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5-0300-2021-00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1
    2021年厦门市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1-02-01 15:22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转干部、复员军人、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会同有关部门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按规定承担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湖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局机关实施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区退役军人转业安置、扶持再就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延伸性工作,指导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等工作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财政核拨

      3

      3

      湖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6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持续巩固基层基础基本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健全“三个体系”,开展核查督办,服务“八个争当”,不断推进全区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五大原则”工作原则逐步实现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六个目标”。

      (一)落实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拟定区级配套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二是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若干措施》《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暂行规定》的工作机制。三是学习宣传制定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拟定区级配套措施。

      (二)科学谋划区“十四五”退役军人工作。对标部、省、市的“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结合实际,科学谋划我区“十四五”退役军人工作。

      (三)巩固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工作。发挥禾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兴隆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等示范型服务站引领作用,持续抓好服务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在去年48个服务站达标基础上,加强基层服务站建设指导,实现基层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

      (四)加强退役军人荣誉激励和思想引领。一是推广社区退役军人功能型党支部试点成果,弘扬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精神。二是完善荣誉激励机制,编撰《湖里区优秀退役军人风采录》《湖里区功勋退役军人风采录》,挖掘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积极推荐优秀退役军人参与“最美退役军人”、“兵支书”等评选活动,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三是健全立功受奖报喜、重大庆典邀请参加等工作机制,引导退役军人发挥军队优良作风,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社区治理等。四是继续开展送新兵、迎老兵、退役返乡“一站式”服务等“四尊崇”“五关爱”活动。

      (五)扎实做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完成好年度接收安置任务。二是推广“军梦双拥双创园”就业创业经验,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充分利用《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系统》应聘就业。三是推动建立退役军人驿站,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非战略合作企业的挖掘和作用发挥。四是做好退役士兵高职扩招和职业技能提高服务,积极开展“送政策进军营”。

      (六)提升双拥创模和支前拥军工作水平。一是务实创新推动双拥工作,倡导每个成员单位为双拥办一件实事,做好双拥模范县(区)创建工作。二是发挥湖里社会化拥军特色,开创社会力量支持服务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的新局面,营造浓厚的爱国拥军氛围。

      (七)切实加强优抚褒扬纪念工作。一是健全优抚褒扬精细实服务保障制度,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二是健全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机制,精准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工作。三是扎实做好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稳妥推进部分优抚对象身份核查认定,做好残疾退役军人换证和优待证发放工作。四是完成薛岭烈士陵园修缮,开展褒扬纪念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英烈故事。

      (八)稳妥做好矛盾化解和主动创稳。稳妥解决涉军群体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

      (九)着力加强业务素质和能力提升。一是开展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加强政策法规特别是保障法宣传解读,提升退役军人工作能力,推动服务工作信息化。二是注重发掘、培育和推广经验,逐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人才体系建设。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2021年收入预算为1342.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469.97万元减少127.81万元,降低8.6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4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2.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湖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2021年支出预算为1342.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469.97万元减少127.81万元,降低8.6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92.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3万元,公用支出19.16万元;

      2.项目支出105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2.16万元。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9万元。主要用于缴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二)优抚事业单位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零散烈士墓维护、修缮及维护经费。

      (三)义务兵优待25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优秀青年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义务兵立功受奖奖励金。

      (四)其他优抚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各种补助。

      (五)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补缴退役士兵的社保补助经费。

      (六) 退役安置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自主就业补助金、安置期间补助经费。

      (七)行政运行264.3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0601)0.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方面人员支出;行政运行(2082801)主要用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拥军优属110万元。主要用于“八一”走访慰问部队发放慰问金、慰问品,支持部队建设。

      (九)一次性死亡抚恤金90万元。主要用途一次性发放死亡抚恤补助经费。

      (十)行政单位医疗7.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十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开展、宣传、文明创建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主要是无出国(境)安排,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境)人次数。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0%,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全国部分省市业务部门来我区考察、学习及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0%,主要原因是经费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0%,主要原因是经费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74.58万元减少55.42万元,降低74.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比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相比增加0辆,增长0%,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相比增加0辆(套),增长0%,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相比增加0辆(套),增长0%。主要原因是车改后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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