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5-0101-2021-00001
  • 发布机构: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6
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6 13:47

  根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湖里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内容总结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li.gov.cn)公布,并报送湖里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715室,邮编:361009,电话:538344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7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3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7条,不予公开信息18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局利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到规范办理,2020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条数27条。

  (三)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服务职责,并按要求主动公开“三定”职责、部门预决算、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等信息。

  (四)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

  健全审查机制,规范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日常办理过程,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查,从严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

  (五)积极落实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为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我局于2020年9月28日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并配备工作人员、办事群众进行政务公开信息查询及打印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我局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0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等方面仍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注重办事群众普遍关注和关心的问题及事项,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力争向社会公开更多、更高质量的政府信息;二是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区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及时宣传最新的政务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注重信息内容保障,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