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0-0400-2022-00027
- 备注/文号:厦湖民〔2022〕26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8
厦湖民〔2022〕2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
各街道社建办:
为了更好地加强和规范社区老年协会建设,充分发挥社区老年协会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团体成立(换届)会议指引>的通知》(闽民管〔2017〕307号)、《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闽民管〔2019〕152号)及《中共湖里区委办公室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党建引领城中村治理导则(试行)>的通知》(厦湖委办〔2022〕5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老年协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及时组织换届。各街道社建办和社区要指导社区老年协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去年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后,未组织社区老年协会换届的要及时开展换届,已换届的要及时到街道备案。力争在2022年12月底完成所有社区老年协会换届,各街道要做好换届经费保障。二是配强组织力量。社区要选派一名优秀的社区“两委”任社区老年协会会长,并切实履行对老年协会的组织管理。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优先从符合条件的退休的社区“两委”、小区党支部书记,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中推选,要求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正、责任心强、身体素质较好、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年龄在70岁以下。三是落实主体责任。街道要加强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建设指导,协助社区在老年协会的选人用人上把好关,在老年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上做好审核,在老年协会培育上下足功夫。社区要把老年协会发展建设纳入社区“两委”重要议事内容,引导老年协会规范健康发展。四是建立党支部。加强党对社区老年协会的领导,有条件的社区老年协会要设立党支部,社区老年协会要在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加强自身党的建设工作,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确保老年协会沿着健康正确方向发展。
二、规范活动开展。一是建立健全规章。街道和社区要依据社会组织的管理规定和省、市对老年协会建设的基本要求,结合提升社区治理能力需要和社区发展建设的实际,指导老年协会制定完善章程和制度。做到“一会一策”,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要在章程和制度上明确,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建会。同时,为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建立绿色通道,提供参与平台,有效发挥社区老年群体参与社区治理,尤其是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二是指导活动开展。要适应老年人的身心特点,把握老年工作规律,指导社区老年协会围绕让所有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新形势下老年思想教育工作。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参与社区志愿活动,提供健康生活方式,各街道、社区要在活动经费和活动场地上予以支持。三是强化社区治理能力。各街道要把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纳入社区治理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全方位参与社区建设,引导老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治安、城中村治理、禁毒禁赌、扶贫帮困、纠纷调解、关心培育下一代工作,促进社区文明和谐。
三、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规范登记管理。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老年协会,可以到区民政局申请登记;未达到登记条件的老年协会由街道实施管理,加强业务指导;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老年协会,由社区党组织领导,并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二是加强综合监管。区民政局负责对已登记的老年协会章程规定、日常活动、负责人、资金往来、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管理。街道和社区做好未达登记条件的老年协会的培育扶持、服务指导等工作,自觉履行服务社区、服务居民职责,规范老年协会行为。三是落实日常管理。各街道要做好老年协会日常管理工作。社区要切实负起对社区老年协会组织建设与监管的主体责任,支持社区老年协会组织开展的正常活动和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社区老年协会组织建设中的问题。社区老年协会要带领老年人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和各项事业发展,街道和社区一旦发现老年协会违背章程和制度,要及时制止纠正。
请各街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完成情况请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区民政局汇总。
(联系人:陈佳敏 电话:5722693)
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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