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01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街政〔2025〕5号
- 发布机构:湖里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2
关于印发湖里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体系,结合我街道防汛防台风工作实际,经研究,编制《湖里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5年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2日
湖里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2025年修订)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汛期规定
1.4 工作原则
1.5 适用范围
2 厦门暴雨台风灾害特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湖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3.2 街道防指工作组
3.3 社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 预防、预警机制
4.1 预防预警信息
4.2 预防预警行动
4.3 预防预警支撑
4.4 预警响应衔接
5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6 暴雨灾害应急响应
6.1 四级应急响应
6.2 三级应急响应
6.3 二级应急响应
6.4 一级应急响应
6.5 防御暴雨应急响应结束
7 台风灾害应急响应
7.1 四级应急响应
7.2 三级应急响应
7.3 二级应急响应
7.4 一级应急响应
7.5 重点领域安全措施
7.6 应急响应结束
8 重点部位灾情处置
9 信息报送、处理与发布
10 抢险救灾
11 保障措施
11.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1.2 应急队伍保障
11.3 治安保障
11.4 物资保障
11.5 资金保障
11.6 后勤保障
12 附则
12.1 宣传、培训与演练
12.2 预案管理与更新
12.3 奖励与责任追究
12.4 名词术语定义
12.5 预案解释部门
12.6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暴雨和台风(含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是频繁发生并对我街道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为规范我街道防汛防台风工作流程,提高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能力,促进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灾,最大程度减轻暴雨、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湖里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里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汛期规定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厦门市暴雨、台风规律,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定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应对。
1.4.2 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 厦门暴雨、台风灾害特点
季节性强。厦门年平均降雨量约1300毫米,全年降雨量分布为:春雨季(3~4月)17%,雨季(5~6月)29%,台风季(7~9月)35%,秋冬季(10~次年2月)19%。影响厦门的台风出现在5~11月,频率为5月2%,6月7%,7月20%,8月37%,9月22%,10月10%,11月2%。
发生频率高。1956至2024年,厦门共遭受250个台风正面袭击或影响,平均每年3~4个;其中6个台风正面登陆厦门,平均10年1个。“非台风”暴雨平均每年3~4场,历时短,强度大。
危害大。暴雨、台风均可能给厦门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台风,带来强风、暴雨及风暴潮,可能导致城区积涝、地质灾害、危房倒塌、航线停航、跨海大桥封闭、景区景点关闭、BRT和地铁停运、树木倒伏、停工、停产、停课、休市等,影响生产、生活秩序,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湖里街道设立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社区设立相应防汛抗旱工作机构并明确人员,负责本区域的防汛防台风工作。相关部门或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工作机构,根据部门、单位职责与实际,制定相应应急预案,负责本系统、本单位防汛防台风工作。
3.1 湖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湖里街道设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简称街道指挥中心),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街道防汛防台风工作,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防汛办),设在街道综治办,负责街道防指日常工作。
3.1.1 街道防指组织机构
(1)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主持全街道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召开街道防汛指挥中心年度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等,研究部署暴雨、台风防御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2)第一副总指挥:由街道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担任。协助指挥长组织、指挥、协调全街道防汛防台风工作。
(3)副总指挥:由其他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协助总指挥、第一副总指挥长协调落实防汛防台风工作。
(4)街道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成员:由五办主任、湖里派出所、湖里城管中队、湖里交警中队、湖里华荣消防救援站、城容湖里片区等单位负责人以及街道各社区书记担任。
3.1.2 街道指挥中心职责
按照湖里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区防指)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要求,对全街道防汛防台风工作进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制定本级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制定、实施街道级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督促防汛防台风责任落实,指导监督防汛防台风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暴雨、台风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3.1.3 街道防汛办职责
街道防汛办主任由街道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人员由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
街道防汛办负责落实日常防汛值班值勤,掌握水情、雨情、风情、潮情、工情、险情、灾情,并适时对外发布。提出防汛防台风工作意见,为街道指挥中心提供决策依据,下达街道指挥中心的调度命令,督促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开展工作。负责街道级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管理,负责抢险期间全街道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设备、器材的统一调度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台风的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值班值勤,保障街道指挥中心各类防汛防台风应用系统、通讯、供电等正常运行,确保街道指挥中心正常运转。
3.1.4 各部门、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党建办:做好街道防汛防台风宣传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级宣传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风新闻媒体宣传。
综合办:负责抢险救灾后勤支援保障工作,安排街道人员值班和车辆调度,做好视频调试和保障工作。
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街道在建房屋工程防汛防台风工作;防台风期间,负责组织全街在建房屋工程工地停工并监督实施;开展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汛防台风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所在社区居委会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统筹安排;负责对危房的排查整治,督促各社区组织转移危房住户,制定房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制定街道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防汛防台风期间辖区内新增“两违”的防控工作;负责统筹街道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应急抢队伍的组织、管理和培训,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协助各社区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工作;
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防止因洪涝、台风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负责防台风期间,监督、指导乡镇船舶和人员上岸避风工作;及时统计进港避风船只数量、转移上岸人数以及其他灾情信息并上报街道指挥中心。
协调配合市政、环卫等部门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排水、排涝、古树名木的剪枝、支护加固等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开展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
民服办:负责做好转移和受灾群众的安置、接收和生活保障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负责灾后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并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
经服办:组织实施街道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及时向上级争取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各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抗旱工作。
湖里派出所:负责维护应急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汛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汛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街道转移危险地带的受困人员;加强舆情监控,对涉及防汛防台风的重要舆情及时报街道指挥中心,对不实信息的发布者依法查处。做好乡镇船舶人员安全上岸工作。
湖里交警中队:根据汛情需要,及时采取分流绕行、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应急救援期间交通指挥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防汛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湖里华荣消防救援站:根据街道指挥中心的要求,组织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街道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受困人员
湖里城建集团城容公司(湖里片区):组织街道范围内市政道路、行道树木、垃圾清运等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及时做好排水防涝、应急抢修及保障通畅等工作。
湖里城管中队:负责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伍;根据街道指挥中心的要求,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负责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巡查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督促户外广告牌设置人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负责防汛防台风期间辖区内新增“两违”的防控,按规定等级备勤,协助转移危险地带人员。
各社区:统筹组织辖区内的防汛防台风相关工作;完成街道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制定本社区防暴雨、防台风、防潮、救灾等措施,并负责抓好落实;负责本社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处理应急事件,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受灾情况;做好乡镇船舶人员安全上岸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第一和第二防汛责任人(A、B角),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角)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3.2街道指挥中心工作组
为做好高级别应急响应时的暴雨、台风防御工作,保障我街道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街道指挥中心成立相关工作组(一办七组)。各工作组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暴雨、台风防范应对工作。二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建立本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定岗到人。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街道防汛办通知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到位,协同工作。
3.2.1 防台办公室
由综治办牵头,综合办、民服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街道综治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提出防汛防台工作意见,为街道指挥中心提供决策依据。及时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下达街道指挥中心的调度命令。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台的日常工作。负责防台防汛期间数据信息收集、整理、报送。负责街道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后勤保障,做好抗灾救灾期间应急车辆的保障工作。
3.2.2 人员转运组
由民服办牵头,综治办、综合办、各社区组成,街道相关领导担任组长。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辖区学校、酒店等避灾场所及相关转运车辆,督促做好避灾场所设施、基本生活物资、管理人员等准备工作。采取“梯次转移、逐户落实、点人核数”的“人盯人”方式,及时转移暴雨可能导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点、建筑工地、危房等危险区域群众,做好乡镇船舶回港及人员安全上岸工作。做好集中避灾场所人员和自行安置人员管控,实时掌握转移人员去向,严防发生人员擅自返回危险区域等现象,确保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协调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负责维护应急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三停一休”后人员车辆管控,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3.2.3 清障疏通组
由综治办牵头,湖里派出所、湖里城管中队、湖里交警中队组成、各社区,街道相关领导担任组长。
工作职责: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巡查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督促户外广告牌设置人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组织辖区范围内市政道路、行道树木、垃圾清运等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做好排水防涝、应急抢修及保障通畅等工作,确保道路障碍及时清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维护应急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乡镇船舶回港及人员安全上岸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及时采取分流绕行、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负责应急救援期间交通指挥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防汛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3.2.4 物资保障组
由综治办牵头,综合办、民服办、各社区组成,街道相关领导担任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街道级防汛抢险物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管理,负责抢险期间全街道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设备、器材的统一调度工作。
3.2.5 宣传舆情组
由党建办牵头,各社区配合实施,街道相关领导担任组长。
工作职责:正确把握防汛防台风宣传的舆论导向,加强对防汛防台风的重要舆情监控;及时组织、指导、协调做好防汛防台风宣传工作和根据需要做好相关防灾抗灾救灾宣传报道资料的收集。
3.2.6 建设抢险组
由综治办牵头,各社区配合实施,街道相关领导担任组长。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全辖区在建房屋工程的防汛防台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汛防台工作;指导、督促物业做好管理区域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物业配合所在社区居委会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停止一切室内外装修等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施工,切断电源气源。防台期间,负责组织全辖区在建房屋工程工地停工并监督实施;指导各社区开展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工作;督促、监督各社区组织转移危房住户。
3.2.7 旅游文物组
由民服办牵头,湖里派出所等单位配合,街道相关领导担任组长。
工作职责: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监督景区关闭和游客疏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辖区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及时组织、监督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文化馆、图书馆及经营性游泳场所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确保游客人身安全;组织、指导文物管理单位做好台风期间文物保护工作。
3.2.8生产秩序组
由经服办牵头,各社区配合,街道相关领导担任组长。
工作职责:配合企业落实防台工作要求,杜绝违规生产经营;做好防台抗台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恢复。
3.3 社区防汛抗旱工作机构
社区组建防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社区防汛小组),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4 预防预警机制
4.1 预防预警信息
4.1.1 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街道指挥中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各社区、各部门通报灾害预报预警及防御工作部署等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暴雨、台风、风暴潮灾害时,提前部署,做好相关防范应对准备。
4.1.2积涝灾情信息
(1)积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等。
(2)灾情发生后,事发地社区或相关部门应及时向街道指挥中心报告受灾情况,街道指挥中心应动态收集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情况严重时向区防指报告;街道指挥中心应及时督促、指导抢险救灾。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4.2 预防预警行动
4.2.1 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动员,增强全社会防御暴雨、台风等灾害和自我防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体系,逐级落实责任人,完善内涝、地灾等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群测群防体系及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
(3)工程准备。对排洪管网等各类防洪排涝工程设施及时除险加固;对易涝点、地灾点加大工程措施整治。
(4)预案准备。各社区、各部门应加强预案管理,结合实际开展评估、修订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易涝点整治方案、应急抢险方案等,构建上下衔接、横向协同、高效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
(5)物资队伍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有防汛防台风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储备必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各社区各部门应收集掌握辖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救援力量情况,全面加强抢险救灾工作统筹。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公众通信网,确保防汛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潮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7)培训演练准备。各社区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防汛责任人、专业干部和基层一线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各社区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多层次、分类别演练,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开展转移避险、工程调度、抢险救灾等内容的应急演练。
(8)汛前检查。街道防汛办牵头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防汛责任落实、方案预案修订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队伍物资准备、宣传培训演练等防汛备汛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4.2.2 暴雨灾害预警
(1)当预测有或遭遇强降雨天气时,街道防汛办及时向各社区、各部门通报降雨实况、预报等信息。
(2)街道防汛办要密切监视暴雨趋势,做好上传下达,预报有强降雨,街道指挥中心应及时组织会商,部署防范工作。
4.2.3 台风灾害预警
(1)街道防汛办要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向各社区、各部门通报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路径、速度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2)街道防汛办要密切监测台风发展趋势,及时转发台风灾害预警,预报将受台风影响后,街道指挥中心及时组织会商,部署防范工作。
4.2.4 城区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有强降雨,可能引发城区内涝时,各社区、各部门按职责,及时向社会和相关行业、领域转发预警信息、风险提示,提醒关注内涝影响,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4.2.5 地质灾害预警
(1)街道防汛办及时向各社区、各部门通报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影响范围等信息。
(2)街道指挥中心对地质灾害风险等级高的地方,及时部署防范工作。
4.3 预防预警支撑
4.3.1 防汛指挥图
街道防汛办及时修订街道本级防汛指挥图,重点更新隐患点、避灾点、应急队伍物资数量、分布等数据,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参考。
4.3.2 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基础数据
各社区每年汛前应组织对辖区可能受暴雨、台风等灾害威胁的人群进行排查,对需转移对象进行建档立卡,建立需转移对象清单和转移避险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全省防汛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系统,为转移避险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4.4预警响应衔接
(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后,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开展“叫应”工作,街道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收到“叫应”后,按照“快速呼叫、及时响应、协同联调”基本原则,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迅速响应处置,全街上下协同联动稳妥应对,对辖区易涝点、地灾点、加强监管和巡查,根据汛情研判,加强监测、示警,及时做好除险加固措施,必要时组织转移人员,并由街道及时、统一向区防汛办报送转移人员。
(2)各抢险队伍,按照预置预案派出队伍和设备,做好抢险排涝应急。
5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 按暴雨、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共四个级别。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
5.2 街道指挥中心根据气象部门预警预报和区防汛办(区防指)通知,适时启动、调整或结束应急响应。
6 暴雨灾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或暴雨四级预警,暂不启动防御暴雨应急响应期间,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暴雨发展趋势,及时发布工作提醒,随时准备做好进一步防范应对。街道防汛办领导加强带班,防汛办工作人员密切关注暴雨发展趋势,及时传达暴雨防御工作要求。各社区加强对地质灾害点、下穿通道、隧道、低洼地带、雨水管网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情况检查。相关部门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布防暴雨相关信息,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物业小区、夜景照明等重点部位巡查排查力度。
6.1四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暴雨四级预警,市防汛办通知启动应急响应。
(2)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三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三级预警。
(3)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一名街道领导在岗带班。
(2)街道指挥中心:总指挥和第一副总指挥了解暴雨发展态势,掌握相关防御工作情况。
(3)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视情组织召开部署会,安排暴雨防御各项准备工作。
(4)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加强值班。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值班安排。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暴雨工作安排,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办密切监视暴雨雨情,做好相关精神和要求的上传下达,及时向街道党政领导和街道指挥中心值班领导报告灾险情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2)建设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老旧危房、排水管网设施、道路、桥梁、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3)安监部门要组织各社区对燃气、用电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完善工作措施,做好灾害预防工作。
6.2 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二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二级预警。
(2)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一名街道领导在岗带班。
(2)街道指挥中心:总指挥和第一副总指挥长了解暴雨发展态势,掌握相关防御工作情况,做好指挥准备;值班副总指挥在街道指挥中心值守指挥,召开会商部署会,研究防范措施,安排防御工作;其他副总指挥了解暴雨发展态势,掌握相关防御工作情况,加强本系统、行业防御工作指挥调度。
(3)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跟踪暴雨态势和险情、灾情,实时收集汇总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全街防汛工作动态。
(4)各成员单位:各社区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加强值班,协调落实防御暴雨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值班安排。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指挥中心的调度部署,做好防暴雨工作安排,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四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防汛办密切跟踪暴雨态势和险情、灾情,实时收集汇总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全街防汛工作动态;督促社区、相关部门落实防御暴雨措施。
(2)民服办要加强校舍及附属设施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防范暴雨准备。
(3)建设口要督促建筑企业、物业等单位加强建设工地、居民小区排水设施巡查检查,组织做好燃气设施、供水管网设施、排污管网设施、道路、桥梁、地下通道、雨水管道等市政设施抢险工作,防范强降雨引发的积涝、地灾,做好人员适时转移准备;
(4)根据气象台暴雨预警和易涝点风险提示,街道及各成员单位要启动抢险队伍预置方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6.3 二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一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一级预警。
(2)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到街道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加强工作部署和防御调度。
(2)街道指挥中心:值班副总指挥到街道指挥中心协助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3)街道指挥中心工作组:视情成立街道防台办,按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其他工作组根据牵头部门安排,适时开展工作,共同做好防御暴雨相关工作。
(4)各成员单位:各级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社区主官在岗带班值守,其他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安排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各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党政领导和街道指挥中心部署,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三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和第一副总指挥带班制度,值班员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各级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2)各重要部位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值守,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街道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
(3)各社区根据降雨发展趋势,及时组织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并将转移情况及时上报。
(4)各社区要加强对所管辖的排水通道、下穿通道、隧道、低洼路面巡查,落实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清障,确保排水畅通,一旦发现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街道防汛办。
(5)街道防汛办要指导各社区加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检查;各社区要落实专人监测与值守,发现险情,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转移安置群众,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6)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街道指挥中心的部署,做好暴雨防御工作。
6.4 一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一级预警,市防指会商认为暴雨可能造成严重灾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一名党政主要领导或第一副总指挥进驻街道指挥中心值守指挥;其他副总指挥和各下点组长到挂钩联系社区督促指导各社区防御暴雨相关工作
(2)街道指挥中心:第一副总指挥到街道指挥中心协助主要领导开展工作。
(3)街道指挥中心工作组:街道防台办进驻街道指挥中心,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其余各工作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4)各成员单位:各级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灾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各社区主官在岗值守指挥;各成员单位全面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指挥中心工作部署,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二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指挥中心适时召开防御暴雨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市、区防御暴雨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对防御暴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向区指挥部汇报。
(2)根据降雨发展趋势,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并将转移情况滚动上报街道防指。全街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到下点社区,协助社区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全街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6.5 防御暴雨应急响应结束
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预警解除的报告。
(1)收到上级结束应急响应通知后,街道防汛办及时结束暴雨应急响应,并做好灾情统计,滚动上报区防指和街道指挥中心。
(2)各社区应继续加强地灾点、在建工程、边坡、挡墙、危旧房屋、道路等巡查监测,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3)根据受灾情况,各相关部门对口上报灾情,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支持。
(4)各社区和各相关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上报街道防汛办,街道防汛办汇总后上报区防指。必要时,街道指挥中心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街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5)灾后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指挥协调工作转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把工作重点转入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做好灾民安置、救助,尽快修复灾区水、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6)灾情稳定后,街道减灾办配合区减灾委对辖区灾害损失进行全面评估,相关部门做好灾后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
(7)党建办配合区融媒体中心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抢险救灾宣传工作。
7 台风灾害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我国附近洋面有热带气旋或台风生成,市防指、区防指经会商后暂不启动防御台风应急响应期间,街道防汛办及各社区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随时准备做好进一步防范应对工作。
台风应急响应期间,防御暴雨的措施同步参照本预案第6条暴雨灾害应急响应措施执行,防御暴雨应急响应等级更高时,同时启动防御暴雨应急响应。根据台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防御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和管制措施。
防御台风应急响应全市各区统一启动、调整和结束。
7.1 四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四级预警,经会商研判热带气旋将影响厦门市,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一名街道领导在岗带班。
(2)街道指挥中心:总指挥、第一副总指挥了解台风发展态势,掌握有关防御工作情况。
(3)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视情况组织召开会商部署会,安排台风防御各项准备工作。
(4)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加强值班。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指挥中心的调度部署,做好防台风工作安排,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做好相关精神和要求的上传下达,及时向街道党政领导和街道指挥中心值班领导报告灾险情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2)各社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值守,开展防台安全检查,并做好防台各项措施。
(3)建设口要加强对辖区道路、下穿通道、危房、在建工地、涉海工程等进行排查,组织社区对古树名木进行加固和修剪,清理下水道、雨水箅;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地下车库进行检查,做好防台风准备。
(5)城管中队对户外广告牌、高空设施等进行巡查检查,并及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
(6)安监部门要组织各社区对燃气、用电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完善工作措施,做好灾害预防工作。
(7)综治办向相关船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督促其做好防台风安全工作。
(8)防汛办组织相关社区和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9)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做好防台风工作措施。
7.2 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三级预警,经会商研判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厦门市,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一名街道领导在岗带班。
(2)街道指挥中心:总指挥和第一副总指挥了解台风发展态势,掌握相关防御工作情况,做好指挥准备;第一副总指挥在街道指挥中心值守指挥,召开会商部署会,安排防御工作;其他副总指挥了解台风发展态势,掌握相关防御工作情况,加强本系统、行业防御工作指挥调度。
(3)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态势,督促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防御工作要求。
(4)各成员单位:各社区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加强值班。各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指挥中心的调度部署,做好防台风工作安排,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四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指挥中心视情召开防台风部署会,全面部署防台风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强防台风准备工作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在建工程、排水通道、洪涝隐患点、危旧房、地质灾害点、集中安置场所、高空建筑设施、悬挂广告牌、简易搭盖、临时工棚、电力设施、地下车库、校舍、危化品仓库等。
(3)各社区、各成员单位的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密切关注风情、雨情,排查风险隐患点,启动抢险队伍预置方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7.3 二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二级预警,经会商研判强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厦门市,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一名党政主要领导或第一副总指挥到街道指挥中心带班值守,加强工作部署和防御调度;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街道相关领导到挂钩联系社区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
(2)街道指挥中心:值班副总指挥到街道指挥中心协助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3)街道指挥中心工作组:成立街道防台办,按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其他工作组根据牵头部门安排,适时开展工作,共同做好防御台风工作。
(4)各成员单位:各级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社区主官在岗带班值守,其他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指挥中心工作部署,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三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指挥中心适时召开防台风部署会,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和上级领导指示精神,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重点、方案和措施,部署防台风各项工作,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2)各重要部位、各社区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街道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提前将各类抢险队伍预置到关键部位、危险区域,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
(3)街道指挥中心研究部署在建工地、低洼地、危旧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及时下达人员转移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转移情况实时上报街道指挥中心。
(4)各社区、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出现险、灾情时,街道指挥中心组织协调应急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街道防汛办及时掌握汇总灾情,上报区防汛办。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行动,及时如实上报灾情。
(5)台风影响期间恰逢节假日时,街道防台风相关部门、单位的相关人员坚守岗位,做好防台风各项工作。情况严重时,根据上级的通知要求,通知各成员单位取消休假,坚守岗位,全力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7.4 一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一级预警,经会商研判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厦门市,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在街道指挥中心值守指挥,加强工作部署和防御调度;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街道相关领导到挂钩联系社区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
(2)街道指挥中心:第一副总指挥到街道指挥中心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开展工作。
(3)街道防指工作组:街道防台办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其余各工作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4)各成员单位:各级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灾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各社区主官在岗值守指挥;各成员单位全面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单位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指挥中心工作部署,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二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指挥中心适时召开防台风部署会,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和上级领导指示精神,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重点、方案和措施,部署防台风各项工作,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2)街道所有工作人员到下点社区,协助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全街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提前将各类抢险队伍预置到关键部位、危险区域,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
(3)根据市指挥部发布的《厦门市防台风防汛动员令》和区指挥部的各项指令,街道指挥中心及时转发紧急通告,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实时上报落实情况。
7.5 应急响应结束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预警解除报告,或者预报台风未来不会影响厦门市。
(1)收到上级结束防御台风应急响应通知后,街道指挥中心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防指。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后续降雨预报和上级通知,必要时,启动相应的防御暴雨应急响应。
(2)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序组织复工(业)、复产、复课、复市等。
(3)各社区应继续加强地灾点、在建工程、边坡、挡墙、危旧房屋、道路等巡查监测,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4)根据受灾情况,各相关部门对口上报灾情,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支持。
(5)各社区和各相关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街道防汛办,街道防汛办汇总后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防指。必要时,街道指挥中心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街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6)灾后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指挥协调工作转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把工作重点转入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做好灾民安置、救助,尽快修复灾区水、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7)灾情稳定后,街道减灾办配合区减灾委组织对辖区灾害损失进行全面评估,相关部门做好灾后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
(8)党建办配合区融媒体中心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抢险救灾宣传工作。
8 重点部位灾情处置
遇有灾情时,街道防汛办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各类抢险队伍施救,遇有较大灾情且街道本级无法组织施救时,报请区指挥部派专业抢险队伍施救。
8.1当出现低洼地内涝时:该部位防汛责任人迅速通过各种方式通知该区域群众及时转移,抢险救援组负责和所在社区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排水。
8.2当地下设施进水时:值守人员及时通知地下车库的车主将车辆驶离车库,地下商家所有人员撤离商场,抢险救援组协调相关单位做好转移人员并及时做好排水工作。
8.3当下穿隧道进水时:隧道出现30厘米以上积水影响交通通行时,值守人员将灾情第一时间上报街道指挥中心迅速协调、报告市政道路等相关部门,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封闭隧道等措施,抢险救援组组织人员协助并做好排水工作。
8.4当辖区道路被淹时:由交警部门封闭该路段,若属市区管道路,报区指挥部及时排水;若属街道自管道路,由街道防汛办和所在社区组织及时排水。
8.5当山体滑坡时:街道组织社区迅速了解判明是否有人员被掩埋,组织该区域人员转移,在周边设置警示标志。
8.6当危房坍塌时:街道抢险救援组和社区迅速了解判明是否有人员被掩埋,妥善安置相关人员。
8.7当电力和通信中断时:街道及时上报区指挥部进行处置。相关社区做好辖区居民宣传工作。
8.8当树木和广告牌翻倒时:若属市区管,报区指挥部及时处置,并拉设警戒区域;若属街道自管,抢险救援组协调相关单位和所在社区组织及时排除、清理。
9 信息报送、处理与发布
9.1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网格通、应急广播等各类渠道,及时、准确、全面通报汛情、灾情和防灾抗灾动态。
9.2 针对可能出现景区(点)关闭、航线停航、地铁、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客运等公共交通减班或停运、下穿通道或隧道关闭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提前预判,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和宣传引导。
9.3 应急响应期间,党建办配合上级部门加强灾害信息和防灾抗灾动态宣传报道。
9.4 应急响应期间,一旦出现突发灾险情,尤其是因灾人员死亡情况(注:人员死亡是指以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相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最迟不超过20分钟用简便快捷的方式,将灾险情报街道指挥中心,1小时内书面报告。
9.5 应急响应期间,汛情、灾情、险情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由街道指挥中心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重大灾情、因灾人员伤亡等敏感信息经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并报区防指核定后统一发布。
9.6 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按照信息报送模板报送相关信息。四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6时前报送;三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9时、16时前报送;二级应急响应期间,每2个小时报送1次;一级应急响应期间,每1个小时报送1次;遇突发灾情、险情和上级防指工作要求,随时更新报送。若无情况,须落实零报告制度。
10 抢险救灾
当发生险情、灾情,事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中心统一指挥,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及时上报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根据需要提请上级部门提供帮助。参与抢险人员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自身安全。事发地社区负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基本生活;加强人员管理,防止转移群众擅自返回。
11 保障措施
11.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当通信干线中断或出现网络盲区,各社区利用其配备的卫星电话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街道指挥中心及相关部门的联系。
(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网络和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信息服务平台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人员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3)综合办做好街道指挥中心指挥系统的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网络畅通。
11.2 应急队伍保障
湖里华荣消防救援站主要根据街道指挥中心的要求,组织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街道办事处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受困人员;协助低洼地带、积水区域抽排水工作。
11.3 治安保障
湖里派出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4 物资保障
街道指挥中心以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按照物资储备定额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加强储备物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及时补充更新各类物资。
11.5 资金保障
经服办负责安排防汛经费,用于遭受暴雨、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救灾。
11.6后勤保障
启动等级应急响应后,综合办负责街道指挥中心伙食保障和车辆保障,做好视频调试和保障工作。
12 附则
12.1 宣传、培训与演练
12.1.1 宣传
党建办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区融媒体中心加大抢险救灾宣传力度,指导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群众增强防汛防台风意识、提升应急技能。
12.1.2 培训
(1)街道指挥中心负责社区相关防汛责任人的培训。
(2)应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做到分类精准、考核严格、确保质量。
(3)培训工作可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12.1.3 演练
(1)街道指挥中心、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2)各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应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每年组织有针对性的抢险救灾应急演练。
12.1.4 复盘评估
根据上级防指要求,受暴雨、台风严重影响过后,对暴雨、台风防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进行复盘评估,对重特大灾害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防汛防台风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不断提升城区的暴雨、台风防御能力。必要时,街道指挥中心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辖区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12.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指挥中心组织编制,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印发实施,并报区防指备案。根据实际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12.3 奖励与责任追究
街道效能办对各社区、各部门、各重要部位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汛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
12.4 名词术语定义
根据《热带气旋等级》(GB/T19201—2006):
热带低压: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0.8m/s~17.1m/s(风力6~7级)。
热带风暴: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7.2m/s~24.4m/s(风力8~9级)。
强热带风暴: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24.5m/s~32.6m/s(风力10~11级)。
台风: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32.7m/s~41.4m/s(风力12~13级)。
强台风: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41.5m/s~50.9m/s(风力14~15级)。
超强台风: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或大于51.0m/s(风力16级或以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除有特殊说明外,“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2.5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办负责解释。
12.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湖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2.防御信息报送模板
3.险情灾情速报模板
4.湖里街道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时间节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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