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203-2018-00013
- 备注/文号:厦湖府办〔2018〕126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7
厦湖府办〔2018〕126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湖里区审批服务办事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审批服务部门:
为规范我区审批服务办事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湖里区审批服务办事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1
厦门市湖里区审批服务办事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湖里区审批服务办事平台信息的办事指导作用,规范办事平台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办事群众查询使用效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厦门市湖里区审批服务办事平台信息”是指目前已通过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li.gov.cn/)和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厦门市湖里区审批服务办事平台信息一览表》(以下简称“办事平台信息一览表”)。
第二条 承担审批服务职责的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办事平台信息的采集、提请发布、更新调整等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收集各单位提请发布或更新调整的办事平台信息并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各社区、湖里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的办事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分别由各街道办、湖里公安分局组织开展。
第三条 审批服务单位的办事平台信息管理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四条 审批服务单位拟对外发布或调整的办事平台信息应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本单位领导审核把关的办事平台信息不得提请发布、调整。
第五条 审批服务单位提请发布办事平台信息时,应填报《(湖里区**局/湖里区**街道)办事平台信息发布审批单》(详见附件1)、(湖里区**局/湖里区**街道)办事平台清单(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通过OA报区行政审批事务管理中心。
第六条 发布办事平台信息应具有完整性。审批服务单位拟发布的办事平台信息应包括本单位对外办事的所有线上线下平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线下办事平台地址、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工作时间、办理业务名称,线上办事平台名称、地址、办理业务名称等。
第七条 发布办事平台信息应具有准确性。单位名称、线下办事平台地址、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工作时间、办理业务名称或者线上办事平台名称、地址、办理业务名称等信息内容应确保准确无误。
第八条 发布办事平台信息应具有有效性。对外公示的办事平台链接、微信公众号、QQ号、办理业务名称等应确保真实有效,不得存在办事平台不存在、无响应、实际办理业务不符等问题。
第九条 已发布的办事平台信息相关内容需要更新调整时,审批服务单位应在实际调整前10日填报《(湖里区**局/湖里区**街道)办事平台信息调整审批单》(详见附件3),并拟写调整公示材料,由单位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通过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由区政务信息中心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提前公示、及时调整。
第十条 办事平台信息管理工作纳入行政服务质量、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要求发布、更新办事平台信息的单位,将参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湖里区**局/湖里区**街道)办事平台
信息发布审批单
|
报送单位 |
信息员 姓名和联系方式 |
|||
|
发布平台 |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 |
|||
|
要求发布 时间 |
报送 时间 |
|||
|
稿件提供单位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信息准确真实,不涉密,同意报送。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微信公众号/网站)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
审签人: 年 月 日 |
|||
|
(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人员签名 |
信息实际 发布时间 |
|||
附件2
(湖里区**局/湖里区**街道) 办事平台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线下办事平台 |
线上办事平台 |
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备注 |
|||||
|
地址 |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
工作时间 |
办理业务名称 |
平台名称(网站名称、微信名称、QQ名称等) |
地址(链接、微信号、QQ号等) |
办理业务名称 |
||||
|
1 |
||||||||||
|
2 |
||||||||||
|
…… |
||||||||||
附件3
(湖里区**局/湖里区**街道) 办事平台
信息调整审批单
|
报送单位 |
信息员 姓名和联系方式 |
||||
|
调整平台 |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 |
||||
|
要求调整 时间 |
报送 时间 |
||||
|
调整说明 |
原信息内容 |
(例:线下办事平台-地址-**街道**社区**路**号) |
|||
|
新信息内容 |
(例:线下办事平台-地址-**街道**社区**路**号) |
||||
|
稿件提供单位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信息准确真实,不涉密,同意报送。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微信公众号/网站)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
审签人: 年 月 日 |
||||
|
(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人员签名 |
信息实际 发布时间 |
||||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206020005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