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3-0200-2021-00001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9
    厦门市湖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关于2021年“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09 09:37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用工及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根据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湖审改办〔2018〕7号)、《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湖人社〔2016〕44号)等有关规定及2020年双随机检查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确定抽查对象

      通过“厦门市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系统”,从区属用人单位库6000家及重点监管对象库中随机抽取,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对已被抽查的和2018、2019、2020年度被评为守法诚信等级A级的用人单位,本年度内不再进行重复例行检查。对2020年度被评为守法诚信等级B级和C级的6家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检查。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书面审查以及根据上级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依法或依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进行。

      二、抽查内容项目

      (一)检查被抽查对象遵守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二)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等,抽查事项内容涵盖局权责清单中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三、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方法

      今年“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将按中队为组别抽调监察员,每中队为一组,共分6组,以组为单位通过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组成。

      四、执法检查方式

      检查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抽查的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检查,也可结合书面审查等方式,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或采取录音、录像、复制等方式收集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文件资料和汇报材料,询问检查对象有关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必要时可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

      五、实施时间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六、台账管理

      各检查组应将检查项目名称、被检企业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录入台账,留存归档,以备查用。

      七、保密和纪律要求

      对执法人员名单保密,事先通知抽查对象做好抽查准备,配合检查。严禁借检查之机刁难企业或吃、拿、卡、要,严禁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严禁就内容密切相关的检查事项对相同企业进行多头重复检查。严禁检查活动走过场、搞形式、弄虚作假。

      八、检查结果运用

      抽查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分别形成电子及纸质台账上交送大队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大队法律技术中队负责审核)。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在自抽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结果有问题的,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厦门市湖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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