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202-2020-00014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0〕8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4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里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24 09:17

厦湖府〔2020〕86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里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里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湖里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审改办〔2019〕6号)、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厦门市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审改办〔2019〕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厦审改办〔2019〕16号)等文件精神,为实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在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改革要求,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出发,依托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湖里区智慧审批综合平台,通过整合中心办理窗口、改造审批系统、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材料,推动分部门“多窗式”服务向跨部门“一窗式”服务转变,按照事项类别设置综合窗口,进一步改善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统一事项受理标准和办事指南,制定综合窗口统一管理制度;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人员划转和购买服务工作并启动业务培训;2020年9月1日,设置分类综合窗口并上线试运行;2020年10月9日,在新投入使用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正式推行分类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二、实施范围

  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含湖里区税务局、厦门市医保中心湖里管理部、湖里公安分局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三、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 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堵点、 痛点”,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改善办事体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审批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

  (二)应进必进。涉及企业、群众及其他社会组织依申请办理的所有非涉密审批服务事项均应集中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置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三)分类综合。兼顾办事大厅现有布局、业务领域、事项关联度、办理数量和复杂程度等因素,有效整合行政资源,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高效便捷。对存在业务关联的多个事项探索推出“套餐”式服务,以“一件事一次办”为导向,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联通审批平台、共享政务数据、统筹运行管理等方式,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五)规范公平。推行受理及审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完善窗口运行规程,压缩和限制自由裁量权,确保办理过程公正透明。

  四、主要内容

  (一)设置分类综合窗口,实现“受审分离”

  1.分类设置综合窗口。除公安、税务、医保等3家部门设置业务专窗外,区行政服务中心其他进驻事项按照“商事登记”、“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社会民生”等4大类设置综合窗口。

  2.探索设置“办成一件事”窗口。探索设置“办成一件事”窗口,通过优化再造业务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改造审批系统等方式,对存在关联的多个部门多个事项探索推出“套餐”式服务,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请材料、一个审批流程、一次办理完成”,提高办事效率。

  3.调整优化大厅布局。按照综合窗口分类,将前台改造为对外开放的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出件窗口,并集中设置导办咨询区、查询展示区、洽谈等候区、自助办理区、后台审批区等,由窗口服务人员无差别受理其所在类别综合窗口集中的所有服务事项,相关部门入驻后台开展分类审批服务,将前台事项受理环节与后台审批环节进行分离。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档案局、区侨办、区民宗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湖里消防救援大队、湖里生态环境局、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间:经相关部门审查并确认,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综合窗口事项分类;2020年9月1日前完成大厅布局调整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并上线试运行;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办成一件事”业务梳理、落地调研、业务培训、窗口设置及试运行。

  (二)梳理调整受理标准,统一业务要求

  1.梳理综合窗口事项清单。对纳入改革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制作《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纳入综合窗口改革事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1),清单事项分为“商事登记”、“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社会民生”等4类。

  2.制定综合窗口受理标准。按照颗粒化、无差别、同标准办理要求,梳理纳入改革的审批服务事项,制作《综合窗口业务受理手册》,明确事项情形导图、申请材料样本、审查要点等无差别受理标准,作为综合窗口收件受理、审批部门审查的依据。

  3.线上线下统一部署实施。各审批部门审核确认受理标准后,应当将梳理完成的审批服务事项的情形导图、申请材料样本、审查要点等,同步部署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4.坚持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及标准。相关审批部门需要对纳入综合窗口的事项进行增减或对相关要素进行调整的,应在事项新标准实施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函告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提供调整后的办事指南、配套表格、申请材料样本、审查要点及相关依据文件等,对调整后的《综合窗口业务受理手册》进行审核确认,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线上线下动态更新工作。必要时,应当对综合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指导。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档案局、区侨办、区民宗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湖里消防救援大队、湖里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间:经相关部门审查并盖章确认,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综合窗口业务受理手册》编制、确认等相关工作。

  (三)整合建立服务队伍,严格培训考核

  1.整合建立综合窗口服务队伍。按照区委编委会有关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改革过渡方案的意见,将区行政服务中心现有窗口31名A岗人员中的25名人员、指标及经费统一划转给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其余6名人员不予划转(具体划转人员名单以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为准),人员缺口由区行政审批管理局采用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2.加强综合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一是根据人员队伍的不同情况,按照基础知识培训、基本技能培训、跟岗实践培训的顺序分阶段、分批次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务知识、礼仪着装、业务知识、系统使用、规章制度、投诉应诉等;二是健全完善综合窗口人员日常培训制度,通过定期培训、考试等方式,将培训工作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全面评价综合窗口工作。

  3.健全人员管理考核机制。区行政审批管理局根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改革要求,统筹设置综合窗口岗位职责,建立严格的人员管理考核机制,委托专业管理团队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按照统一标准对综合窗口服务人员的日常考勤、服务礼仪、办事效率、群众评价、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鼓励高效多得、质优多得。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档案局、区侨办、区民宗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湖里消防救援大队、湖里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管理考核机制建设;2020年7月31日前综合窗口人员到位;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岗前培训。

  (四)升级改造信息化系统,强化技术支撑

  1.改造湖里区智慧审批综合平台。根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需求,配套开展“湖里区智慧审批综合平台”升级改造,做到线上线下审批服务协调统一,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2.改造预约排队叫号系统。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建立“好差评”机制,改造预约排队叫号系统,推动窗口人员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市民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档案局、区侨办、区民宗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湖里消防救援大队、湖里生态环境局、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预约排队叫号系统改造,并上线运行;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湖里区智慧审批综合平台改造,支持综合窗口上线运行。

  (五)加强综合窗口管理,规范窗口运行

  1.建立合理授权机制。保留相关审批部门审批权限,将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权限、结果发放权限由审批部门授权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行使。授权范围包括事项受理、结果材料发放等。相关审批部门配合前台综合窗口开展受理支撑工作,包括对综合窗口的受理申请进行审查决定和结果签署,对转交的咨询事项负责答复,对授权的事项公开业务标准、编制申请材料样本、更新办事指南、开展业务培训等。

  2.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理顺和规范前台综合窗口与后台审批部门之间的操作流程,包括时限分配、材料流转、并联串联审批、用章管理、文书出具、结果材料送达、窗口收费、信息公开、受理标准调整、纠纷解决、投诉处理、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确保前台和后台业务及时、有序衔接,审批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3.设置窗口管理过渡期。综合窗口人员在采取“人、指标、经费”统一划转至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后,应先参加综合窗口岗前培训,培训期间至综合窗口上线试运行之前,属于窗口管理过渡期,过渡期间的综合窗口服务质量由各审批部门负责;上线试运行后综合窗口服务质量由区行政审批管理局负责。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档案局、区侨办、区民宗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湖里消防救援大队、湖里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培训、综合窗口服务授权等制度的制定;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事项受理的授权和其他相关授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由区委编办等18家单位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形成区政府统一领导、区行政审批管理局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根据进度安排有序推进改革实施(详见附件3)。

  (二)加强沟通协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密切沟通、通力协作,共同推动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三)加强配套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配合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做好事项梳理、场所改造、人员划转、制度建设、系统改造、资金保障等各项工作,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供配套保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监督考核。区效能督查办、区政府办要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列入全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完善监督考核办法,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全力推动改革工作落实。

  (五)加强宣传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

  附件:1.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纳入综合窗口改革事项目录清单

  2.湖里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3.改革工作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1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纳入综合窗口改革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1

  区人社局     55

  1

  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

 

  2

  2

  集体合同审查

 

  3

  3

  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4

  4

  就业失业登记

 

  5

  5

  停止灵活就业

 

  6

  6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申领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死亡丧葬费

 

  7

  7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本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8

  8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9

  9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申领提升职业技能补贴

 

  10

  10

  补缴20045月前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

 

  11

  1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12

  12

  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及政策咨询

 

  13

  13

  职工档案管理

 

  14

  14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差额补助

 

  15

  15

  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

 

  16

  16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7

  17

  用人单位招用应届职业院校或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8

  18

  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

 

  19

  19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20

  20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章程修改备案

 

  21

  21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学生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22

  22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报告备案

 

  23

  23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24

  24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25

  25

  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审批

 

  26

  26

  劳务派遣单位注销审批

 

  27

  27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审批

 

  28

  28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29

  区人社局     55

  29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终止审批

 

  30

  30

  设立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审批改备案)

 

  31

  31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延续备案

 

  32

  32

  失业保险待遇支付- 本市户口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33

  33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继承

 

  34

  3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退保

 

  35

  35

  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外地户口失业人员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36

  36

  失业保险待遇支付-本市户口失业人员的继承人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7

  37

  失业保险待遇支付- 本市户口女性失业人员申请领取生育补助金

 

  38

  38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随军配偶部队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9

  39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支机构申请报告

 

  40

  40

  人力资源服务备案

 

  41

  41

  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事项书面报告

 

  42

  42

  劳务派遣单位变更审批

 

  43

  4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变更备案

 

  44

  44

  设立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

 

  45

  45

  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延续审批

 

  46

  46

  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许可

 

  47

  47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补证

 

  48

  48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9

  49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

 

  50

  50

  湖里区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

 

  51

  51

  用人单位招用湖里区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差额补助

 

  52

  52

  湖里区外来务工人员生活补助

 

  53

  5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54

  54

  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提前退休手续办理

 

  55

  55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办理

 

  56

  区工信局      3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57

  2

  工程、工艺美术初级职称评审

 

  58

  3

  油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

 

  59

  区教育局      10

  1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60

  2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61

  3

  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他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62

  4

  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他教育机构决策机构人员名单备案

 

  63

  5

  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他教育机构年度检查的初审

 

  64

  6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

 

  65

  7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

 

  66

  8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

 

  67

  9

  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设立审批

 

  68

  10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筹设

 

  69

  区城市

  管理局   2

  1

  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备案

 

  70

  2

  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

 

  71

  区财政局     11

  1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72

  2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变更

 

  73

  3

  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变更

 

  74

  4

  代理记账机构补发/换发证书

 

  75

  5

  代理记账机构终止/撤销

 

  76

  6

  代理记账机构迁移办公地点

 

  77

  7

  代理记账分支机构设立

 

  78

  8

  代理记账分支机构名称变更

 

  79

  9

  代理记账分支机构业务负责人变更

 

  80

  10

  代理记账分支机构终止/撤销

 

  81

  11

  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年度备案

 

  82

  消防大队      1

  1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83

  区档案局      5

  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管理情况登记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建档情况登记

 

  84

  2

  县(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档案保管情况登记以及竣工验收和成果鉴定档案的备案

 

  85

  3

  资产与产权变动的县(区)属国有企业销毁档案备案

 

  86

  4

  县(区)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

 

  87

  5

  对重大活动事项的认定

 

  88

  区卫健局     63

  1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新证

 

  89

  2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校验

 

  90

  3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变更

 

  91

  4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注销

 

  92

  5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93

  6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94

  7

  医师执业首次注册

 

  95

  8

  护士执业首次注册

 

  96

  9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质许可

 

  97

  10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办

 

  98

  11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遗失补办

 

  99

  12

  放射工作人员证复核

 

  100

  13

  放射工作人员证变更

 

  101

  14

  放射工作人员证注销

 

  102

  15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

 

  103

  16

  诊所执业登记(审批改备案)

 

  104

  17

  厦门市除四害机构备案

 

  105

  18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新证

 

  106

  19

  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

 

  107

  20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变更

 

  108

  21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109

  22

  乡村医生执业许可变更

 

  110

  23

  乡村医生执业许可注销

 

  111

  24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遗失补办

 

  112

  25

  医疗广告审查

 

  113

  26

  中医诊所备案

 

  114

  27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备案

 

  115

  28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116

  29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审批改备案)

 

  117

  3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审批改备案)

 

  118

  3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审批改备案)

 

  119

  32

  义诊活动备案

 

  120

  区卫健局     63

  33

  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

 

  121

  34

  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备案

 

  122

  35

  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核准

 

  123

  36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

 

  124

  37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125

  38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

 

  126

  39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127

  4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128

  4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

 

  129

  42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证

 

  130

  43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

 

  131

  44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

 

  132

  45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

 

  133

  46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

 

  134

  47

  医疗机构执业延续有效期

 

  135

  48

  医疗机构执业注销登记(含停业)

 

  136

  49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补办

 

  137

  50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

 

  138

  51

  护士执业变更注册

 

  139

  52

  护士执业延续注册

 

  140

  53

  护士执业重新注册

 

  141

  54

  护士执业注销注册

 

  142

  55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

 

  143

  5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校验

 

  144

  57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注销

 

  145

  58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遗失补办

 

  146

  59

  医师执业变更注册

 

  147

  60

  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

 

  148

  61

  医师执业重新注册

 

  149

  62

  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

 

  150

  63

  医师执业注销注册

 

  151

  区应急

  管理局         10

  1

  (零售、贸易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152

  2

  (零售、贸易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

 

  153

  3

  (零售、贸易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154

  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新办证(简化优化)

 

  155

  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简化优化)

 

  156

  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简化优化)

 

  157

  7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158

  8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159

  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160

  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

 

  161

  区商务局         2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62

  2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

 

  163

  区建设局

  24

  1

  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申报

 

  164

  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65

  3

  机动车停车场经营备案

 

  166

  4

  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167

  5

  协议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批准

 

  168

  6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169

  7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许可

 

  170

  8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71

  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172

  10

  拆除工程施工备案

 

  173

  11

  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174

  1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175

  13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

 

  176

  14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区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备案)

 

  177

  15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区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

 

  178

  16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备案)

 

  179

  17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180

  18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含地铁项目)兼顾人防需要审批

 

  181

  19

  拆除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审批

 

  182

  20

  拆除人防工程及配套设施审批

 

  183

  21

  平时使用公用人防工程审批

 

  184

  2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85

  2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装饰装修工程)

 

  186

  24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87

  湖里生态

  环境局

  24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188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189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大变动重新审批

 

  190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超过五年重新审批

 

  191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大变动重新审批

 

  192

  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超过五年重新审批

 

  193

  7

  排污许可证核发

 

  194

  8

  排污许可证延续

 

  195

  9

  排污许可证变更

 

  196

  10

  排污许可证补办

 

  197

  11

  排污许可证注销

 

  198

  1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199

  13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200

  14

  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

 

  201

  15

  海关特殊监管区固体废物转移许可

 

  202

  16

  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

 

  203

  1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固废)验收

 

  204

  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05

  19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206

  20

  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207

  21

  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208

  22

  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

 

  209

  23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210

  24

  环境噪声污染申报登记

 

  211

  区侨办        9

  1

  受赠单位接受华侨捐赠备案

 

  212

  2

  改变受赠款物用途备案

 

  213

  3

  华侨归侨侨眷身份认定_华侨身份证明

 

  214

  4

  华侨归侨侨眷身份认定_归侨身份证明

 

  215

  5

  华侨归侨侨眷身份认定_侨眷身份证明

 

  216

  6

  办理归侨学生、归侨子女身份认定_归侨学生身份认定

 

  217

  7

  办理归侨学生、归侨子女身份认定_归侨子女身份认定

 

  218

  8

  华侨回国定居_具备华侨身份

 

  219

  9

  华侨回国定居_不具备华侨身份

 

  220

  区民宗局     20

  1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初审

 

  221

  2

  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异地重建初审

 

  222

  3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

 

  223

  4

  宗教活动场所变更审批

 

  224

  5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审批

 

  225

  6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不影响现有布局和功能)审批

 

  226

  7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初审

 

  227

  8

  宗教团体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超过十万元)审批

 

  228

  9

  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超过十万元)审批

 

  229

  10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230

  11

  民族宗教团体成立前审查

 

  231

  12

  民族宗教团体变更前审查

 

  232

  13

  民族宗教团体注销前审查

 

  233

  14

  民族宗教团体年度检查的审查

 

  234

  15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235

  16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兼任或跨省的)担任或省离任备案

 

  236

  17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担任或者离任备案

 

  237

  18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的备案

 

  238

  19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核

 

  239

  20

  申请变更民族成分的审核

 

  240

  区市政

  园林局

  20

  1

  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和处理单位餐厨垃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241

  2

  城市排水许可核发(建设项目类竣工阶段)

 

  242

  3

  城市排水许可核发(建设项目类竣工阶段告知承诺制)

 

  243

  4

  城市排水许可核发(建设项目类施工阶段)

 

  244

  5

  城市排水许可核发(建设项目类施工阶段告知承诺制)

 

  245

  6

  城市排水许可核发(商业服务类)

 

  246

  7

  城市排水许可延期核发

 

  247

  8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审批

 

  248

  9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

 

  249

  10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自贸区)

 

  250

  11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251

  区市政

  园林局

  20

  12

  环卫设施拆迁方案批准

 

  252

  13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

 

  253

  14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批

 

  254

  15

  木材采伐许可

 

  255

  16

  木材运输许可

 

  256

  17

  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审批

 

  257

  18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258

  19

  自行处理餐厨垃圾备案

 

  259

  20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260

  区民政局     32

  1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补办

 

  261

  2

  社会组织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

 

  262

  3

  免费提供慈善信息发布服务

 

  263

  4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法人证书补办

 

  264

  5

  社会团体印章式样银行账户备案

 

  265

  6

  非公募基金会印章式样银行账户备案

 

  266

  7

  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

 

  267

  8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268

  9

  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269

  10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银行账户备案

 

  270

  11

  非公募基金会成立登记

 

  271

  12

  非公募基金会变更登记

 

  272

  13

  非公募基金会注销登记

 

  273

  14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274

  15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275

  16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276

  17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277

  18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278

  19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279

  20

  补领收养登记证(内地居民)

 

  280

  21

  出具收养登记证明(内地居民)

 

  281

  22

  非公募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补办

 

  282

  23

  社会组织变更临时存款账户申请

 

  283

  24

  社会组织注销临时存款账户申请

 

  284

  25

  慈善信托备案

 

  285

  26

  养老服务机构备案

 

  286

  区民政局     32

  27

  社会团体提前或延期换届批准

 

  287

  28

  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备案

 

  288

  29

  慈善组织认定

 

  289

  30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290

  31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291

  32

  非公募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

 

  292

  区文旅局     55

  1

  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293

  2

  娱乐场所变更审批

 

  294

  3

  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延续、注销、补证

 

  295

  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地址变更)筹建审批

 

  296

  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审批

 

  297

  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注销、补证

 

  298

  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地址变更)最终审核

 

  299

  8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300

  9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办理

 

  301

  10

  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续、注销、补证

 

  302

  11

  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

 

  303

  12

  内地营业性演出事项变更审批

 

  304

  13

  内地营业性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

 

  305

  14

  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306

  15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或个人变更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307

  16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审批

 

  308

  17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方案审批

 

  309

  18

  申办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审批

 

  310

  19

  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申请

 

  311

  20

  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续期

 

  312

  21

  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注销

 

  313

  22

  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改建后开放许可

 

  314

  23

  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扩建后开放许可

 

  315

  24

  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整改后开放许可

 

  316

  25

  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

 

  317

  26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征收(用)审核

 

  318

  27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审核

 

  319

  区文旅局     55

  28

  县(区)级国有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法定用途外使用审批

 

  320

  29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批准

 

  321

  30

  健身气功站点年检

 

  322

  31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年度核验

 

  323

  32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批准

 

  324

  33

  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审核

 

  325

  34

  艺术考级活动备案

 

  326

  35

  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备案

 

  327

  36

  从事出版物发行的单位和个人设立临时零售点备案

 

  328

  37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人终止经营活动备案

 

  329

  38

  单位内部印刷厂(所)设立登记

 

  330

  39

  个体演员备案

 

  331

  40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332

  41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333

  42

  游艺娱乐场所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备案

 

  334

  43

  开放公益性公共游泳场所备案

 

  335

  44

  公益性公共游泳场所改建后开放备案

 

  336

  45

  公益性公共游泳场所扩建后开放备案

 

  337

  46

  公益性公共游泳场所整改后开放备案

 

  338

  47

  出版物批发单位或者出版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备案

 

  339

  48

  国家1A2A级旅游景区评定

 

  340

  49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备案

 

  341

  50

  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核

 

  342

  51

  公共体育设施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备案

 

  343

  52

  开办部分危险性大、技术要求高的体育经营项目备案(除国家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外)

 

  344

  53

  县级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文物保护单位用途改变备案

 

  345

  54

  三级运动员等级审批

 

  346

  55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审批

 

  附件2

  湖里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各区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湖里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重阳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洪耀同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志勇  区委编办主任

  张慧勤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局长

  吴丽英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林剑锋  区档案局局长

  林筱丽  区工信局局长

  白贤龙  区卫健局二级调研员

  吴雪慧  区教育局局长

  章再耕  区民政局局长

  方文江  区财政局局长

  蔡筱双  区人社局二级调研员

  郭晓平  区建设局局长

  林  文  区商务局局长

  朱  觉  区文旅局局长

  黄木清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泽勇  区市政园林局局长

  刘新生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丰伟  湖里消防大队大队长

  黄  平  湖里生态环境局局长

  湖里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张慧勤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高碧园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

  翁国华  区人社局  副局长

  卢  勇  区建设局  调研员

  工作人员(需为部门业务骨干):

  廖江旺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一级科员

  陈  婷  区档案局首席代表

  李志兵  区工信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  立  区卫健局首席代表

  安  柯  区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克菲  区民政局首席代表

  姚志斌  区财政局一级科员

  李  正  区人社局一级科员

  陈晓华  区人社局二级主任科员

  吴伊宁  区委统战部职员

  卢先亮  区建设局科长

  周建龙  区商务局商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官  阳  区文旅局四级主任科员

  唐文磊  区应急管理局科员

  潘斌杰  区市政园林局科长

  刘金火  区城市管理局科员

  林兰舒  湖里消防大队首席代表

  曾群华  湖里生态环境局生态科科长

  黄  坚  湖里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附件3

  改革工作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一)组织领导

  1

  成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区府办

  区有关部门

  2020

  630日前

  2

  印发“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区府办

  区有关部门

  2020

  630日前

  (二)事项受理标准梳理

  3

  完成综合窗口事项分类。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0

  630日前

  4

  全要素梳理湖里区纳入综合窗口审批服务事项,提炼面向群众的“一张图读懂办事指南”展示内容,制定《综合窗口业务受理手册》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区有关部门

  2020

  630日前

  5

  完成“办成一件事”业务梳理。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区有关部门

  2020

  815日前

  (三)人员整合

  6

  根据《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统一划转管理改革过渡方案》划转原窗口人员。

  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区有关部门

  2020

  715日前完成

  7

  根据《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统一划转管理改革过渡方案》购买服务补充人员。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0731日前完成购买服务。

  8

  综合窗口人员岗前培训。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区有关部门

  2020

  831日前

  (四)信息化平台改造升级

  9

  系统平台合整升级,改造“湖里区智慧审批平台系统”和预约排队叫号系统,使其满足“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业务流程需求。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0

  715日前

  (五)优化办理业务流程

  10

  按照受审分离原则,相关部门将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权限、结果发放权限授权区行政审批管理局综合窗口行使。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区有关部门

  2020

  91日前

  11

  根据大厅环境和业务量,将涉及改革的审批服务事项按照“商事登记”、“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社会民生”4类设置综合窗口上线试运行。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区有关部门

  2020

  91日前

  12

  完成“办成一件事”服务套餐落地调研、业务培训、窗口设置及试运行。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区有关部门

  2020

  1015日前

  (六)完善配套制度

  13

  制定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运行管理规定,规范窗口运行、人员管理等。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区有关部门

  2020

  6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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