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905-01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湖金街政〔2022〕38号
    • 发布机构:金山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2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限期整改的通知
    时间:2022-09-26 15:46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限期整改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根据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各物业服务企业即日起至9月30日,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其相关凭证资料加盖公章反馈至金山街道办。逾期,将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限期整改通知书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2日

      附件

      编号:〔2022金〕XX号

      限期整改通知书

      物业公司名称:

      湖里区建设局根据省、市两级工作部署,在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工作中,经调查,发现你(单位)所服务的   小区名称  项目,存在以下几项行为:

      1.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收益在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后,未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业主大会成立后,取得的公共收益按照规定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后,未存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专用账户。

      3.未按规定将公共收益收入及使用情况,至少每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一次,每季度在市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请你(单位)于 X月X日,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其相关凭证资料加盖公章反馈至XX街道办。逾期,将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地址:厦门市XXX

      联系电话:XXX  邮箱:XXX

      厦门市湖里区XX街道

      2022年 X月X日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公共收益

      第六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收益在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后,应当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公共收益的百分之三十。

      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取得的公共收益按照前款规定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后,存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专用账户,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支出。

      公共收益收入及使用情况,应当至少每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一次,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将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明细、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支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十日以上,并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半年。

      第五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未及时将经营收入存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专户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按照应交款逾期天数处以每日万分之五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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