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5-02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湖金街政〔2025〕18号
- 发布机构:金山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5
金山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金山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5年3月修订)的通知
街道各办、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金山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2025年3月修订)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3月印发的《湖里区金山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湖金街政〔2024〕11号)同时废止。
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5日
金山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2025年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暴雨和台风(含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是频繁发生并对我街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为规范我街防汛防台风工作流程,提高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能力,促进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灾,最大程度减轻暴雨、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街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湖里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里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
1.3 汛期规定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厦门市暴雨、台风规律,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定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应对。
1.4.2 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 厦门暴雨、台风灾害特点
季节性强。厦门年平均降雨量约1300毫米,全年降雨量分布为:春雨季(3~4月)17%,雨季(5~6月)29%,台风季(7~9月)35%,秋冬季(10~次年2月)19%。影响厦门的台风出现在5~11月,频率为5月2%,6月7%,7月20%,8月37%,9月22%,10月10%,11月2%。
发生频率高。1956至2024年,厦门共遭受250个台风正面袭击或影响,平均每年3~4个;其中6个台风正面登陆厦门,平均10年1个。“非台风”暴雨平均每年3~4场,历时短,强度大。
危害大。暴雨、台风均可能给厦门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台风,带来强风、暴雨及风暴潮,可能导致城区积涝、地质灾害、危房倒塌、航线停航、跨海通道封闭、景区景点关闭、BRT和地铁停运、树木倒伏、停工、停产、停课、休市等,影响生产、生活秩序,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社区设立相应防汛抗旱工作机构并明确人员,负责本区域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或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工作机构,根据部门、单位职责与实际,制定相应急预案,负责本系统、本单位防汛防台风工作。
3.1 金山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金山街道办事处设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街道防指),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街防汛防台风工作,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防汛办),设在街道综合治理办(安监),负责街道防指日常工作。
3.1.1 街道防指组织机构
(1)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主持全街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召开街道防指年度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等,研究部署暴雨、台风防御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2)第一副指挥长:由街道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担任。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协调全街防汛防台风工作。
(3)副指挥长:街道所有参加日常值班的带班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第一副指挥长协调落实防汛防台风工作。
(4)街道防指成员: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有街道各部门、金山派出所、五通派出所、金山交警中队、金山城管执法中队、禾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山中队、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边水库管理所以及各社区居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街道防指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重要开发片区指挥部为成员单位。
3.1.2 街道防指职责
按照湖里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区防指)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要求,对全街防汛防台风工作进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制定本级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制定、实施街级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督促防汛防台风责任落实,指导监督防汛防台风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暴雨、台风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3.1.3 街道防汛办职责
街道防汛办主任由综合治理办(安监)负责人兼任,工作人员由街道防汛办人员组成。
街道防汛办负责落实日常防汛值班值勤,掌握水情、雨情、风情、潮情、工情、险情、灾情,并适时对外发布。提出防汛防台风工作意见,为街道防指提供决策依据,下达街道防指的调度命令,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负责街级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管理,负责抢险期间全街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设备、器材的统一调度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台风的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值班值勤,保障街道防指各类防汛防台风应用系统、通讯、供电等正常运行,确保街道防指正常运转。
3.1.4 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综合办:应急期间,对接配合通讯部门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及车辆和后勤保障工作。
正确把握全街道防汛防台风宣传的舆论导向,加强对防汛防台风的重要舆情监控;及时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新闻宣传工作和根据需要做好有关防灾抗灾救灾宣传报道资料的收集。
经济服务办:安排本级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街道防汛办向上级争取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指导商贸和外资企业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所需日用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协调、指导做好油品保障工作,确保防汛防台风油品的供应。应急期间,对接配合市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保障工作。
民生服务办:负责组织、指导全街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文化馆、图书馆及经营性游泳场所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确保游客人身安全。组织、监督景区关闭和游客疏导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街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汛防台风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在校学生进行防汛防台风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
协助区卫健部门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灾后灾民医疗救助及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综合治理办(城管):负责市政、园林、环卫等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排水、排涝、行道树木的剪枝、支护加固等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开展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做好灾后植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督促物业服务单位积极参与配合所在社区居委会防洪防台风工作的统筹部署。
负责牵头协调因暴雨、台风等灾害引起的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综合治理办(综治):做好治安管控、社会维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街自然灾害避灾点的建设和管理;组织灾情审核、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指导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和过渡性生活救助工作;防台风期间,指导、协助五通派出所做好乡镇船舶进港避风及人员安全上岸工作。
综合治理办(安监):组织、指导、监督全街自然灾害避灾点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组织暴雨、台风的灾情审核、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指导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和过渡性生活救助工作;协调调度全街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牵头协调全街防汛抢险救灾装备物资及生活类救灾物资的调配工作;指导、监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防止因暴雨、台风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治理办(重点):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制定全街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灾情报街道防指。组织、指导全街在建房屋工程的防汛防台风工作;防台风期间,负责组织全街在建房屋工程工地停工并监督实施。指导各社区开展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工作。督促、监督各社区组织转移危房住户。
武装部:根据街道防指的要求,协调辖区驻军和民兵应急分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受困人员。
金山派出所、五通派出所:负责维护应急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汛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汛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街道转移危险地带的受困人员;加强舆情监控,对涉及防汛防台风的重要舆情及时报区防指,对不实信息的发布者依法查处。防台风期间,五通派出所做好通知乡镇船舶进港及人员安全上岸工作。协助做好“三停一休”落实。
金山交警中队:负责应急救援期间交通指挥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汛情需要,及时采取分流绕行、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防汛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防台风期间,协助做好“三停一休”落实。
禾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山中队:负责做好汛期户外广告牌的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组织、监督户外广告牌业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
金山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做好户外广告牌的巡查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督促户外广告牌设置人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防台期间,协助各社区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和“三停一休”落实。
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湖边水库管理所: 做好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科学调度水库, 确保防洪及供水安全。
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辖区防汛防台风相关工作;迅速落实街道防指的调度命令,完成街道防指下达的各项任务;制定社区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措施,并负责抓好落实;负责本社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处理应急事件,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受灾情况;临海社区协助做好乡镇船舶进港和人员上岸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第一和第二防汛责任人(A、B角),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角)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3.2 街道防指应急指挥工作组
为做好高级别应急响应时的暴雨、台风防御工作,保障我街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组下设“一办六组”,分别是:防台办公室、转移稳控组、抢险救援组、文旅医疗组、督导检查组、宣传组织组、后勤保障组。各工作组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暴雨、台风防范应对工作。二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各工作组牵头部门要建立本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定岗到人。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街道防汛办通知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到位,协同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3.2.1 防台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防汛领导担任,副主任由防汛办公室主任担任,组成人员:街道防汛办、综合办、党建办、经济服务办、民生服务办、综合治理办(城管、综治、安监、重点)临时抽调一名或多名业务骨干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提出防台防汛工作意见,为街道防指提供决策依据;负责下达区防指和街道防台应急指挥组的调度命令,及时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台风的日常工作;负责防台防汛期间数据信息收集、整理、报送;负责防台防汛期间各级会议精神的整理传达;负责灾情统计、核查、评估工作;负责综合协调防汛防台期间的各项工作。
3.2.2 转移稳控组
组长由街道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综合治理办(综治、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综合治理办(综治、重点)、民生服务办、金山派出所、五通派出所、金山城管中队、金山司法所、金山交警中队、各社区。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全街学校、酒店等避灾场所及相关转运车辆,督促做好避灾场所设施、基本生活物资、管理人员等准备工作。采取“梯次转移、逐户落实、点人核数”的“人盯人”方式,及时转移暴雨可能导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点、建筑工地、危房等危险区域群众,做好乡镇船舶回港及人员安全上岸工作。做好集中避灾场所人员和自行安置人员管控,实时掌握转移人员去向,严防发生人员擅自返回危险区域等现象,确保居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维护应急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三停一休”后人员车辆管控,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3.2.3 抢险救援组
(1)抢险救援一组
组长由分管城管执法中队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综合执法队队长、金山中队队长、环卫所长担任。成员单位:综合执法队、金山城管中队、金山派出所、五通派出所、金山交警中队、金山消防站、各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城建业务口的防汛防台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调配环卫应急处突队伍、森林防火应急队伍、金山城管中队等本级应急力量;负责组织调配建发城优、城容、金山消防站等应急力量及上级分配的支援力量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所属救援力量落实救援指令,形成救援合力;负责对遇险受困人员开展营救、转移、疏散,抢救重要物资;负责指导各救援力量做好自身防护保障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负责开展灾情监测、抢险救援、技术指导、分析研判、情况会商等工作,为抢险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负责组织区属范围内市政道路、行道树木、垃圾清运等工作;及时做好排水防涝、应急抢修,确保道路障碍及时清理,保障通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负责及时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2)抢险救援二组
组长由综合治理办(重点)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综合治理办(重点、综治)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在建工程防汛防台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调配五二片区指挥部、体育公园片区指挥部、五商片区指挥部、高金林片区指挥部、湖边东片区指挥部、后坑城市更新指挥部等本级应急力量;负责组织调配上级下沉建设业务口的应急力量;负责指导所属救援力量落实救援指令,形成救援合力;负责指导各救援力量做好自身防护保障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负责街道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抢修整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小区、城中村、商场、楼宇等应急力量参与防汛防台风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各社区开展房屋(危房)安全应急抢险工作。
3.2.4 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经济服务办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经济服务办、综合办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综合办、经济服务办、司法所、防汛办。
工作职责:负责街道防台防汛指挥部现场会务相关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所需交通运输工具;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抗灾救灾期间应急车辆派遣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街道防汛防台风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后勤保障;负责防汛防台风期间的资金保障,且帮助指导各组和社区规范使用;负责上级和本级抗灾物资的调拨工作;负责防台风期间的药品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工作和赔偿,征用物资补偿等工作。
3.2.5 宣传组织组
组长由街道负责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综合办、党建办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综合办、党建办、民生服务办、防汛办、各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全街防汛防台风期间的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重要舆情监控;负责组织整个防汛防台风期间“一办六组”的人员调配工作;主动对接协调防汛办,了解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各种平台进行预警宣传;负责协调掌握各社区在防汛防台风期间的民社情;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媒体平台做好防汛防台风新闻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做好防灾抗灾救灾过程中的先进典型事迹收集上报等工作。
3.2.6 文旅医疗组
组长由民生服务办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民生服务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单位:民生服务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金山派出所、五通派出所。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街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辖区线下酒店、A级旅游景区(点)、文化馆、图书馆及经营性游泳场所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确保游客人身安全;负责组织、监督景区关闭和游客疏导工作;负责协助文旅局和拆迁指挥部做好台风期间文物设施安全工作;负责做好码头、沙滩、酒店、学校、托育、培训机构、养老场所、弱势群体防台风期间的宣传预防工作;负责组织伤亡人员现场紧急医疗救治、转送救治和处置;负责组织开展灾区事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并做好灾后消杀工作;负责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做好伤亡信息统计。
3.3 社区防汛抗旱工作机构
社区组建防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社区防汛小组),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3.4 其他防汛抗旱工作机构
各成员单位和有防汛防台风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设立防汛抗旱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风工作。
每年汛前,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作机构要及时调整、充实、明确其成员。
4 预防预警机制
4.1 预防预警信息
4.1.1 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1)根据市气象部门台风暴雨的监测预报预警,街道防汛办及时将信息发布在街道防汛工作群中,重要情况及时报送街道防指。
(2)街道综合治理办(重点、城管)加强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将信息及时报送街道防指。定期检查危房、在建工地、地下商场、地下车库、下穿通道、市政管网、低洼地带等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情况,设立警示标识,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送街道防指。
(3)各成员单位提早做好预警,工程管理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关注所属领域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街道防指。
4.1.2 积涝灾情信息
(1)积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等。
(2)灾情发生后,事发地社区或相关部门应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受灾情况,街道防指动态收集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情况严重时向区防指报告;街道综合治理办(安监)应及时督促、指导抢险救灾。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最迟不超过20分钟用简便快捷的方式,将灾险情报街道防指,1小时内书面报告。
(3)各级各部门应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暴雨、台风灾害情况。
4.2 预防预警行动
4.2.1 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动员,增强全社会防御暴雨、台风等灾害和自我防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体系,逐级落实责任人,完善内涝、地灾等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群测群防体系及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
(3)工程准备。对水库、泵站、排洪管网等各类防洪排涝工程设施及时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涉水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责任和应急预案;对易涝点、地灾点加大工程措施整治。
(4)预案准备。各社区、各部门应加强预案管理,结合实际开展评估、修订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易涝点整治方案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应急抢险方案等,构建上下衔接、横向协同、高效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
(5)物资队伍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有防汛防台风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储备必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各社区各部门应收集掌握辖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救援力量情况,全面加强抢险救灾工作统筹。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公众通信网、卫星电话,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潮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7)培训演练准备。各社区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防汛责任人、专业干部和基层一线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街道各社区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多层次、分类别演练,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开展转移避险、工程调度、抢险救灾等内容的应急演练。
(8)汛前检查。街道防指牵头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防汛责任落实、方案预案修订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队伍物资准备、宣传培训演练等防汛备汛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4.3 预防预警支撑
4.3.1 防汛指挥图
街道防指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及时修订街道防汛指挥图,重点更新隐患点、避灾点、应急队伍物资数量、分布等数据,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参考。
4.3.2 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基础数据
各社区每年汛前应组织对辖区可能受暴雨、台风等灾害威胁的人群进行排查,对需转移对象进行建档立卡,建立需转移对象清单和转移避险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全省防汛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系统,为转移避险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5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 按暴雨、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共四个级别。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
5.2 防汛办(街道防指)根据气象部门预警预报和区防汛办(区防指)通知,适时启动、调整或结束应急响应。原则上应急响应逐级启动,可视情越级启动。
6 暴雨灾害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或暴雨四级预警,暂不启动防御暴雨应急响应期间,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暴雨发展趋势,及时发布工作提醒,随时准备做好进一步防范应对。街道防汛办密切关注暴雨发展趋势,及时传达暴雨防御工作要求。综治办和重点办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防暴雨相关信息,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物业小区、夜景照明等重点部位巡查排查力度。并密切关注降水影响,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防涝工作,加强对下穿通道、隧道、低洼地带、雨水管网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情况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1 四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暴雨四级预警,区防汛办通知启动应急响应。
(2)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三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三级预警。
(3)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1名街道领导在岗带班。
(2)街道防指:分管领导和带班领导了解暴雨发展态势,掌握有关防御工作情况,视情组织召开部署会,安排暴雨防御各项准备工作。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3)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安排1名两委在岗带班。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值班安排。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暴雨工作安排,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视情召集相关单位召开部署会,分析暴雨发展趋势,研究防御对策,作出工作安排;传达上级工作部署,督促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区防指报告灾险情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2)各社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相关人员下沉网格,做好重点场所、易涝点位排查检查。
(3)综合治理办(重点)加强老旧危房和建筑工地巡查,排查安全隐患。指导、督促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及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4)综合治理办(城管)加强防涝安全措施,做好内涝灾害预防工作;组织对排水管网、道路、桥梁、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进行巡查,整治安全隐患。
(5)金山交警中队及时了解暴雨发展趋势,做好交通易涝点预判和应急处置准备。
(6)其他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暴雨防御工作。
6.2 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二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二级预警。
(2)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1名领导在岗带班。
(2)街道防指:指挥长和分管领导了解暴雨发展态势,掌握有关防御工作情况,做好指挥准备;分管领导在街道防指值守指挥,召开会商部署会,研究防范措施,安排防御工作;街道其他领导了解暴雨发展态势,掌握有关防御工作情况,加强本系统、行业防御工作指挥调度。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跟踪暴雨态势和险情、灾情,实时收集汇总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全街防汛工作动态。
(3)各成员单位:各社区1名两委在岗值班,街道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防指的调度部署,做好防暴雨工作安排,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四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防指视情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会商部署会,分析暴雨发展趋势,研究防御对策,作出工作部署。
(2)街道民生服务办加强校舍及附属设施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防范暴雨准备。
(3)综合治理办(重点、城管)督促建筑企业、物业等单位加强建设工地、居民小区排水设施巡查检查,防范强降雨引发的积涝、地灾,做好人员适时转移准备。及时掌握易涝点及人行地下通道积水程度,当发现下穿通道、隧道积水深度达 30 厘米,及时告知管理单位采取关闭措施;协助做好排污管网设施、道路、桥梁、地下通道、雨水管道等市政设施抢险工作;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时了解累计降雨量较大或短时间降雨量较大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情况,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准备。
(4)金山交警中队加强道路交通巡查,掌握各主要道路积水情况,及时做好道路交通管制。
(5)根据气象台暴雨预警和易涝点风险提示,有关社区和成员单位启动抢险队伍预置方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6.3 二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一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一级预警。
(2)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防汛分管领导在街道防指带班值守,加强工作部署和防御调度。
(2)街道防指:成立街道防台办,按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其他工作组根据牵头单位安排,适时开展工作,共同做好暴雨防御工作。
(3)各成员单位:各级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社区防汛分管领导在社区带班值守,其他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安排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防指工作部署,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三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防指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会商部署会,提出防御暴雨工作要求,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暴雨工作措施。
(2)全街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必要时,街道防汛应急抢险队伍预置到关键部位、危险区域,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援的准备。
(3)根据降雨发展趋势,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并将转移情况及时上报。
(5)综合治理办(城管)及时对接区住建局加强对所管辖的排水管网、排涝泵站、下穿通道、隧道、低洼路面巡查与监测,落实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清障,确保排水畅通,一旦发现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街道防指。
(6)金山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备勤,必要时加强路面巡逻,及时实施交通管制,做好车辆、人员的疏导工作。
(7)街道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街道防指的部署,做好暴雨防御工作。
6.4 一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一级预警,市防指会商认为暴雨可能造成严重灾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1名党政主要领导坐镇防指值守指挥;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街道相关领导到挂钩联系社区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暴雨防御工作。
(2)街道防指:街道分管领导在街道防指协助党政领导开展工作。街道防台办进驻街道防指,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其余各工作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3)各成员单位:各级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灾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各社区主官在各自社区值守指挥;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全面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安排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工作部署,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二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防指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会商部署会,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批示要求,研究部署防御措施,提出全面防御暴雨工作要求。情况严重时,提请党工委、办事处听取汇报并做出决策和部署。
(2)根据降雨发展趋势,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并将转移情况滚动上报街道防指。全街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出现重大险、灾情时,街道防指申请区防指组织专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必要时报请区防指协调相关单位、驻厦部队等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4)暴雨影响期间恰逢节假日时,全街防暴雨相关单位的相关人员坚守岗位,做好防暴雨各项工作。情况严重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联合发文通知全街相关单位取消休假,投入防抗暴雨及救灾工作中。
6.5 防御暴雨应急响应结束
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预警解除的报告。
(1)收到上级结束应急响应通知后,街道防汛办及时结束暴雨应急响应,并做好灾情统计,滚动上报街道防指。
(2)各社区和综合治理办(重点、城管)等部门应继续加强地灾点、在建工程、边坡、挡墙、危旧房屋、道路等巡查监测,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3)根据受灾情况,各有关部门对口上报灾情,争取有关支持。
(4)各社区和各有关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上报街道防指;必要时,街道防指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街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5)灾后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指挥协调工作转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把工作重点转入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做好灾民安置、救助,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和防疫消杀工作,尽快修复灾区水、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6)灾情稳定后,由街道协助区减灾委组织对灾害损失进行全面评估,相关部门做好灾后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
(7)综合办组织街道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抢险救灾宣传工作。
7 台风灾害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我国附近洋面有热带气旋或台风生成,市防指经会商后暂不启动防御台风应急响应期间,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随时准备做好进一步防范应对工作。
台风应急响应期间,防御暴雨的措施同步参照本预案第6条暴雨灾害应急响应措施执行,防御暴雨应急响应等级更高时,同时启动防御暴雨应急响应。根据台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防御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和管制措施。
防御台风应急响应全市各区统一启动、调整和结束。
7.1 四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四级预警,经会商研判热带气旋将影响厦门市,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一名街道领导在岗带班。
(2)街道防指:指挥长、第一副指挥长了解台风发展态势,掌握有关防御工作情况。防汛办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视情组织召开会商部署会,安排台风防御各项准备工作。
(3)各成员单位:各社区1名领导在岗带班,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值班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防指的调度部署,做好防台风工作安排,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做好相关精神和要求的上传下达,组织社区、各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灾险情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必要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部署会,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影响,作出防台工作安排。
(2)各社区迅速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开展防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各项防御台风工作措施。
(3)综合治理办(重点、城管)加强对在建工地、涉海工程、老旧危房、地质灾害隐患、小区道路、下穿通道等检查,督促做好树木修剪加固、排水管网清理排查,督促做好防御措施,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地下车库进行检查,做好防台风准备。
(4)综合治理办(安监)开展避灾点检查,组织各社区预备临时避难场所,及时将临时避难场所开放的信息告知公众。
(5)金山城管中队对户外广告牌、高空设施等进行巡查检查,并及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
(6)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要求,做好防台风工作措施。
7.2 三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局发布台风三级预警,经会商研判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录厦门市,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本级:防汛分管领导在岗带班。
(2)街道防指:指挥长了解台风发展态势,掌握有关防御工作情况,做好指挥准备;防汛分管领导在街道防指值守指挥,召开会商部署会,安排防御工作;其他副指挥长了解台风发展态势,掌握有关防御工作情况,加强本系统、行业防御工作指挥调度。
街道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态势,督促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防御工作要求。
(3)各成员单位:各社区防汛分管领导在岗带班,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值班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防指的调度部署,做好防台风工作安排,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四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防指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商部署会,分析台风可能造成的影响,研究部署防御台风工作,提出防台风工作要求。
(2)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或相关规定,民生服务办协助区文旅局负责通知辖区旅游景点关闭并上报街道防指;综治办和五通派出所通知乡镇船舶回港避风,组织船上人员撤离上岸,并滚动上报进港避风船只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3)各社区按照预案和街道防指部署,落实各项防御台风工作措施,做好防台隐患排查整治、抢险力量预置和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
(4)综合办指导融媒体报道台风信息及防抗工作,宣传播报防灾避险知识等内容。
(5)民生服务办组织对校舍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校舍安全隐患。
(6)综合治理办(重点、城管)组织在建工地开展防台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部位广告牌等高空悬挂物巡查检查,提醒、告知业主检查阳台栏杆、转移花架花盆等易坠物。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老旧危房巡查,适时组织危房住户转移安置。
(7)综合治理办(安监)组织燃气企业做好灾害防范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及时抢修受损设施。通知各临时避难场所开放并及时告知公众;指导督促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组织协调基本生活救助;督促危化品企业加强对危险部位监控,发现险情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按规定上报。
(8)金山城管中队及时部署户外广告设施防台工作,组织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
(9)金山交警中队做好灾害天气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和组织工作。
(10)重点办通过群测群防体系指导、督促社区和相关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工作。
(11)街道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风情、雨情,排查风险隐患点,启动救援力量预置方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7.3 二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二级预警,经会商研判强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录厦门市,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指挥长或第一副指挥长到街道防指坐镇指挥,加强工作部署和防御调度;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街道相关领导到挂钩联系社区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
(2)街道防指:成立街道防台办,综合办、党建办、经济服务办、民生服务办、综合治理办(城管、综治、重点、安监)临时抽调一名或多名人员到防汛办,按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3)各成员单位:各级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社区主官在社区带班值守,其他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安排一名领导在岗带班。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防指工作部署,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三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防指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商部署会,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方案和措施,重点部署工地停工、景区景点关闭等防御台风工作。
(2)各重要部位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街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3)街道防指研究部署在建工地、低洼地、危旧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沿海沙滩等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工作,适时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在危险状态解除前不得返回。各社区、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转移情况实时上报街道防指。
(4)街道防指组织、协调通信运营商向全街移动电话用户发送有关防台抗灾信息。街道党建办指导融媒体滚动播报台风预警、防御通知(通告)、防灾避险知识等;组织宣传人员深入一线报道各级各部门防台抗台工作情况。
(5)综合治理办(安监)做好台风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报告,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
(6)综合治理办(城管)、湖里建发城建集团加强组织、督促排水通道、排涝泵站、下穿通道、隧道、低洼路面的巡查与监测,落实专人值守,防止发生严重城区内涝造成交通阻断等灾情;当发现路面积水、树木倒伏等灾情险情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7)金山交警中队配合做好转移疏散群众、险情险段检查、交通疏导管制、重要部位守护、路面巡逻防控等抢险救灾工作。
(8)出现险、灾情时,街道防指组织协调各社区、相关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街道防汛办及时掌握汇总灾情,上报街道防指和区防指,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行动,及时如实上报灾情。
(9)台风影响期间恰逢节假日时,全街防台风相关部门、单位的相关人员坚守岗位,做好防台风各项工作。情况严重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发文通知全街相关部门、单位取消休假,坚守岗位投入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7.4 一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一级预警,经会商研判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录厦门市,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指挥与协调:
(1)街道本级: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在街道指挥部坐镇指挥,加强工作部署和防御调度;除防汛分管领导外,其他领导到挂点社区督促指导各社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
(2)街道防指:街道防台办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其余各工作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3)各成员单位:各级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灾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各社区主官在各自社区值守指挥;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全面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单位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防指工作部署,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时核实、更新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响应行动:
在二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会商部署会,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情况,研究部署防御工作。
(2)各社区、街道防指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全街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3)当台风严重影响,市(区)人民政府发布“防台风动员令”后,在全街范围内实行“三停一休”,即停工(业)、停产、停课、休市,取消室外聚集性活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街道防指工作组、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实时上报落实情况和转移人数。
(4)街道防指组织、协调通信运营商向全街移动电话用户发送有关防台抗灾信息。
(5)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全街各类救援队伍根据街道防指的指令,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任务,并做好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防护。
7.5 应急响应结束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预警解除报告,或者预报台风未来不会影响厦门市。
(1)收到上级结束防御台风应急响应通知后,街道防指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区防指。
(2)各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序组织复工(业)、复产、复课、复市等。
(3)各社区和综合治理办(重点、城管)等部门应继续加强地灾点、在建工程、边坡、挡墙、危旧房屋、道路等巡查监测,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4)根据受灾情况,各有关部门对口上报灾情,争取有关支持。
(5)各社区和各有关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街道防指,街道防指汇总后上报区防指。必要时,街道防指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街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6)灾后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指挥协调工作转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社区各成员单位把工作重点转入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做好灾民安置、救助,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和防疫消杀工作,尽快修复灾区水、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8 重点部位灾情处置
8.1 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由重点办督促指导社区落实监管,启动响应后加强对地灾点的巡查监测,并由社区及时向街道防汛办报送人员转移情况。
8.2 区管下穿隧道由区住建局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监管;区管道路的易涝点由区住建局落实监管,村居易涝点由各社区牵头落实监管;当出现低洼地积涝时,该部位防汛责任人迅速通过各种方式通知该区域群众及时转移,由所在社区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抢险处置。内涝情况严重时,由街道防指报区防指协调厦门城优、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和社区的抽排水设备予以加强抽排。
8.3 有物业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和办公楼宇的地下车库由综治办(城管)负责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做好防范措施,当地下车库进水时,值守人员及时通知车主将车辆驶离车库,由所在社区指导、协助责任单位及时抢险处置,并将相关情况向街道防汛办报送。
8.4 商超地下空间由经济服务办负责督促指导做好防范措施,当商超地下空间进水时,值守人员及时通知地下空间人员、车辆撤离,由所在社区指导、协助责任单位及时抢险处置。
8.5 在建工地、老旧危房由综合治理办(重点)负责督促落实监管,并指导社区及相关单位做好防范措施;当危房坍塌时,重点办迅速组织力量现场处置,社区迅速了解判明是否有人被掩埋,妥善安置相关人员。
8.6 当辖区道路被淹、下穿通(隧)道进水时,值守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封闭隧道,通过各种渠道竖立警示标志,由责任单位进行先期处置,交警部门对积水路段做好交通疏导和管制。若积水路段属市管辖路段,由区防汛办或区住建局协调相关管理单位派抢险队伍处置;若属区管辖路段,由区住建林局迅速组织力量赶到受灾点进行抢险处置。
8.7 当电力中断时,由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负责派出抢修分队进行抢险处置,尽早排除故障恢复供电。
8.8 当通信中断时,街道防指和各成员单位利用卫星电话保持通信联络,综合办协调辖区内通信运营商及时抢修通信线路。
8.9 当树木倒伏时,由综合治理办(城管)协调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应急抢险人员做好抢险处置,做好倒伏树木的扶正、修剪及清运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8.10 当执行渔船撤离和进港避风指令时,由综合治理办(综治)对接五通 派出所协助做好街道乡镇船舶进港及船民安全上岸工作,由社区安排人员盯防,严防人员擅自回流。
8.11 启动防台风等级响应后,由民生服务办负责组织、监督沿海旅游景点关闭和游客疏导工作,及时统计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9 信息报送、处理与发布
9.1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网格通、应急广播等各类渠道,及时、准确、全面通报汛情、灾情和防灾抗灾动态。
9.2 针对可能出现景区(点)关闭、航线停航、BRT、地铁、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客运等公共交通减班或停运、下穿通道或隧道关闭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提前预判,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和宣传引导。
9.3 应急响应期间,综合办组织指导辖区融媒体加强灾害信息和防灾抗灾动态宣传报道。城管、交警等部门加强路面监控与交通疏导,一旦出现灾险情及交通管制等情况,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息,提醒广大市民、游客。
9.4 应急响应期间,一旦出现突发灾险情,尤其是因灾人员死亡情况(注:人员死亡是指以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相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最迟不超过20分钟用简便快捷的方式,将灾险情报街道防指,1小时内书面报告。
9.5 应急响应期间,汛情、灾情、险情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由街道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重大灾情、因灾人员伤亡等敏感信息经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并报区防指核定后统一发布。
9.6 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按照信息报送模板报送相关信息。四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6时前报送;三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9时、16时前报送;二级应急响应期间,每2个小时报送1次;一级应急响应期间,每1个小时报送1次;遇突发灾情、险情和上级防指工作要求,随时更新报送。若无情况,须落实零报告制度。
10 抢险救灾
当发生险情、灾情,事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及时上报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根据需要提请上级部门提供帮助。参与抢险人员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自身安全。事发地社区负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基本生活;加强人员管理,防止转移群众擅自返回。
11 保障措施
11.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运营部门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社区应配备卫星电话,当通信干线中断或出现网络盲区,利用配备的卫星电话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街道防指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网络和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信息服务平台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人员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4)相关单位做好街道防指指挥系统的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网络畅通。
11.2 应急队伍保障
街道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主要由森防、环卫应急队员和各社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组成。主要任务是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受困人员;协助低洼地带、积水区域抽排水工作。
11.3 物资保障
街道和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按照物资储备定额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加强储备物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及时补充更新各类物资。
11.4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防汛经费,用于遭受暴雨、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应急项目建设等。
11.5 后勤保障
启动等级应急响应后,街道综合办负责街道防指伙食保障和车辆保障;各社区负责本社区的后勤保障,各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后勤保障。在处置灾情过程中,街道本级抽调加强的应急抢险队伍和装备(设备)原则上由灾情发生地域所在社区负责食宿和油品保障。
12 附则
12.1 宣传、培训与演练
12.1.1 宣传
综合办和防汛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融媒体加大抢险救灾宣传力度,指导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群众增强防汛防台风意识、提升应急技能。
12.1.2 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指统一组织培训。市防指负责区和街道相关防汛责任人的培训;区防指负责街道和社区相关防汛责任人的培训。
(2)应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做到分类精准、考核严格、确保质量。
(3)培训工作可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12.1.3 演练
(1)街防指和防指成员单位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2)各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应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每年组织有针对性的抢险救灾应急演练。
12.1.4 复盘评估
每年、每次受暴雨、台风严重影响过后,对暴雨、台风防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进行复盘评估,对重特大灾害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防汛防台风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不断提升城区的暴雨、台风防御能力。必要时,街道防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街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12.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防指组织编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由街道综合办印发实施,并报区防指备案。根据实际变化情况适时修订。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社区、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并报街道防指备案。街道指导、督促各社区制定社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12.3 奖励与责任追究
街道综合办(效能)对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各重要部位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汛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街道防指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成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书面检查、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4 名词术语定义
根据《热带气旋等级》(GB/T19201—2006):
热带低压: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0.8m/s~17.1m/s(风力6~7级)。
热带风暴: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7.2m/s~24.4m/s(风力8~9级)。
强热带风暴: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24.5m/s~32.6m/s(风力10~11级)。
台风: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32.7m/s~41.4m/s(风力12~13级)。
强台风: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41.5m/s~50.9m/s(风力14~15级)。
超强台风: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或大于51.0m/s(风力16级或以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除有特殊说明外,“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2.5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办负责解释。
12.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防御信息报送模板
2.险情灾情速报模板
3. 金山街道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4. 金山街道防暴雨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附件1
防御信息报送模板
社区:出动XX人次,检查单位X处,发现安全隐患X处,完成整治X处,剩余X处X前整改完毕。转移各类避灾人员XX人,其中海岸边危险及低洼地带群众XX人,易滑坡地带群众XX人,危房群众XX人,其他XX人。启动X个避灾安置点,安置XX名群众。预置抢险救援队伍X支,XX人,装备X台。
附件2
险情灾情速报模板
单位:××××××× 签发:×× 202×年×月××日×时
一、危险情灾情描述
1.出险时间、地点、起因经过。
2.险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人口等情况。
二、 处置情况
1.现场组织指挥、人员转移避险情况。
2.抢险队伍、装备物资动用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建议等。
3.现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附现场图片。
注:需速报的情况主要包括:人员伤亡、停水停电、道路中断、地面塌陷、房屋倒塌、山体滑坡、严重积捞等情况。
附件 3
金山街道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情况设置 |
应急响 应等级 |
指挥员 |
街道防汛办 |
成员单位 |
社 区 |
应急队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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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台风预警四级,预计热带气旋未来72小时内将影响厦门市或热带低压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厦门市时 |
防御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
1名领导在街道防指带班。 |
1.加强值班值守,开展防台安全检查。 2.及时发布信息 和 报 告 情况。 |
1.综合治理办(重点、城管)对危房、地灾隐患点、在建工地、涉海工程等进行排查; 2.市政园林和环卫部门加强对辖区道路、下穿通道的检查,对树木进行加固和修剪,对下水道进行清理; 3.城管中队对户外广告牌、高空设施等进行巡查; 4.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 工作。 |
1.加强值班,开展防台安全检查。 2.向乡镇船舶发出台风预警,督促做好防台风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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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梳理汇总危险区域人员情况,做好转移准备。 2.通知船舶做好回港避风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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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台风预警三级,预计热带气旋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录厦门市时 |
防御台 风三级 应急响应 |
街道防汛分管领导在街道防指带班值守。 |
1.防汛办领导带班,1 名值班员落实 24小时值班; 2.按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发布信息和报告情况。 2.密切关注风情、 雨情,排查风险隐 患点,及时上报工 做情况; |
1.相关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实行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通知景点关闭、乡镇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风,人员撤离上岸。 3.综合治理办(重点、城管)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水库、闸坝、泵站、排水通道、易涝点、危房、地灾点、 安置点、高空建筑、悬挂广告牌、简易搭盖、地下车库、地下通道等。 4.综合办做好车辆和防台风值班执勤人员的后期保障工作。 |
1.实行 24 小时值 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及时掌握上报进港避风船只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3.各重要部位防汛责任人加强检查排查,做好防御工作准备。 |
适时启动 抢 险 队 伍 预置方案, 做 好 抢 险 救灾准备。 |
1.根据指令完成人员转移并上报街道防指。 2.各船舶回港避风,人员撤离上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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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设置 |
应急响 应等级 |
指挥员 |
街道防汛办 |
成员单位 |
社 区 |
应急队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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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台风预警二级,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录厦门市时 |
防御台风二级应急响应 |
1.街道1 名 党政主要领导或 防汛分管领导在街道防指值守指 挥; 2.街道挂点社区领导到 挂点联系社区督促指导 防台风工作。 |
1.防汛办实行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 2.及时传达转 发上级指示批 示、相关通知通告,收集工作情况和受灾情况,做好上传下达。 |
1.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必要时有关成员单位派1名联络员到街道防汛指挥部协助防台风工作; 3.综合治理办(重点、城管)做好在建工地、低洼地、危旧房、工棚、简易搭盖、地灾隐患点、沿海沙滩等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工作; 4.加强巡查检查,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受灾情况。 5.综合办做好车辆和防台风值班执勤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
1.实行24小时值 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 2.及时掌握上报转移群众人数; 3.各重要部位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落实各项防台措施; 4.积极组织实施抢险救灾行动,及时上报工情 、灾情。 |
各类抢险队 伍做好抢险 救灾准备工 作,街道抢 险队伍分两 组坚守街道 待命。 |
1.根据指令完成人员转移并上报街道防指。 2.各工作组成立,开展现场指导,处置突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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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台风预警一级,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录厦门市时 |
防御台风一级应急响应 |
街道1名党政领导或指 挥长坐镇指 挥防台风工作,除分管防汛工作领导外,街道挂点社区领导到 挂点联系社区督促指导 防台风工作。 |
1.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及时传达转发上级指示批示、相关通知通告,收集工作情况和受灾情况,做好上传下达。 |
1.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紧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带班; 2.成员单位各派1名联络员到街道防汛指挥中心协助防台风工作; 3.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上报。 5.综合办做好车辆和防台风值班执勤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
1.实行24小时值 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 2.及时掌握上报转移群众人数; 3.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落实“三停一 休”,上报落实情 况; 5.积极组织实施抢险救灾行动,及时上报灾情。 |
各类抢险队 伍集结待 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
1.所有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做好防御措施。 2.严格落实“三停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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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街道值班电话:5281097 街道防汛办值班电话:5587502 传真:5286535 |
附件4
金山街道防暴雨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情况设置 |
应急响 应等级 |
指挥员 |
街道防汛办 |
成员单位 |
社区 |
应急队伍 |
备注 |
发布暴雨四级预警,经研判需启动应急响应;发布全市暴雨三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三级预警。 |
防御暴雨四级应急响应 |
带班领导加 强值班 |
1.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值班。 2.及时发布暴 雨信息和报告情况。 |
1.综合治理办(重点、城管)加强老旧危房、低洼易涝点、地灾隐患点监测巡查; 2.各成员单位做好防范暴雨措施。 |
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值班。 |
1.抢险队伍集结,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2.重点易涝点预置抢险队伍和装备。 |
1.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 2.梳理汇总危险区域人员情况,做好转移准备。 |
发布全市暴雨三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三级预警。 |
防御暴雨三级应急响应 |
带班领导到岗值班 |
1.防汛办领导带班,1 名值班员落实24小时值班。 2.密切跟踪暴雨态势,督促各单位落实防御暴雨措施。 |
1.综合治理办(重点、城管)督促加强建设工地、居民小 区排水情况检查,加强老旧危房、低洼易涝点、地灾隐患点监测巡查,做好人员适时转移准备; 2.市政部门加强巡查,了解积水情况,做好市政设施抢险工作。 |
1.启动应急响应,实 行24小时值班和领 导带班制度; 2.收集了解雨情、水 情、工情、灾情。 |
1.抢险队伍集结,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2.重点易涝点预置抢险队伍和装备。 |
1.各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单位领导在岗带班。 2.根据指令完成人员转移并上报街道防指。 |
情况设置 |
应急响 应等级 |
指挥员 |
街道防汛办 |
成员单位 |
社区 |
应急队伍 |
备注 |
发布全市暴雨二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二级预警。 |
防御暴雨二级应急响应 |
分管领导在街道防指带班值守,组织指挥防暴雨工作。 |
1.防汛办加强值班,落实24 小时值班; 2.及时传达转 发预警信息和 上级指示批示,跟踪掌握雨情、工情、灾情,做好上传下达。 |
1.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职责落实各项防御暴雨措施,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2.及时组织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 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 安全转移并上报。 3.综合办做好车辆和防暴雨值班执勤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
1.启动应急响应,进 入应急值守状态,实 行24小时值班和领 导带班制度; 2.各重要部位防汛 责任人上岗到位; 3.及时掌握上报工 情、灾情和转移群众 人数。 |
抢险队伍 预置到关 键部位和 危险区 域,及时 开展抢险 救灾工作 并报告。 |
1.各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 2.根据指令完成人员转移并上报街道防指。 |
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一级预警或湖里区暴雨一级预警 |
防御暴雨一级应急响应 |
1.一名党政主要领导或指挥长在街道防指指挥; 2.街道挂点社区领导到 挂点联系社区督促指导 防暴雨工作。 |
1.街道防汛办进 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 2.及时传达转 发预警信息和 上级指示批示,跟踪掌握雨情、工情、灾情,做好上传下达。 |
1.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 时处理并报告; 3.必要时成员单位各派1名联络员到街道防汛办协助防御暴雨工作; 4.及时组织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 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 安全转移并上报。 5.综合办做好车辆和防暴雨值班执勤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
1.启动应急响应,进 入应急值守状态,实 行24小时值班和领 导带班制度; 2.各级防汛责任人 全部上岗到位,全面 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3.及时掌握上报工 情、灾情和转移群众 人数。 |
各类抢险 队伍集结 待命,预 置到关键 部位和危 险区域, 及时开展 抢险救灾 工作并报 告。 |
1.各成员单位全面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安排1名领导在岗带班。 2.根据指令完成人员转移并上报街道防指。 |
备注: 街道值班电话:5281097 街道防汛办值班电话:5587502 传真:5286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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