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1-0100-2021-00001
- 发布机构:湖里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5
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1.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
3.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全区“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4.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管理工作,组织办理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
5.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应诉。
6.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7.组织制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8.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
9.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0.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
12.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13.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并开展督查督办;拟订并督促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司法行政课题调研;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管理全局财务;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及调度、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等行政事务;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二)普法宣传科(法制科)
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各行业、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依法治区规划方案;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工作。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区直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争议的问题;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汇编、清理工作;负责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涉及区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和管理,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
(三)基层工作科
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和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指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法律服务所工作。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外以湖里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名义开展工作。
区司法局在5个街道设立派出机构,分别是湖里司法所、殿前司法所、江头司法所、禾山司法所、金山司法所,实行区司法局和街道双重领导,以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司法所主要职责为: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参与调解重大疑难民间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2.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培训街道、社区普法骨干;
3.协助街道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4.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受区司法局委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6.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7.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8.为街道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做好法律参谋,为街道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9.完成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信访大楼三楼
(二)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92-5722555,传真号码:0592-5722990,电子邮箱:sf_zh@huli.gov.cn
五、负责人信息
郭顺强(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傅瑞生(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分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联系湖里司法所。
曾省才(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抽调区地铁办工作。
吴茹茹(二级调研员):分管安置帮教工作,联系殿前司法所。
刘仁宇(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分管机关党建、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分管普法宣传科(法制科)、湖里公证处。
许剑南(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分管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综治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江头司法所。
杨煌达(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协调工作,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联系金山司法所。
陈文慧(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办公、机关效能、文明创建、关工委、工青妇、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等法制工作,分管综合科、秘书科,联系禾山司法所。
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替代机制,郭顺强、傅瑞生同志互为AB角;吴茹茹、许剑南同志互为AB角;刘仁宇、陈文慧同志互为AB角;杨煌达、陈文慧同志互为AB角。A角离岗期间由B角代为行使岗位职责。此外,在必要时,由局党组会指定负责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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