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1-02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司〔2024〕4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2
    湖里区司法局关于2023年湖里区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报告
    时间:2024-01-12 15:41

      根据2023年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湖里区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湖里区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66件,经审查,因涉及管辖权问题转送厦门市人民政府93件,占比19.96%;因不符合案件受理条件决定不予立案4件,占比0.86%;立案受理369件,占比79.18%。

      2023年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33件,审结率为90.24%。其中,驳回行政复议申请5件,采用调解和解审理方式终止结案67件,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254件,变更决定1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4件(详见表1)。

      表1:2023年度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结果

      审理

      结果

      驳回

      终止

      审理

      维持

      变更

      确认

      违法

      撤销

      合计

      数量

      5

      67

      254

      1

      2

      4

      333

      百分比

      1.50%

      20.12%

      76.28%

      0.3%

      0.6%

      1.2%

      100%

      二、主要特点

      (一)复议案件类型相对集中

      从行政管理领域看,湖里区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仍然集中在道路交通治理、社会治安管理、房屋征补(拆迁)、城乡规划等领域。上述四类案件占受理行政复议数的96.5%(详见表2)。案件共涉及7个行政行为类别、17个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其中,涉及的行政机关有7个为区直部门、2个街道办,湖里公安分局及5个派出所,湖里交警大队、高崎机场大队(详见表3、表4)。

      表2 :复议案件涉及的行政领域

      行政管理领域

      公安

      交管

      公安

      治安

      城乡

      规划

      工程

      建设

      社会

      保障

      卫生

      健康

      教育

      房屋

      征拆

      总计

      数量

      308

      27

      10

      4

      4

      4

      1

      11

      369

      百分比

      83.48%

      7.32%

      2.71%

      1.08%

      1.08%

      1.08%

      0.27%

      2.98%

      100%

      表3 :复议案件涉及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

      湖里交警大队

      交警高崎机场大队

      湖里公安分局

      各公安派出所

      城市管理局

      禾山街道办

      金山街道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

      健康局

      区政府办

      发展和改革局

      教育局

      建设局

      总计

      案件数量

      298

      10

      9

      18

      10

      6

      2

      4

      4

      2

      1

      1

      4

      369

      表4 :复议案件涉及的行政行为类别

      行政行

      为类别

      行政

      处罚

      行政

      强制

      行政

      确认

      行政

      征补

      行政不

      作为

      政府信

      息公开

      其他

      总计

      数量

      331

      15

      3

      2

      4

      13

      1

      369

      百分比

      89.7%

      4.07%

      0.81%

      0.54%

      1.09%

      3.52%

      0.27%

      100%

      (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明显

      行政复议改革以来,行政复议已成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2022年,湖里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5件,是全年涉湖里区行政纠纷128件一审诉讼的3.4倍。2023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涉湖里区行政纠纷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5件,湖里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69件,是就行政争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案件量的2.95倍。

      (三)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强化

      2023年,湖里区共制发行政复议通报3份,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全年行政复议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及督导行政机关撤销不当行政行为终止审理的决定共74件(见表1),纠错率22.22%,较2022年度的7.3%纠错率提高3倍。2023年被纠错行政行为突出问题是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程序违法,依法行政理念和柔性执法理念不强。

      (四)行政复议定分止争效果良好

      湖里区行政复议实行开门办案,力行“裁调并重”,推行“说理式”法律文书,积极回应行政相对人关切问题,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明之以理,断之以法,力求“案结事了”。2023年行政复议案件共审结333件,以督导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行为、引导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等方式促成和解的案件共67件,和解/调解率达20.12%。全年26件经复议案件提出行政诉讼,直接化解行政纠纷的案件307件,纠纷化解率92.2%。

      三、主要做法

      (一)坚持以公正为核心价值追求,确保行政复议公信力

      1.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行政复议的生命线。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除了免证事实以外,均围绕行政主体、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个案公平等内容,通过举证责任分配及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特征的证据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做到事实认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无误、办案标准规范统一,并适时邀请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参与案件办理,保证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公正。对于没有法律授权、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变更、撤销或确认违法。2023年,经复议被变更、撤销、确认违法及督导行政机关自行纠错终止复议审理的综合纠错率达22.22%,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坚持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保障公平,推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全流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通过湖里公共法律服务等线上发布、受理窗口线下张贴等方式公开复议机关职责、复议受理范围、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行政复议咨询电话等方式公开申请条件、受案范围、服务规范,通过当事人阅卷、证据核实、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听取意见、组织听证等措施,充分保障申请人陈述、申辩权和监督权,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说理机会,让当事人以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的方式参与到行政复议中,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2023年,行政复议听取当事人意见39次,当事人阅卷5次,组织听证1次,现场勘察7次。

      3.构建规范统一的行政复议审理模式。推行“同案同判”,提炼撤改裁决规则,方便群众进行类案检索比对。规范复议案件审理模式,统一审理标准,稳定社会公众心理预期。按照“分类审理”模式和“繁简分流”机制,通过AB岗互评、集体讨论研究后形成一致意见。对于事实认定存在争议、法律适用存在分歧、社会影响较大的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影响重大案件委员会评议”等方式参与作出复议决议,使案件审理更加专业、权威。2023年,共邀请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12人次参与办理案件,组织案件研讨会7次。

      4.坚持审查被复议行政行为合理性。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平公正的价值诉求,依据比例原则、过罚相当原则、考虑相关因素原则,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审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主体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与违法行为人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全面审查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过罚相当”“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主观过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基本原则和法治精神,以及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积极适用从轻、减轻处罚及不罚的规定,弥补法律漏洞,避免具体案件处罚结果因明显不合情理而背离普通人的朴素正义。在一起交通治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考虑到违法行为人未成年情节,针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三个违法行为,依法适用减轻处罚规定,将合计九百元罚款变更为三百元。

      (二)坚持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提升复议满意度

      1.强化办案质效,提升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构建规范统一、公开高效的行政复议程序,推行“开门办案”“同案同判”,建立健全听证审理、现场勘验、释法说理、集体讨论、和解调解等案件审理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和预判,开展专业领域复议案件研究讨论,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2023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33件,仅26件提起行政诉讼,且经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已收到23份维持行政复议决定的裁判文书。

      2.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力促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复议的重要着力点,把主动热情服务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助推器,积极搭建行政机关与相对人沟通平台。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按照公平合理、合法自愿的原则,通过立案受理+调解、公开听证+调解、实地调查+调解的全过程调解机制,引导双方优先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复议调解等方式多元化解行政纠纷,调解和解案件67件,占审结案件的20.12%,较好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3.回应群众关切问题,释法说理消解群众疑虑。坚持做好受理时答疑解惑、审理中释法说理、结案后关怀疏导的柔性办案机制,全过程保障复议申请人员的陈述申辩权,积极回应行政相对人关切问题,阐明证据裁判规则、释明法律法规、分析证据效力、讲解裁决理由,明之以法,析之以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案件中感受到亲和力,增强群众对行政执法及行政司法的理解与认同。行政复议审结的333件案件中,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26件,仅占7.8%。

      4.加强诉源治理,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产生。认真分析征地拆迁、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案件多发、高发的原因,查找梳理行政执法共性问题,以情况通报、问题约谈、考核评价及制发意见书或建议书等形式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堵塞制度性漏洞,着力提高重点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通过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组织行政执法培训、编写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规范督促行政机关法制审核建设、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和示范指引功能等举措,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柔性执法理念,延伸行政复议制约监督效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产生。全年组织行政机关参加案件庭审旁听5次,编印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200本,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次。

      5.跟踪督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完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责任机制,由个案具体审理人或负责人跟踪行政复议决定等文书的履行,推进行政复议纠错制度落到实处,有效树立复议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对于行政行为确认违法或不当,依法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者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却怠于履行复议或判决文书的,严肃查处怠于履行复议文书的行为人,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同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落实和执行,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年无未履行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三)发挥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社会治理效能

      1.加强复议宣传,扩大行政复议知晓度。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在全区开展行政复议法专题宣讲活动,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率、认知度和认同感。通过新媒体及行政复议受理点、咨询服务点,详细介绍复议受案范围、申请期限、办理流程,复议申请材料等,通过专题宣传片播放、以案释法活动、派发宣传手册等形式,让社会公众了解复议制度免费、便捷、公正、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层级监督的优势,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理念众所周知、深入人心,引导大家通过行政复议表达利益诉求,推动行政复议成为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途径。2023年12月4日,在湖里区金尚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宪法及行政复议法有奖问答活动,现场派发了“行政复议法实用问题解答”折页1000余份,还通过“法治湖里”“湖里头条”微信公众号进行了线上有奖答题活动,10000多人参加。

      2.完善便民服务,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推行复议窗口前置,在湖里公安分局、湖里交警大队设置便民受理点,极大便利了群众提出复议申请。规范行政复议申请案件转送、受理审查、立案审批、咨询引导等流程,公开复议咨询热线,实现行政复议申请“马上就办”和“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申请行政复议的便利性,持续推动复议改革走深走实。2023年,便民受理点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1件,占行政复议申请总收件数(466件)的64.6%,通过邮寄方式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125件,占总收件数的26.8%。

      3.完善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快捷高效优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范围广、门槛低、快速高效、简易便民、不收费用、解决实际问题的优势,建立具有包容性的行政复议受案机制,优化案件审理流程,强化群众选择行政复议的倾向性。分别梳理道路治理、社会治安、城市管理、信息公开类案件常用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研究治安类行政复议案件类型、特点,探索制作相关行政复议决定书类型化模板,实行简案快审、多案同审、类案连审,减少或避免延期办理复议,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案件审理规范化、高效化、专业化。

      4.加强工作协调,推进纠纷化解的协调联动。聚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统筹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力量,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发挥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专业优势,形成矛盾化解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在诉前、诉中化解。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检察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日常联系制度、线索移送制度、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监督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形成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监督合力。

      四、存在问题

      (一)行政复议开门办案力度有待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仍是以书面审理为主,听证审理、听取意见、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办案方式运用不多,群众对于行政复议的参与感与获得感不强,在消除行政相对人的疑惑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听取当事人意见方面,与2024年正式实施的新复议法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有待加强。经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有26件,其中败诉案件3例,占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案件数0.81%,主要出现在土地房屋征收及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反映了该领域的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差强人意。

      (三)行政复议人员职业化建设有待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专业性强,规范性要求高。目前编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2名、参公人员1名,除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外,还承担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出庭应诉答辩等工作,亦要负责收件、受理、告知、登记、送达、归档、材料扫描、录入复议平台、统计分析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客观上不能满足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的工作需求与规范要求,亟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

      五、下步工作

      (一)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贯。广泛开展新法宣传和学习活动,落实新法关于行政复议管辖、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二)适时调整复议委员会。按照新行政复议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合理增加复议委员会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行政领域的成员数量,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深入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更好保证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力量。2024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受案范围更广,必然带来案件量增加,复议工作面临的任务更重。面对当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不足的情况,将尽快选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充实行政复议工作队伍,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复议工作能力,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效率。

      (四)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对标新行政复议法规范性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场所及基础设施建设,并结合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梳理湖里区现行行政复议的各项制度规定,做好配套制度立改废工作,及时制定、完善、修改或废止本地区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新旧法顺畅衔接,新法各项规定有效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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