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35-0400-2026-00003
- 发布机构:湖里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对全区统计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工作安排
本年度重点安排以下两项执法监督检查,拟抽查不少于30家统计调查对象。
(一)双随机监管。紧密围绕国家、省、市统计局年度执法监督工作部署,结合重点任务,选取2至4个重点专业领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在实现监管全覆盖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问题导向监管。紧扣统计工作中数据质量风险点和易错环节,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抓住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线索,深挖细查;将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保持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四、检查内容
是否设置并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是否按企业直报制度及有关要求,独立、真实报送直报相关统计资料;是否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检查;是否及时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有无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行为;贯彻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程序合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要求,确保每一起执法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涉及信用公示的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平台及时公开。
(二)文明规范。动态更新《行政检查“无事不扰”清单》《统计执法检查“白名单”企业》,严格依照各有关文件要求,文明规范开展执法检查,防止随意检查、重复检查,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三)普执并举。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把普法宣传教育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以案释法”,指导调查对象完善统计台账、规范报送流程。加大典型违法案例通报力度,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
备注:本计划将根据上级统计部门及区司法局的最新要求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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