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5-0400-2020-00027
- 发布机构: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5
关于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费用结算的通知
各相关刻章企业:
为进一步保障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工作,根据《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工作方案》(厦湖审管〔2020〕16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协议》要求,现就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费用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范围
与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签订《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协议》的刻章企业,根据协议约定承接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印章刻制费用方可纳入结算。
二、结算项目和标准
刻章企业为每户新开办企业刻制一套印章包括:单位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共4枚。其中,法定代表人章和财务专用章为铜章,单位法定名称章和发票专用章为翻转(回墨)章,4枚章价格为230元/套(含邮寄费用),费用据实结算。
三、结算时间
每季度首月10日前提交上一季度结算申请。
四、结算方式
刻章企业在结算时间内填报《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结算申请表》(附件1)和《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结算明细表》(附件2),连同印章刻制备案回执存根(复印件)和发票一并报送至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洪玉娟,联系电话:5383633。
五、其他要求
1.各刻章企业应仔细审核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发票、凭证及表格,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谨防误将其他业务的数据混入此项工作。
2.各刻章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申请,我局审核完毕后统一结算支付。逾期提交结算申请的,将顺延到下一季度进行结算。
3.各刻章企业所提供的发票须为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购买方名称”栏统一填写“厦门市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货物、服务名称”栏统一填写“印章(两铜两回)”,“单位”栏统一填写“套”。我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是11350206MB1633918A。
4.各刻章企业所提供的发票须显示销售方账号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我局将根据上述账号信息进行支付。事关费用结算事宜,请各刻章企业务必认真核对发票上账号信息,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附件: 1.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结算申请
2.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结算明细表
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洪玉娟 联系电话:5383633)
附件1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结算申请
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根据《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协议》要求,我司 年第 季度共为湖里区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 套,费用合计 元,现上报相关费用结算材料,请对我司结算材料进行审核并结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结算明细表
(202 年 月--202 年 月)
填报时间: 刻企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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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新开办企业名称 |
“两铜两回”套数 |
金额(单位: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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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2个铜章加2个翻转(回墨)章共计2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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