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1-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街政〔2025〕1号
    • 发布机构:湖里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9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15: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湖里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推动权力运行、政务服务公开化和规范化,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

      (一)主动公开

      湖里街道办事处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提升;二是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关切,切实提升公开质效;三是及时更新机构设置、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方便群众实时获取并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湖里街道办事处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部门主办、法律顾问把关、分管领导审核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工作。

      2024年度,湖里街道办事处收到和处理公民当面或以信函、网络申请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共13件,均已按规定办结并予以答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湖里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信息制作、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把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稿件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有关规定,遵循“未经审核不得公开”的工作原则,做到“一事一审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

      湖里街道办事处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一是依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提供电脑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政府信息;二是借助街道宣传栏及各社区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政务信息、重大项目和便民服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相关工作动态,2024年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湖里街道”发布推文630篇,其中原创230篇,单篇阅读量最高为15838人次。

      (五)监督保障

      湖里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各部门职能和联系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592-6021455,保证工作时间正常接听并解答政务公开相关资讯。

      湖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街道各办具体业务经办人对依申请公开业务熟悉度不足,未形成系统清晰的工作思路,答复时间仍需进一步提速。

      (二)改进措施。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在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跟进办事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湖里街道办事处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街道综合办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西路551号,邮编:361009,电话:0592-6021455)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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