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3-0100-2021-00001
    • 发布机构: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2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11-12 08:47

      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健康局,是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府规章、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拟订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方案,统筹协调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并发布相关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协调开展全区禁烟履约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服务标准。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政策,依法监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质量。加强医疗质量监控,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指导协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制定全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省、市药品采购工作;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九)拟定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十一)拟定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和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完善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扶贫工作。 

      (十四)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地方病防治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湖里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健康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余静菲科长  电话:0592-5722725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访、会务、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效能建设、安全生产、综治、反恐、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及卫生健康系统基建项目管理。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组织落实区级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团建、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团建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医疗卫生专业资格评审、人才对口支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等有关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及宣传工作,开展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宣传规划及政策措施,承担卫生健康科普、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内部资料出版物编纂工作,负责新媒体建设和管理。

      (二)政策法规科 沈光玮科长 电话:0592-5722043    

      承担医疗机构监管和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协助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和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协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组织落实“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负责推进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区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和监督执法行为。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总体协调工作,协调落实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群体性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推进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及标准,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健康企业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下同)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协助组织落实中医药人员考核、人才培养和师承教育工作,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与创新,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负责协调落实医养结合相关工作。

      (三)卫生管理科  李舒彦科长  电话:0592-5717262

       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强化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考核与评估,指导、组织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妇幼健康、生殖保健及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指导区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区干部保健对象及区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及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

      (四)疾控与公共卫生监督科  饶衍强  电话:0592-5722471

       拟订并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免疫规划、精神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等疾病防控政策及措施,协调推进健康厦门行动,协调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管理政策落实。承担卫生应急相关工作,组织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推进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修订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演练,指导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控烟禁烟、国家卫生城镇创建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等监督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4楼 (二)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方式:电话:0592-5575910 传真:0592-5722224

      五、负责人信息

      (一)白贤龙(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林国平同志为行政B角,陈梅兰同志为党务B角。

      (二)陈梅兰(三级调研员)负责宣传、网络意识形态、优化生育政策、文明创建、婴幼儿照护服务等,分管直属党委党建工作,挂钩区家庭事务发展中心。林爱勇同志为B角。

      (三)林国平(三级调研员):负责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管理(社区卫生服务)、干部保健等,分管卫生管理科,挂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曹信金同志为B角。

      (四)曹信金(副局长兼疾控局局长):负责医政管理、中医药管理、行政审批、卫生监督、深化医改、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健康厦门、卫生应急、疾病预防与控制、爱国卫生运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分管政策法规科、疾控与公共卫生监督科,挂钩区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林国平同志为B角。

      (五)林爱勇(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综合管理、财务与人力资源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群团、工会、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与应急保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分管综合科。陈梅兰同志为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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