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9-0400-2018-00026
- 发布机构:湖里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4
厦湖商务〔2018〕53号
各街道、各商贸重点单位:
根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里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湖安委〔2018〕10号)、《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厦商务〔2018〕395号)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做好湖里区商贸行业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商务局
2018年12月14日
关于做好湖里区商贸行业2018年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里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湖安委〔2018〕10号)、《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厦商务〔2018〕395号)的工作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我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湖里区商贸行业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商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商贸行业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火灾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林 文 局长
副组长:黄梅兰 副局长
陈开发 副局长
陈建足 副调研员
成 员:方 圆 商贸科科长
周建龙 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邵志强 招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由周建龙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任务
(一)把握商贸领域火灾防控特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规律,在今年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查问题、排隐患整改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商场、专业市场、餐饮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针对岁末年初商贸行业特点,加强大型城市综合体内的商贸业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的消防安全排查力度,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有关单位应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要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消防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有效防范商贸消防安全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的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全力抓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是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包括电气火灾整治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问题要逐一复查,要依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情况,列出问题清单,逐一销号清零,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检查。二是开展老旧商场市场集中清查。加强对10年以上的老旧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积极协调配合建设、消防、街道等部门开展清查整治,重点整治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失效停用、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问题,建立隐患清单,立即着手整改。督查发现未落实严格落实该项工作的企业,将由消防、安监等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及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的检查,加强消防安全治理和火灾防控工作,为2019年“两节”、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
(三)立足商贸业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一是要突出行业消防安全特点,营造商贸业消防安全氛
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
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利用大型商场、超市LED屏幕、楼宇电视等刊播安全用电、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提示,广泛宣传冬春消防和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常识,确保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要及时通知节日消防安全提示。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各单位要调动多种宣传,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演练,加强广大从业人员及新入职员工“四个能力建设”培训有效提升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保工作
一是强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要重点做好庆祝改革开放
40周年庆祝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全国
和省市两会以及各类重大活动举办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提升火灾防控等级,深入开展商贸领域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全力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二是加强重要节日检查巡防。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
区商务要主动配合街道、消防、安监部门开展联合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重要节假日期间以繁华商圈为防控重点,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防范。
四、主要措施
(一)充分研判火情。各街道要会同相关各部门切实把商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专题研判本地区冬春季度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商贸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有效防范行业、系统的火灾风险。
(二)实行清单治理。区商务局和各街道要组织商贸系统和列管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逐项挂单销号,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大隐患督办。2018年12月20日前,各街道会同相关部门要对前期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向区安委会上报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推动整改。
(四)严格监管执法。湖里消防大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各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各街道、区商务局积极配合,对查出问题的商贸企业落实跟踪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事故警示作用。 五、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步骤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2月10日前)。根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里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商贸行业业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做好湖里区商贸行业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部署。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对照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全区大型商贸企业和专业市场开展抽查排查,及时对排查出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组织开展工作情况督导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里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落实整治责任,认真督促引导全区商贸企业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认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五落实”(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二)明确职责分工,务求实效
按照方案要求的排查整治重点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深入查找全区商贸企业在安全生产经营领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督促落实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改,配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对查改情况进行验收。
(三)深入排查整改,标本兼治
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亲自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抓好排查整治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各商贸企业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栏、户外广告、LED显示屏等,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加大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厦门市湖里区商务局 2018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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