水平。常态做好辖区内门牌编制及二维码门牌的应用管理。
(二十七)提高殡葬服务保障水平。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和服务工作,优化保障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继续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工作。
(二十八)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和“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加大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有关政策衔接,加强资金发放监管和补贴档案管理。
(二十九)做好困难群众保障性住房的申报工作。做好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保障性商品房的审核,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的审核。加强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的动态管理,指导街道开展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续租等工作。
九、提升民政工作效能
(三十)加强民政资金监管。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完善资金监管政策制度,优化预算管理,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
(三十一)加强和改进机关基础工作。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高质量办理。提高公文办理质效,做好政务运转保障服务,高效推进绩效考评管理,推动绩效目标落实。积极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民政领域相关工作,增强民政统计数据质时效性。
(三十二)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积极推进落实民政领域“八五”普法规划,提升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扫黑除恶、综合治理、国家安全等工作,确保和谐稳定。做好重要敏感时期、节假日信访稳定工作,用好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三十三)提升大抓落实能力。围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专项行动、“四下基层办实事 三争五抓促发展”行动要求,聚焦民政重点任务,完善民政管理制度,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督办落实、重点工作评估、督查激励等,推动民政各项任务高质高效落实,同时全面做好民政领域宣传工作,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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