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04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厦湖街政函〔2025〕20号
- 发布机构:湖里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9
厦湖街政函〔2025〕20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5128号建议的答复函
林伟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湖里社凤湖街17号店面改建公厕的建议》(第202512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湖里社约14.8公顷,户籍人口3455人,常住人口13880人,村庄范围内无公厕。考虑公厕对周围环境影响以及公厕的服务范围及辐射半径,拟在湖里社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实施之际合并解决居民公厕难题。林伟榕代表提出建议后,湖里街道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与湖里社林伟榕代表等多次踏勘湖里社公共建筑空间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情况。湖里社目前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警卫室、凤湖小站(便民服务站、小区医生、小图书室等),本着完善公共配套、补强设施短板的原则,湖里社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拟利用现状建筑改造1处公厕。经多次踏勘以及与拟定建筑周边居民商议,根据选民和游客的实际需求,结合湖里社现代化综合治理三提升,拟在社区居委会附楼设置公厕,面积约120平方米,以解决周边群众和旅厦游客“不便”之需,提升城中村公众文明素养。公厕改造拟开工及竣工时间,结合湖里社现代化综合治理三提升项目立项通过后,将以最快速度投入建设并运营使用。
区政府分管领导:朱校园
承办单位领导:黄吉龙
承办单位联系人:孙碰定 联系电话:2630660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湖里街道综合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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