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0-0202-2023-00009
- 备注/文号:厦湖府〔2023〕5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7
厦湖府〔2023〕59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和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八部门关于联合印发湖里区五缘湾涉海资源利用管理服务机制体制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区属各国有企业:
2023年6月13日,湖里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市政园林局、厦门海事局、厦门海警局、厦门港口管理局等八部门组织召开五缘湾涉海资源利用管理服务机制体制创新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湖里区五缘湾涉海资源利用管理服务机制体制创新的若干意见》《五缘湾涉海资源利用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五缘湾涉海资源利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厦门海事局 厦门海警局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里区五缘湾涉海资源利用管理服务机制体制创新的若干意见
一、五缘湾涉海资源空间范围和产品线规划
五缘湾涉海资源包括五缘湾大桥为界的湾内区域(主要包括水域2.42平方公里及岸线7.9公里、3处沙滩约11万平方米、音乐岛6.34万平方米及岸线约1公里)和湾外帆船、游艇体验区域(海上休闲活动区域)。规划的产品线主要包括:训练产品、常态化旅游产品、赛事活动产品、游艇帆船泊位产品。
二、管理服务机制体制基本框架
一是成立由区政府牵头,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和平台公司、企业协会参加的综合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涉海资源科学有序利用的软硬环境建设及相关事项的决策,落实海域各行业的监管要求和标准规范,对涉海旅游产品开发进行业务指导,对企业生产经营或产品投放给予服务保障,以精准管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涉海旅游业发展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是成立由区政府领导牵头,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相关街道、单位参与的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围绕涉海资源的管理、涉海资源的利用和企业生产经营、产品投放,具体负责落实综合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部署要求;根据综合管理委员会授权,以代办方式办理各企业生产经营或产品投放涉及的申请和审批事项;研究制定涉海资源利用规划和产品开发规划的建议方案;指导和监督管理服务平台机构的规范运营并加强培训;协调各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促进资源共享、环境共建、协同发展。
三是设立一线管理服务平台机构。平台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协调小组的规划、部署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与海域利用产品相匹配的服务保障体系;根据监管部门的标准规范要求,具体落实一线监管工作;负责辖区范围日常环卫、保安、救援等基本服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
三、综合管理委员会和协调小组的运行机制
市级管理部门包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管理部门、市体育局帆船备案指导部门、市海洋发展局休闲渔业管理部门、厦门海事局海上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厦门海警局执法部门、厦门港口管理局游艇备案管理部门及航道保障指导部门、市市政园林局海域保洁管理部门。
区级管理部门包括:区市政园林局湿地公园、绿化、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区城市管理局市容市政公用城管执法,公安分局治安管理,街道、社区辖区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等属地管理。
(一)综合管理委员会的运行机制。一是由湖里区政府召集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会议决定事项以纪要或决议形式发布。二是建立年度、半年、季度会议制度,总结、部署涉海资源及涉海资源利用监管工作,通报涉海资源利用和产业企业发展成效,对协调小组提交研究的重大事项进行商议决策。三是授权协调小组研究决定海域利用的日常事项。四是各监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开展巡察、检查、抽查,对平台机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平台机构的协管能力和水平。五是各监管单位对协调小组提请研究事项需要提交上一级研究的,按照监管单位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提交,协调小组做好跟进。
(二)协调小组的运行机制。一是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文旅局领导任常务副组长,以定期和不定期会议机制研究布置落实综合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协调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或产品投放需要审批、协调的事项。二是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联合执法机制。根据综合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统筹组织开展涉海资源及资源利用的联合监管。三是建立与涉海资源利用企业、赛事活动策划机构、平台公司的沟通交流机制,推动资源的科学有序充分利用,推动各类产品线产品的协同经营。四是建立对平台机构(公司)的指导、监督机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产品投放计划,研究完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平台公司的服务保障和协助监管的能力、质量,对平台公司的服务保障进行评估,指导平台公司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四、管理服务平台公司的运行机制
平台公司的运作要有利于涉海资源的整体运作和利用,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接受综合管理委员会、协调小组的领导和指导。目前2家平台型企业负责涉海类业务,其中厦门路桥城市服务发展公司负责五缘湾航道以南、音乐岛以东区域涉海资源的运营服务,湖里国投集团负责五缘湾航道以北、音乐岛(含)以西区域和湾外帆船、游艇体验区域(海上休闲活动区域)的运营服务。在过渡阶段,可依托湖里国投集团和路桥城发公司2家平台型企业,构建“管辖范围统一、业务和标准统一、队伍和分工统一、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公司管理权限不变,经费渠道不变,收入分摊、成本分摊”的合作机制,形成环湾范围一体化的服务保障和协管平台。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组建合作企业,整体运营。
过渡阶段:一是2家公司组建统一管理组织,根据产品线规划,整体设计服务保障协管体系和管理组织的运作机制。二是明确服务保障费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三是理顺收费项目在2家公司之间的收、支、开票和并表核算机制。四是理顺服务保障和监管的成本支出在2家企业之间的分摊机制。五是2家公司的独立法人权利义务事项保持不变。六是设立统一对外窗口,打造面向企业和游客的线下、线上一体化服务中心,建立一条龙的服务机制,统筹布局线下服务站点。
五、市场化主体利用涉海资源的规范
一是评估。由平台公司统一受理市场主体的申请。受理后提交协调小组或综合管理委员会组织评估,重点评估拟入驻企业所投放产品与海域资源的匹配性、安全性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情况。二是根据评估结果,对准入企业或投放产品,研究明确涉海资源利用的规范,包括空间、时间、约束性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三是平台公司在综合管理委员会、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形成相应的服务保障和协助监管机制。四是入驻企业和拟投放产品机构按照涉海资源利用规范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五是平台公司加强过程性保障服务和监管,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对监管职责事项可以巡察、抽查、检查。
六、管理服务平台公司与市场化主体的合作机制
平台公司的主要任务是营造软硬环境,促进涉海资源开发利用。一是支持平台公司通过向市场化主体提供服务保障产品收取相应的服务费。二是平台公司原则上不直接经营涉海资源利用产品(码头、泊位除外),因特殊情况直接经营的,不得形成垄断,破坏市场竞争机制。三是针对赛事活动产品,平台公司除收取服务保障产品服务费之外,经双方商议,与主办机构可以进行利润分成。
七、公益性活动临时使用涉海资源的规范
一是申请。由举办方直接向协调小组申请。经协调小组评估可行的,通报综合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并由协调小组直接代办相关审批程序。二是筹办。由协调小组和平台公司配合举办方开展筹备工作,明确举办方和平台公司的权利义务,平台公司制定服务保障方案。对有收益的活动项目,按照公益性项目的相应标准收取服务保障服务费。三是对受影响的常态化产品经营企业,由举办方按照补偿机制给予补偿。补偿金由平台公司收取并发放相关企业。四是加强过程管控,落实各方责任。
八、全面落实可持续利用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海域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开展海域清淤、航道维护等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海上安全管理规范。三是增加平台公司积累,增强平台公司的造血功能,支撑软硬环境不断提升优化。四是财政预算投入保持不变,同时优化支持结构,集中更多资金用于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附件:1.五缘湾涉海资源利用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2.五缘湾涉海资源利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五缘湾涉海资源利用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成立由区政府牵头,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和平台公司、企业协会参加的综合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涉海资源科学有序利用的软硬环境建设及相关事项的决策,落实海域各行业的监管要求和标准规范,对涉海旅游产品开发进行业务指导,对企业生产经营或产品投放给予服务保障,以精准管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涉海旅游业发展和资源的有效利用。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黄 颖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洪耀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海林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岚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宜光 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敢良 市市政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玉宝 厦门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宗钦 厦门海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晓梅 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戴乐生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沈 萍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 达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吕 方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金朱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处长
陈少泓 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处长
高卫国 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一级调研员、
体育产业处处长
余炎烽 厦门市渔港渔船管理处科长
郭清锋 市市政园林局市环卫中心卫生科科长
叶晓璐 厦门海事局鹭江海事处五通海巡执法大队副队长
姜青芳 厦门海警局办案队副队长
周雪峰 厦门港水运中心国内航运管理科科长
高 翔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文晓鸣 区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
傅芳槐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谢跃远 湖里公安分局副局长
庄 伟 禾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盛 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明显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郑荣跃 湖里国投集团总经理
林瑞滨 路桥城市发展公司执行董事
以上成员如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接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另行文。
附件2
五缘湾涉海资源利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成立由区政府领导牵头,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辖区相关街道、单位参与的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围绕涉海资源的管理、涉海资源的利用和企业生产经营、产品投放,具体负责落实综合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部署要求;根据综合管理委员会授权,统一办理各企业生产经营或产品投放涉及的申请和审批事项;研究制定涉海资源利用规划和产品开发规划的建议方案;指导和监督管理服务平台机构的规范运营并加强培训;协调各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促进资源共享、环境共建、协同发展。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吕 方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高 翔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金朱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处长
陈少泓 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处长
高卫国 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一级调研员、
体育产业处处长
余炎烽 厦门市渔港渔船管理处科长
郭清锋 市市政园林局市环卫中心卫生科科长
叶晓璐 厦门海事局鹭江海事处五通海巡执法大队副队长
姜青芳 厦门海警局办案队副队长
周雪峰 厦门港水运中心国内航运管理科科长
王水可 区文发办主任、区社科联二级调研员
杨映红 区发改局三级调研员
卢先亮 区建设局副局长
向常海 区卫健局三级调研员
林敬平 区应急局副局长
邱凌蓝 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李勇辉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卓加罗 湖里公安分局大队长
陈宜炜 湖里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黄宏勋 湖里交警大队大队长
邱武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张碰奎 湖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焦 莉 禾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顾关贤 金山街道党工委员、二级调研员
张 腾 厦门体育产业集团副总经理
王占忠 湖里国投集团副总经理
林芳芳 五缘游艇文化公司总经理
易 斌 湖里区旅游协会会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文旅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区文旅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禾山街道、金山街道、国投旅游公司、厦门路桥城发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以上成员如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接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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