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5-0101-2022-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信〔2022〕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4
湖里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4 15:20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湖里区信访局联系(地址: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信访大楼2楼210室,邮编:361009,电话:0592-572209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效能。通过湖里区政府网站的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栏目与报纸媒体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一)主动公开。一是公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局机关各内设机构、主要职能等信息。二是公开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及时公开信访工作指南、时限承诺等。三是公开相关政务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开栏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我局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四是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湖里区信访局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建立健全来信来访接待、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等制度,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

  (四)平台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进一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具体承办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确认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形成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安全。湖里区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1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资源的展示形式不够丰富,目前展现形式主要是文字+照片形式,仍有提升空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普及内容需要增加,目前接收的信息公开申请或者咨询电话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为信访诉求、举报、咨询或者明显不了解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丰富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示方式,增强政府信息的吸引力、亲和力。二是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宣传引导。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头条号、信访宣传日等,通过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信息公开基本内容,方便群众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湖里区信访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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